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消息,近日中國聯通開通4G并使用176子號段,首批4G用戶單獨開放20萬個號碼。自此三大運營商的4G號碼已全部亮相,均屬于17號段。
按照工信部的批復,三大運營商4G新用戶均將使用17打頭的號段。中國電信在4G放號時已使用177號段放號,并稱177號段為中國電信4G專屬號段。中國移動則在今年已經使用178號段對4G用戶放號。這就意味著三大運營商的4G號段已全面商用。
據了解,虛擬運營商此前一直使用的170號段,但并不為用戶熟悉,隨著三大運營商全面使用17號段,將有利于虛擬運營商的170號段被用戶接受。
此外,工信部此前針對“170號段無法接收驗證碼和驗證短信”的問題正式下發通知,要求各互聯網企業積極配合移動通信轉售企業,并限期在9月30日之前解決此問題。此舉也將進一步推動運營商17號段的普及。
近日,美國廣告與市場營銷公司Acquity對2000名美國成年用戶使用可穿戴設備的情況進行了調查。40%的用戶愿意為了獲得折扣或優惠券分享可穿戴設備收集的個人信息;60%的用戶稱愿意分享他們的車內信息以獲得類似的回報。但是,用戶樂意分享信息并不意味著他們不在乎隱私的安全。調查表明,80%的用戶對于聯網的可穿戴設備泄露隱私的問題表示十分擔憂,57%的人表示黑客的入侵和隱私的泄露隱患阻礙了他們使用可穿戴設備。
可穿戴設備一直被認為是繼平板電腦和智能手機之后的又一顛覆性產品。面對日漸龐大的產業鏈條,可穿戴設備同時也通過物聯網釋放出日益海量的數據。無論是可穿戴設備用戶的身份特征和消費偏好,還是設備生產企業針對用戶的市場營銷信息,甚至是通過可穿戴設備實現的對他人生活的記錄,都變成了可存儲、可處理、可整合、可深挖甚至可倒賣的數據信息。大數據時代,在可穿戴技術面前,用戶更像是一個個“透明人”。集成用戶信息穿戴者無處遁形
“可穿戴設備目前是業界的一股潮流,科技巨頭們紛紛在可穿戴設備市場上推出最新的產品,然而在目前應用較廣的幾種可穿戴設備中,幾乎每一種都存在著隱私泄露的隱患。”中商情報網產業研究院袁健教授接受采訪時表示,“可穿戴技術能夠捕捉并收集個人的詳細信息,比如生活方式、健康、位置、運動和日常生活信息。缺乏正確的隱私控制,這些數據最終有可能以人們未曾想象到的方式被應用,并產生個人身份盜竊、跟蹤、欺詐和其他犯罪行為。”
據介紹,可穿戴設備可以集成使用者的個人信息。由于使用者對于網絡的依賴性,到處刻印著使用者健康指數、行為習慣、消費偏好以及工作履歷的個人信息肆意地漂浮在虛擬的網絡空間中。在龐大的數據面前,用戶的日常生活就這樣赤裸裸地暴露在公開化的網絡平臺里,可以隨意任人窺探、分析、整合或研究。每個人都變得透明、無處遁形。
那么,在使用可穿戴設備時,個人隱私是通過哪些途徑泄露出去的呢?
袁健介紹說,當前的可穿戴設備中,信息傳輸可以分為三個階段。以運動監測設備為例,首先運動監測設備收集個人的運動和健康信息;然后,這些信息通過藍牙連接后與智能手機之間的數據傳輸及網絡同步;最后,上傳后的信息會存儲在云端服務器中。這三個環節,都是龐大的個人信息庫,都容易受到黑客的侵襲。
具體來說,在當前熱門的可穿戴設備中,應用于運動健身、醫療保健領域的可穿戴設備,很容易集成龐大的用戶隱私信息,而這些大量數據背后隱藏著大量的經濟利益。非穿戴者也無法“幸免于難”
可穿戴設備不僅對使用者的個人信息構成威脅,就連用戶身邊的非穿戴者,也面臨著“無辜受累”的風險。
“可穿戴技術對于隱私安全的侵犯方式和泄密對象,視產品功能的不同而變化??纱┐髟O備市場的產業鏈包括硬件、行業應用、社交平臺、運營服務、大數據、云計算等眾多環節,環節越多隱私泄密的可能性越大。”OFweek編輯部主編張選濤在談到隱私泄露時認為,涉及用戶個人信息的泄露,主要有醫療產品的健康指數信息,容易泄露給醫療和保險機構;個人工作履歷、生活習慣被泄露,則會導致求職應聘時遇冷。另一方面,設備使用者周圍的人也會面臨隱私被泄露的風險。如智能眼鏡類產品,可能會被用于偷拍其他人們的生活隱私。
可穿戴分享工具常被人冠以“偷拍神器”的稱號??纱┐飨鄼C是一款微型的、可永遠開機的相機。它能夠每天自動拍攝并存儲用戶日常生活中的成千上萬張照片。使用者只需將其別在衣領、領帶或身體其他部位,便可以隨意拍攝進入鏡頭中的人或物。這些照片將會被上傳到設備制造商的網站,并以種種方式進行回放。在這個過程中,最明顯的隱私泄露風險在于,假如可穿戴設備用戶創建詳細的生活日志,將會侵犯那些在不知情情況下被拍攝到的朋友或其他人的隱私。標準、規范、法律多管齊下
“目前,可穿戴設備缺乏行業標準,也沒有國際標準。”袁健接受采訪時透露,縱觀整個可穿戴設備產業,出臺相關的行業標準,用標準來規范產業鏈的運作,可以說是該行業發展的必然趨勢。
袁健稱:“去年成立的中國可穿戴計算產業推進聯盟,將在推動我國可穿戴技術研究、擬定和完善行業標準及推動可穿戴設備普及等方面發揮作用。”
“用戶數據安全和個人信息保護,是可穿戴設備不可回避的現實問題和法律問題。”袁健表示,當前國務院頒布的《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和公安部公布的《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規定》或許對可穿戴設備侵犯用戶隱私的行為有一定約束作用。但由于我國可穿戴行業正處于起步期,涉及可穿戴設備的相關法規還未出臺。“對可穿戴設備用戶過度收集、擅自泄露、擅自使用及買賣個人信息的行為,一定得有法可依,依法從嚴。”
此外,袁健還表示,作為可穿戴設備的消費者和制造商,也應該對隱私保護有所重視。
張選濤認為,從用戶的角度來說,保護個人隱私最重要的是信息安全意識。在任何時候、任何地方,只要可穿戴設備要求提供用戶個人身份、位置、健康及醫療等信息的時候,一定要弄清楚為什么及透露這些信息是否是自己能夠接受的。只有在弄明白了這兩個問題之后,才進行購買。另外,在使用的過程中,要對數據進行加密,以確保傳輸敏感數據的安全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