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城市和小城鎮改革發展中心首席經濟學家李鐵:我經常參加有關智慧城市的各類活動,注意到有兩種傾向:一是重視智慧城市的人偏重于技術思維模式;二是政府的熱情更為高漲。
偏重于技術,當然對于智慧城市涉及到的任何信息、人工智能以及互聯網經濟研發的人來說是重要的基礎。但是由于智慧城市涉及的內容廣泛,已經遠遠超出了某一項具體技術的范疇。
例如,僅從人工智能的研發,就已經分門別類,任何一項技術都不足以涵蓋所有的技術內容。智慧城市涉及智慧治理、智慧交通、智慧社會服務、共享經濟、智慧醫療、智慧能源等太多的領域,而單一一項技術無法覆蓋所有的內容。
從另外一個角度分析,技術方面的應用必須要面對市場的檢驗。僅從技術的角度去談創新和應用,如果涉及到成本和收益的問題時,往往會讓位于市場。而我們絕大部分的技術專家并不完全了解市場,因此研發的成果與市場發生偏離時,會導致技術成果沉淀。
關于政府對于智慧城市的過度關注,往往體現在作為一個好的技術應用,政府試圖在自己的治理系統中率先開展試驗,并達到良好的運行效果。但是政府應用面臨的最大問題是不追求效率,而且沒有收益預期。因為一個好的智慧技術研發成果可以應用的領域也是不能限定在某一個空間,還可能有更多可挖掘的潛力,需要通過市場和社會應用來檢驗。特別是在市場激烈的競爭過程中,以及社會的廣泛應用中,會通過技術障礙的反饋推進研發和變革。而封閉在政府的應用,往往不會及時反饋應用的信息,甚至在低效率的運營狀態中,同樣形成技術的沉淀。
智慧城市的中外差異
在今年的G20期間,我應日本內閣的邀請,在日本政府主辦的G20超級城市和智慧城市大會上作了主旨發言。在和日本以及國際上有關方面的政府官員和專家學者進行交流的過程中,我發現,在智慧城市的研究領域以及推廣領域上,確實存在著認識和實踐上巨大的差異。
在中國,對于智慧城市的官方認識還是停留在政府治理和管理系統的應用上,所以引發了城市政府對于智慧城市的關注和熱情。許多企業為了迎合政府的需求和拿到政府的項目,紛紛根據政府的需求制定智慧城市的解決方案。重點是政府數據處理、政府辦公系統和服務系統智慧化以及智慧交通和治安管理的應用,這其中當然也出現了不少創新。歐洲和美國更在乎的是智慧與生態理念的關系。比如,如何通過智慧的方法,降低能源的消耗,實現資源和能源的有效利用,重點是要降低城市的各項資源成本。
雖然我們在日韓也可以看到政府主導的城市智慧城市的治理,也看到了各種智慧產品的系統化運營。但是由于投入成本過高,維持運轉的費用尚不能抵付投入的成本,面臨著推廣和普及應用的難度。但是在G20期間日本政府舉辦的數字展覽會上,各種智慧產品的應用仍是處于碎片化的階段,還大多沒有實現大面積推廣,或者在一些重要的應用領域的產品,例如遠程監控醫療、自動駕駛汽車、家具的智能化管理上的一些產品還是尚處于研發的階段。
日本政府官員對未來智慧城市的發展提出的許多目標,其實在中國已經廣泛推廣和應用,已經成為了我們社會生活的一部分??墒窃S多很好的智慧理念,例如無現金支付或是共享經濟為在日本并不存在技術問題,在歐美也沒有技術障礙,甚至是他們處于研發的領先地位,反而在社會應用中卻遠遠落后于中國。這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來自市場、利益結構的干預以及社會文化傳統的阻礙。
例如,無現金支付涉及的是銀行和財團的利益。在中國,政府并不受這些財團利益的干預,只要政府認為值得,并有利于社會便利的應用,有利于城市居民的就業和生活,就可以允許企業和各地進行實踐。而在歐美以及日本,政治是受財團利益所支配的,財團和銀行金融機構可以干預選舉,也可以干預政府的決策,甚至影響到法律的修訂。因此,在眾多的利益主體的影響下,無現金支付在發達國家城市的智慧應用進展步履維艱。
而在中國,無現金支付可以廣泛的推廣,已經成為城市智慧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并通過市場延伸到各個有交易發生的領域,并還有可能隨著5G的應用與人工智能的結合產生出更多預想不到的創新。
再比如共享經濟的應用是建立在無現金支付、互聯網經濟和人工智能技術上的創新,在中國已經得到了廣泛的應用,并大大地方便了城市居民的生活,也是中國實現節能低碳的一種典范。但是在歐美和日韓等發達國家則面臨著社會的阻力。
僅以共享經濟中的網約車為例,在日本難以推廣的原因就是出租車工會的反對。他們畢竟影響到地方政府的選舉,也代表著一部分選票。他們因為自身利益受到的影響,反對更多的人從業網約車和使用網約車而影響到他們自身的收益,進而堅決反對網約車進入城市。
當然在網約車在中國也有反對者,也會通過網絡輿論影響到政府的政策,但是只是為網約車經營主體提供了改進技術方法和提高各類安全措施的動力。
智慧城市仍需要市場的檢驗
很多人把智慧城市歸結為技術研發過程,更為重視技術專家的作用。但是我始終認為,智慧城市是建立在技術研發和突破基礎上的經濟問題和社會問題,也是需要通過市場來檢驗的技術推廣和變革過程。
畢竟,任何一項技術如果不進入市場,就不會產生收益,也不會形成社會應用,也就不會從市場層面促進對技術的再投入。同時,如果一項技術在社會應用領域獲得巨額收益,會引發不同的技術手段在同一個領域的競爭,催生進一步的研發和變革。因此我們應該把更多的精力和政策著眼點放在智慧城市的經濟學研究和社會學研究方面。
當一個國家在經濟發展進程中,因為利益結構的固化和法律體系照顧到各個利益主體已經逐步完善的背景下,涉及到大量與智慧有關的新技術的應用就會面臨著較大的阻力,影響到城市的智慧化進程。
中國在這方面有著無可比擬的體制優勢,政府的主觀愿望很少受到利益主體的干擾,或者是影響只能是限定在一定的范圍,并不影響智慧技術在城市各個領域方面的應用。
如果按照歐美日提出的愿景目標,我們由無現金支付引發的智慧技術在城市以及在全社會的應用,已經大幅領先??梢哉f,中國已經從智慧技術的研發和初步推廣的1.0階段,到了在一些較大的應用領域系統廣泛普及的2.0階段,甚至更高。但這并不意味我們已經可以不用思考幾個關鍵性問題:
智慧城市是經濟和社會的問題,而不僅僅是技術問題;
智慧城市要面對的是市場,而不能沉淀和停留在政府的管理和應用上,政府應該購買市場和社會化的服務,而不是自己壟斷,政府要給智慧城市的應用更多的發展空間;
中國有體制優勢,但是也有體制弊病,重點在于要尊重市場的選擇,要增加包容性,更要充分地利用體制優勢進行創新,同時要解決在智慧城市的發展進程中的包容性問題,要協調各個不同的利益主體的關系,要鼓勵企業大膽創新,甚至要給與一定的政策支持,并把智慧城市的發展作為營商環境改善的重要內容等等。
同時,要防止政府的過度積極性,要防止城市政府的過度投入造成資源的嚴重浪費。畢竟,智慧技術的出現應該是節省資源而不是浪費資源,智慧的城市應該是提高效率而不是增加成本,智慧城市應該有利于城市居民,有利于社會發展,有利于科技創新和技術變革,而前提是尊重市場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