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奧巴馬簽署了一項行政命令,制裁對美國發動數字攻擊的個人或者團體。奧巴馬表示,那些發動網絡攻擊,威脅美國國家安全,外交政策或經濟健康或美國金融穩定的個人或者團體,美國政府有權力凍結他們的資產,使其更難和美國公司做生意,并限制他們從他們的錯誤行為中獲利的能力。這項行政命令主要針對海外的威脅,但是也被允許對國內公司進行制裁,即那些竊取商業機密,破壞美國國家經濟健康的個人或者團體。
但是不會制裁那些被僵尸網達利用的網絡用戶或者幫助企業測試和改善網絡安全的個人或者團體。根據這項行政命令,攻擊必須滿足四個條件之一:襲擊關鍵基礎設施如電網;破壞重要的計算機網絡;竊取知識產權或商業秘密;受益于竊取機密和財產。
奧巴馬列舉了影響美國經濟和網絡安全的幾個事件,如伊朗2012年針對美國銀行發起的一系列拒絕服務攻擊,針對Target和家得寶公司的攻擊,導致客戶付款信息顯著泄漏的攻擊事件,以及朝鮮2014年策劃對索尼的網絡攻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