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4月1日起,天津將推行《天津市電梯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并在全市在用電梯中首先選取3000臺作為試點,免費安裝電梯遠程監控系統(“電梯衛士”),電梯使用情況及故障情況盡在掌握。本《辦法》涉及的電梯包括貨梯及載人客梯,但不包括居民家中私自安裝的電梯。
15天維保一次“電梯衛士”時時督促
《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電梯日常維護保養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維護保養電梯,至少每15天進行一次日常維護保養,確保電梯的安全性能,并對日常維護保養情況進行書面記錄。電梯日常維護保養單位接到電梯困人故障報告后,應在30分鐘內抵達現場實施救援。
一旦電梯出現故障,市民被困電梯里。在獲救以后,應首先由電梯所有人負責。并由電梯所有人進行故障原因調查,若屬于維保不到位,則找維保單位負責;若屬制造問題,就找制造單位負責。目前,本市有70家電梯維保單位。質監部門強調,要提高電梯維保單位準入門檻,提高維保水平,并對維保單位進行年終考核,將考核結果向市民公示。
《辦法》適用貨梯及載人客梯
質監部門表示,市建委將出臺條例,規范電梯維保工時費,避免電梯維保行業惡性壓價競爭,同時也可以避免維保單位與市民制定“陰陽合同”(防止實際收取維保費用低于合同中的約定,造成維保質量“缺斤短兩”)。針對車站、機場、碼頭、地鐵、大型商場超市等人員密集區,電梯制造單位應對電梯進行全生命周期的負責制。確保電梯生產、流通、消費各環節都有單位負責。
今年起,質監部門計劃對本市在用電梯配置安全運行監控系統。其中,4月份將啟動“電梯衛士”試點工作,選取3000臺電梯首批免費安裝“電梯衛士”。并對全市4萬余臺在用電梯普遍安裝“電梯維保監控系統”。
質監局信息中心技術人員張掖輝介紹,“電梯衛士”由傳感器、無限網絡發射器和各種連接件組成。當電梯遇到故障時,“電梯衛士”可以通過人體感應器,判斷電梯里是否有人,并在發生故障時,發出語音提示,安慰被困人員,穩定其情緒。記者了解到,質監部門將在解放路建設監控中心,用于采集所有“電梯衛士”監控到的內容。對于《辦法》中規定,電梯要每15天進行一次維保檢測,如果出現沒有定期維保的現象,“電梯衛士”可以起到督促維保的作用,并將這個信息收集給質監部門,依照《辦法》對有關責任單位進行處理。
“電梯維保監控系統”是在電梯上安裝傳感器,可以自動收集電梯維保信息,可以自動檢測到電梯常見的13種故障,并以手機短信的形式向物業、維保部門發出求救信息。電梯內還設有三方通話裝置,一旦電梯出現故障,被困人員可以利用電梯內的通訊設備發出求救信息。今年,本市將在全市4萬余臺電梯上安裝“電梯維保監控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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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人管理電梯也將“有所依托”
截至2012年3月21日,本市在用電梯39311臺,并以每年約20%的幅度遞增。與此同時,安全管理、監管問題也日益凸顯,特別是住宅小區的電梯管理主體責任不清,電梯業主與物業公司的法定義務和責任不明確,老舊電梯歷史遺留及電梯故障問題日益突出,導致電梯的日常管理、維護保養等項工作不能落實到位。
《辦法》將電梯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明確為電梯使用單位,即電梯所有權人以及受其委托行使管理職責的責任人,包括物業服務企業等。明確了電梯使用單位在電梯日常運行中的職責,包括常規管理、安全管理人員職責、故障排查、事故應急處置、配置電梯司機、依法進行定期檢驗以及電梯投入使用、停用和報廢登記等相關規定。
針對目前本市居民住宅、特別是無物業服務企業的居民住宅電梯安全管理存在的隱患,本《辦法》不僅要求物業服務企業要按照物業合同的約定,做好電梯日常運行服務,同時還明確物業服務企業在退出管理項目前,應當按照物業管理的有關規定向業主委員會、所在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移交電梯安全技術檔案,以保證該資料的完整、安全,以及電梯安全運行監管的連貫性。對于既沒有物業服務企業、又沒有業主委員會的居民住宅,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組織居民委托電梯日常維護保養單位對電梯安全運行進行管理。
此外,《辦法》還指出,質監部門將配合各區縣政府做好中心城區舊樓居住功能提升改造工程,對工程涉及的32部電梯進行安全評估。同時,對本市使用年限超過15年的電梯進行一次免費檢測,寫出安全狀況分析報告,為政府進行電梯改造、大修提供技術支持。
電梯安全有賴全民文明乘梯
《辦法》中,還對市民文明乘梯提出了要求:電梯乘客應按照電梯安全注意事項和警示標志正確使用電梯,不得使用明示不得使用的電梯;不得強行扒撬電梯層門、轎門;不得在電梯內蹦跳、打鬧;不得攜帶易燃易爆物品或者維修化學品搭乘電梯;不得拆除、毀壞電梯的部件或者標志;不得運載超過電梯額定載荷的貨物;不得有其他違紀電梯安全運行的行為。對于乘坐電梯的安全知識以及一些注意事項,質監部門將編印一些圖文并茂的宣傳冊,到企業、社區等人員密集區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