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8日下午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做關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的報告。
張德江:加強重點領域立法。從經濟社會發展實際需要出發,突出重點、統籌兼顧,科學確定立法項目。一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制度,修改證券法、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種子法、農村土地承包法、廣告法等,抓緊研究啟動民法典編纂工作。二是健全民主政治立法,修改選舉法、地方組織法、代表法、行政復議法等。推進反腐敗國家立法,研究修訂行政監察法。三是推進社會領域立法,制定社區矯正法、反家庭暴力法、中醫藥法、慈善事業法,修改食品安全法、紅十字會法,通過刑法修正案(九)。四是加強文化、教育、生態領域立法,制定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法,修改大氣污染防治法、有關教育法律等。五是推進國家安全法治建設,制定國家安全法、反恐怖主義法、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法、網絡安全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