男子張某盟無意中發(fā)現(xiàn)電話卡不用激活都能兌換積分的漏洞,在半年內購入了萬張電話卡,再用積分購物或購買實體黃金,造成某通信公司損失299萬多元。昨日,被告人張某盟被控盜竊罪在廣州中院受審。
張某盟今年32歲,廣東省豐順縣人。據(jù)起訴,2013年5月到11月,張某盟利用某通信公司的新老系統(tǒng)交割漏洞,購入11043個手機號碼卡,在不激活卡而且不扣除卡內話費的情況下,騙取話費兌換積分,造成該通信公司損失人民幣299萬多元。之后,張某盟將兌換回來的積分在商城上購買金銀飾品,然后轉手牟利。
對于起訴書的指控,張某盟表示自己兌換積分大概38萬多元,扣除購買手機卡的成本只獲利18萬多元,加上被扣押的手機卡,他并沒有獲利,“還虧了”。他認為,積分兌換活動只是正常的商業(yè)活動。
張某盟的律師則認為,系統(tǒng)是否存在漏洞,有待專業(yè)機構來鑒定。昨日庭審進行中,由于證據(jù)方面的原因,該案暫時休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