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海東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成立,并將原城鄉規劃建設局承擔的城市管理職責劃入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縣(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也相繼單設運行;2016年底,海東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申請并開通了全市首個“城市管理信息交流”微信公眾平臺,用新媒體的手段完善城市管理工作,海東范圍內市民對市容環境衛生、市政公用設施、城市交通秩序和城管執法等方面的反映、建議及投訴都能得到受理。
目前,海東已成立了由市政府市長擔任城市管理工作委員會的主任,分管城市管理、規劃建設、環境保護、國土、公安、交通、城市園林的相關副市長擔任副主任,各縣(區)政府、市直相關單位為成員的海東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并細化了城市管理委員會、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和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為適應城市管理需要,海東圍繞市委一屆六次全會“開啟海東‘智能城管’工作,全面提升海東城市綜合管理服務水平”的要求,積極探索,勇于實踐,數字化城市管理建設初步形成。目前,各縣(區)城管部門通過有償租賃設備網絡的模式建立了數字化城市管理操作系統,對城區重點路段進行24小時監控,對城管員、市政人員、清潔工進行網格化管理,定區域、定崗位、定責任,初步實現了數字城管管理模式。同時,海東將構建信息溝通和管理執法合一的管理平臺,指導各縣(區)認真學習總結外省“智能城管”試點工作經驗,為全市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供有益的經驗,通過建設“智能城管”信息平臺,結合“智慧城市”建設,提高市政公用設施和服務設施運營的規范化和精細化程度。指導各縣(區)加快推進數字化城市管理平臺建設,實現感知、分析、服務、監察“五位一體”,建立用數據說話、用數據決策、用數據管理、用數據創新的新機制。
海東健全完善了“三級政府四級管理(市、縣區、鄉鎮、社區)”以縣(區)為主的城市管理機制,制定城管執法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形成了市、縣(區)城市管理體制。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單設運行、各縣(區)均成立了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為海東城市管理打造“三級政府、四級管理”體制、為市、縣(區)城管部門形成城市管理合力效應奠定了良好的基礎。此外,積極開展城管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各項準備工作,待全省城管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公布之后,將迅速跟進海東相關清單的制定和公布工作。
今后,海東將及時跟進省上《開展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試點方案》,全力做好綜合執法改革有關工作,并指導試點縣(區)平安區做好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各項工作。指導各縣(區)形成聯合執法長效機制,強化愛衛會,與衛生、公安、市場監管、交通等職能部門的溝通聯系,健全各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合理銜接執法管理,避免執法真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