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表明,目前我國青少年網民已有1.7億人,8歲以前第一次接觸互聯網的未成年人超過五成。許多青少年頻繁在網絡上通過聊天軟件交友,又從網上聊天走到現實見面交往。對于涉世不深的青少年來說,互聯網既是新奇世界的入口,也隱藏著很多灰色角落,還存在著一些危險區域。在互聯網時代,不法分子運用網絡技術實施傳統意義上的犯罪,手段更為隱蔽,危害范圍更為廣泛。
未成年人不僅是父母的孩子,也是國家的孩子。凈化網絡空間,謹防網絡違法犯罪“盯上”青少年,是社會文明的重要部分。 《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 (送審稿)》中,多個條款都規定了網絡游戲提供者的法律責任。
互聯網企業應當強化自律,依法依規開展經營活動。一方面,要不斷加強安全技術和管理的創新,凈化網絡空間,從客觀上減少青少年受到各類侵害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在開發和推廣網絡游戲時,不能僅僅將青少年視為商業資源,而要首先考慮到他們的身心特點,提供健康的網絡環境和產品。
但是,讓青少年免于網絡違法犯罪的侵害,僅靠互聯網企業的自律還遠遠不夠。保護孩子遠離網絡傷害,需要多方參與、綜合施策,線上線下有機結合,教育、法律齊頭并進,從而形成一條無縫鏈接的監管網絡。
最該擔當起防范網絡犯罪侵害之責的,當然還是監護人。監護人是第一道綠壩,應當多些關心孩子,多了解他們的內心世界和網絡世界,關注孩子喜歡的網絡內容是什么?一旦發現有問題,就要及時、耐心地與孩子溝通,增強孩子辨別是非的能力。
政府層面的法律監管更責無旁貸。我國的法律法規當中也有一系列針對兒童權益保護的媒體政策,但相關標準和處罰力度彈性較大,造成了在執行過程中缺乏約束力。
從頂層設計來講,應盡快推進兒童互聯網安全相關法律,防止未成年人接觸不恰當和有害的網絡內容,保護未成年人的個人信息等,為孩子們構筑好網絡安全的制度屏障。在法治完善之前,政府部門可以適當鼓勵和借助社會力量,建立有效的舉報監督體系,對網絡違法內容一鍵舉報,從而為孩子們編織一道網絡安全的過濾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