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銀行已發行信用卡逾4億張,每年信用卡交易總額超13萬億元。銀行應對信用卡信息安全和隱私保密,但調查發現,銀行信用卡客戶數據泄露現象頗為嚴重,一條條包括姓名、電話、地址、工作單位、開戶行等完整隱私的信用卡開戶數據,在網絡上公開販賣。
按道理,銀行應有嚴格保密機制來為客戶資金安全“保駕護航”,且《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也明令禁止商業銀行將客戶相關信息用于本行信用卡業務以外的其他用途。同時,全國人大《關于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也規定網絡服務者收集的公民個人電子信息必須嚴格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毀損,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但現實卻是如此吊詭,監管部門種種規定屢成“一紙空文”,大量客戶信息被泄露,形成了信用卡信息交易“黑色”產業利益鏈。尤其令人瞪目的是,一些犯罪分子將信用卡“按地區定制,先試用后付款”,并根據個人信息“品質”不同,價格分為“三六九等”,每條從2分錢到5元錢不等。
信用卡信息泄露并被非法販賣,帶來了巨大社會危害。為此,政府及監管部門對銀行卡信息安全問題再也不能熟視無睹了,應立即舉起監管和法制兩柄“利劍”,斬斷信用卡非法交易黑色利益鏈,確保信用卡持卡人資金安全。
首先要堵塞泄密源頭。商業銀行應該重視對信用卡信息安全的保護工作,制訂嚴格內控制度,對泄露或故意買賣銀行卡信息的“內鬼”予以嚴懲。其次監管部門加大對金融企業、合作機構等信息泄露源頭處罰力度。同時,將銀行個人信息保密納入重要監管內容,充分發揮金融監管對銀行卡信息保護功能。三是公安、司法等部門加大對網絡監管力度,發現通過網媒進行個人信息買賣的機構或個人,進行嚴厲查處和打擊。四是加快個人信息安全保護立法進程,明確公民個人信息保護責任,以法治堵塞銀行信用卡信息泄密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