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住房城鄉建設廳(委)、交通運輸廳(局、委)、商務主管部門、科技廳(委、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鐵路主管部門、民航地區管理局、郵政管理局、質量監督局,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天津、上海特派辦,各直屬海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促進物流業健康發展政策措施的意見》(國辦發[2011]38號),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了《全國物流園區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現將《規劃》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實際,切實加強對《規劃》實施的組織工作,制定并完善政策措施,促進我國物流園區健康有序發展。
物流園區級別
按照物流需求規模大小以及在國家戰略和產業布局中的重要程度,本規劃將物流園區布局城市分為三級,確定一級物流園區布局城市29個,二級物流園區布局城市70個(見專欄),三級物流園區布局城市具體由各省(區、市)參照以上條件,根據本省物流業發展規劃具體確定,原則上應為地級城市。
一級物流園區布局城市(共29個)
北京、天津、唐山、呼和浩特、沈陽、大連、長春、哈爾濱、上海、南京、蘇州、杭州、寧波、廈門、濟南、青島、鄭州、合肥、武漢、長沙、廣州、深圳、南寧、重慶、成都、昆明、西安、蘭州、烏魯木齊
二級物流園區布局城市(共70個)
石家莊、邯鄲、秦皇島、滄州、太原、大同、臨汾、通遼、包頭、鄂爾多斯、鞍山、營口、吉林、延邊(琿春)、大慶、牡丹江、齊齊哈爾、無錫、徐州、南通、泰州、連云港、溫州、金華(義烏)、舟山、嘉興、湖州、安慶、阜陽、馬鞍山、蕪湖、福州、泉州、南昌、贛州、上饒、九江、煙臺、濰坊、臨沂、菏澤、日照、洛陽、南陽、安陽(財苑)、許昌、宜昌、襄陽、岳陽、婁底、衡陽、佛山、東莞、湛江、柳州、欽州、玉林、貴港、海口、綿陽、達州、瀘州、貴陽、拉薩、榆林、寶雞、咸陽、西寧、銀川、伊犁(霍爾果斯)
發改委提出物流園的發展目標,到2015年,基本建立物流園區建設及管理的有關制度,物流園區發展步入健康有序的軌道,初步建成一批布局合理、運營規范、具有一定經濟社會效益的示范園區。到2020年,物流園區的集約化水平大幅提升,設施能力顯著增強,多式聯運得到廣泛應用,管理水平和運營效率明顯提高,資源集聚和輻射帶動作用進一步增強,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規模適度、功能齊全、綠色高效的全國物流園區網絡體系,對推動經濟結構調整和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發揮更加重要的作用。
此外,發改委提出發展物流園的八項主要任務:
其一,推動物流園區資源整合。一是整合需求不足和同質化競爭明顯的物流園區。二是整合依托交通樞紐建設的物流園區。三是整合分散的物流設施資源。
其二,合理布局新建物流園區。現有設施能力不足的地區,應基于當地產業結構和區位條件及選址要求,布局新建規模適當、功能完善的物流園區,充分發揮園區的集聚效應和輻射帶動作用,服務當地經濟發展和產業轉型升級。
其三,加強物流園區基礎設施建設。優化物流園區所在地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加強物流園區詳細規劃編制工作,科學指導園區水、電、路、通信等設施建設,強化與城市道路、交通樞紐的銜接。大力推進園區鐵水聯運、公鐵聯運、公水聯運、空地聯運等多式聯運設施建設,注重引入鐵路專用線,完善物流園區的公路、鐵路周邊通道等。
其四,推動物流園區信息化建設。加強物流園區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整合物流園區現有信息資源,提升物流園區信息服務能力。
其五,完善物流園區服務功能。鼓勵園區在具備倉儲、運輸、配送、轉運、貨運代理、加工等基本物流服務以及物業、停車、維修、加油等配套服務的基礎上,進一步提供工商、稅務、報關、報檢等政務服務和供應鏈設計、管理咨詢、金融、保險(放心保)、貿易會展、法律等商務服務功能。
其六,聚集和培育物流企業。支持運輸企業向綜合物流服務商和全球物流經營人轉變。按照提升重點行業物流企業專業配套能力的要求,有針對性地發展專業類物流園區,為農產品(000061,股吧)、鋼鐵、汽車、醫藥、冷鏈、快遞、危貨等物流企業集聚發展創造有利條件。
其七,建立適應物流園區發展的規范和標準體系。按照既要保障物流園區發展,又要節約利用土地的原則,建立物流園區規劃設計、建設和服務規范,明確園區內部各功能區建設標準和要求,促進物流園區規范化發展。
其八,完善物流園區經營管理體制。根據各地物流園區發展實際,借鑒國內外物流園區管理經驗,建立完善政府規劃協調、市場化運作的物流園區開發建設模式和經營管理體制。
為了完成以上任務,發改委同時公布了保障物流園發展的措施。要做好綜合協調。加強規范管理、開展示范工程、完善配套設施、改善投融資環境等。落實用地政策方面,各地應及時將物流園區納入所在城市的各類城市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統籌規劃和建設,涉及新增建設用地的,合理安排土地利用計劃指標。對于示范物流園區新增建設用地,優先列入國家和地方建設用地供應計劃。
改善投融資環境方面,鼓勵物流園區運營主體通過銀行貸款、股票上市、發行債券、增資擴股、合資合作、吸引外資和民間投資等多種途徑籌集建設資金,支持物流園區及入駐企業與金融機構聯合打造物流金融服務平臺,形成多渠道、多層次的投融資環境。各地要適當放寬對物流園區投資強度和稅收強度的要求,鼓勵物流企業入駐物流園區
政策:發改委發布《全國物流園區發展規劃》
責任編輯:editor012 | 2013-10-16 10:38:58 本文摘自:發改委網站
關鍵字:物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