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巴馬總統前日在對聯邦貿易委員會的講話中提出一項新法案,希望設立數據泄露30天通報制度。
他說,今年數起數據泄露事件,包括最近的索尼黑客事件,使我們的經濟更加脆弱,更易受侵害。
“今天,我的重點在于,怎樣更好地保護美國消費者不受身份盜用的侵害,怎樣更好地保護我們的隱私,包括在校學生們的隱私。”
講話伊始,奧巴馬便指出,幾乎每個州都有各自的法律條文規定了若遇數據泄露事件,應在何時以怎樣的方式通報公眾。
例如,關注數據隱私的美國著名律所貝克豪斯律師事務所的司法經驗顯示,從康涅狄格州的5天到俄亥俄州、佛蒙特州、威斯康星州的45天,通報時限差異很大。
“不止是消費者感到困擾,公司企業也很無措,而且,為遵守這堆雜亂的法規耗費巨大。”奧巴馬說。“有時候,公眾甚至直到收到賬單才知道自己的信用卡信息被盜了,而此時為時已晚。”
云安全聯盟首席執行官Jim Reavis表示,一套通行的法律,即使有些苛刻的條文,也會受到業界很多人的歡迎。
“我們一直在尋求一致性,如果可以在國家范圍內形成更高的一致性,將會給業界帶來好處。”
此項提案提出了一個統一的30天通報時限,從數據泄露被發現那一刻起計時,30天內必須將泄露情況通報給公眾。
奧巴馬稱:“我們還將補完法律上的漏洞,讓盜竊倒賣美國公民身份的罪犯無處可逃,即使逃掉海外也能將其追捕歸案。”
他還提出了《消費者隱私權利法案》以保障消費者有權決定自己的個人數據如何被公司企業所用,以及限制學生信息使用的《學生數字隱私法案》。
總統號召商業巨鱷和消費者權益擁護者共同努力推進這些法案的通過。“在這信息時代,保護我們的信息和隱私,不應該只是某個黨派的事,而是我們美國人共同的事業。”
然而,之前類似法令屢遭腰斬,即使現在參眾兩院多數席位掌握在反對黨手中,留給此次法案的通過機會也不大。美國網絡安全協會SANS Institute新興趨勢理事John Pescatore如是說。就算兩院都贊成此項法案,他們也會將其效力削減到讓總統無法接受的程度。而且,那些重要的條款,比如數據泄露的具體定義之類 的,都還沒公布呢。
Pescatore問道:“數據泄露僅指簡單的數據遺失?某人丟了一卷磁帶找不回來了也要進行通報?還是說有必要證明遺失的信息已被別人看過才能算?數據泄露的定義可是各州不同的。”
剛被網絡安全公司金雅拓收購的SafeNet首席戰略官Tsion Gonen說:“泄露事件各不相同。比如說,發生了數據載體遺失,卻仍然有加密等技術手段在保護數據不被攻破的可能性也是有的。”
賬戶管理軟件開發公司Thycotic Software的高級安全架構師Kevin Jones稱:“30天是個咄咄逼人的窗口期。企業在公開泄露事件之前,得先全面調查泄露的程度,修復現行的安全漏洞。30天這么短的時限可能導致企業在 事件尚未調查清楚之前就承受不住壓力而公布,進而引來更多的攻擊。”
安全公司Prelert的市場和產品戰略副總裁Kevin Conklin表示:“現在似乎沒什么東西可以刺激企業盡早發現數據泄露。一般而言,企業在200天后才會發現泄露。此時,對用戶的侵害已經形成。強制企業盡早通報泄露事件很重要,但這些企業得主動采取措施盡早發現泄露。”
應用軟件安全咨詢公司Cigital的總經理Drew Kilbourne補充道:“急于披露泄露事件可能妨礙到司法部門和其他組織的調查。我們通常不立即披露泄露事件,以防警醒攻擊者,同時也為研究攻擊行 為,獲取新型竊取技術、攻擊手段、攻擊源爭取時間。此項法案防止不了數據泄露,也帶不來安全。數據泄露通報更多的是留住客戶和贏取公眾理解。更快的通報可能不過是粉飾太平而非有效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