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意見出臺,旨在總結核電行業安全管理經驗和“核電安全管理提升年”專項行動工作基礎上,聚焦核電運行關鍵環節,進一步加強安全管理,保障核電機組安全穩定運行,促進核電安全高效發展。
意見指出,要緊緊圍繞“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堅持理性、協調、并進的核安全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責任明確、嚴格管理、縱深防御、獨立監管、全面保障的原則,加強核安全文化建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將確保安全的方針落實到核電運行管理各個環節各項工作中,確保核電安全萬無一失。
意見按照“安全第一”“落實責任”“方法創新”“持續改進”“持續改進”和“開放透明”五個堅持為基本要求,提出了實現核電運行安全水平始終保持國際前列并持續提升;核電企業安全管理體系更加完善;政府安全管理能力不斷提高;核電安全得到更加充分全面有效的保障的總要求。
意見要求,要分別從加強核安全文化建設、落實安全生產主題責任、加強核電廠人員行為規范管理、加強核電廠設備可靠性管理、加強核應急與核安保管理等9個方面促進核電安全高效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