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不斷推進,隨著“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的不斷深入,隨著網絡強國戰略、國家大數據戰略、“互聯網+”行動計劃的實施和“數字中國”建設的不斷發展,城市被賦予了新的內涵和新的要求,這不僅推動了傳統意義上的智慧城市向新型智慧城市演進,更為新型智慧城市建設帶來了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
新思路新藍圖打造2017新型智慧城市
(一)以新型智慧城市為藍圖,拓寬發展新思路
2016年國家發改委提出要開展100個新型智慧城市建設,認為新型智慧城市要“以為民服務全程全時、城市治理高效有序、數據開放共融共享、經濟發展綠色開源、網絡空間安全清朗為主要目標,通過體系規劃、信息主導、改革創新,推進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城市現代化深度融合、迭代演進,實現國家與城市協調發展的新生態”,引發社會各界廣泛關注。在建設智慧城市的路徑探索上,新型智慧城市建設已經成為各地政府發展的目標和藍圖。
1、加強智慧城市體系規劃
智慧城市建設是實現城市信息系統長遠發展的工程,需要構建集智慧交通、智慧治理、智慧民生、智慧醫療、智慧養老、智慧社保、智慧安監等智慧工程于一體的知識體系、建設體系,不是一個規劃設計方案能夠完成的,因此,需要加強體系規劃,構建一套智慧城市規劃體系,由各部門統籌合力,確定各關鍵領域的實施措施,促進橫向縱向間的信息資源共享與業務協同,并為省、市、縣等不同層級間各部門的信息共享與業務協同消除障礙。
2、構建大數據生態系統
隨著信息技術與經濟社會的交匯融合,大數據迅猛增長,不斷推動社會生產要素的網絡化共享、集約化整合、協作化開發和高效化利用,改變了傳統的生產方式和經濟運行機制,持續激發商業模式創新,不斷催生新業態,顯著提升了經濟運行水平和效率。智慧城市建設必須要將大數據引入管理,運用大數據的技術和理念,建立用數據說話、用數據決策、用數據管理、數據創新的城市管理新方式,實現基于數據的科學決策,讓公共服務的更,主力城市高效運行。
3、貫徹創新驅動發展戰略
新型智慧城市的生命力在于創新驅動、智慧引領,要把握好信息技術、應用與城市發展方式轉型的交匯點,順應變革方向,善于運用互聯網思維,注重滿足群眾的差異化、個性化需求,促進群眾的廣泛參與;要加強區域協作,充分利用信息化的輻射能力,加強智慧城市、智慧城市群的統籌規劃和協同布局,協同設計,更好地服務于國家區域發展戰略;要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與智慧城市結合深度促進城市發展的環境優化,加快互聯網與實體經濟的滲透融合,加快推進產業轉型,提升城市的發展能力。
(二)以新興智慧產業為核心,厚植發展新動能
《國家信息化發展戰略綱要》指出,信息技術和產業發展程度決定著信息化發展水平,我國正處于從跟跑并跑向并跑領跑轉變的關鍵時期,要抓住自主創新的牛鼻子,構建安全可控的信息技術體系,培育形成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產業生態,把發展主動權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
1、大力發展核心技術
核心技術是產品創新、產業發展的核心所在,也是城市競爭力的命脈所在,決定著智慧城市建設的發展水平。各級政府應大力推進云計算、大數據、移動互聯網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在產品信息化、生產制造、經營管理、節能減排、安全生產等領域的應用,提高企業管理效率和智能化水平研發;鼓勵企業將物聯網技術嵌入到產品中,提高產品物聯化、智能化成圖;加強對大數據技術的公關及國產數據軟件的政策扶持;引導大型企業建設基于云計算的下一代數據中心,促進企業數據中心智能化、低碳化;加快制定大數據、云計算相關技術標準及產品標準,規范服務市場,推進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的發展。
2、完善支撐服務體系
當前,智慧城市特別需要的技術支持、企業診斷、員工培訓等政府服務或社會服務,或是基本沒有,或是尚處于起步階段,相當部分智慧城市企業有問題難以解決,建議各級政府重點支持一批運作規范、支撐力強、業績突出、信譽良好、公信度高的智慧產業公共服務平臺,覆蓋研發設計、生產制造、經營管理、市場營銷、產業鏈協同等領域。鼓勵有關平臺創新運營機制和商業模式。通過政策引導和資金扶持,使平臺的布局更加合理,特色更加突出,功能更加完善,服務質量和用戶滿意度穩步提升,增強對智慧產業發展的支撐。
(三)以多元化運營為主導,拓展發展新空間
在中央密集出臺多項關于PPP模式的相關政策后,各地政府陸續發布具有地方特色的指導意見,開展了頗具當地特色的智慧城市PPP建設項目。但從目前的推廣成果來看,各級政府對PPP建設熱情高漲,社會資本則顯得相對冷靜,建設智慧城市的意愿不高。針對這種情況主要有以下建議。
1、明確政府與市場的職能
目前社會對PPP模式的認知存在明顯的誤區,不論是社會資本、專家學者,還是一部分政府部門等,都把PPP單純地詮釋為一種新的城鄉基建融資模式。這種錯誤的認知導致了社會資本對PPP項目的可行性和有效性的疑慮。實際上,盡管PPP模式具有有效帶動社會融資的效應,但其本質是未來更高效地滿足社會對公共產品和服務的訴求,更有效地利用好政府財政資源,以此促進政府職能高效運行。所以推進PPP模式,最重要的是要明確政府和市場的職能,避免機遇政策推動的不穩定性,明確規定PPP模式的基本理念是政府搭臺、市場唱戲,政府與社會資本基于權責對稱,行使各自職責,發揮市場的能動作用。
2、創新PPP產品的實現形式和交易模式
當前的PPP項目投資規模都較大,投資周期也較長,且多是非標準化和非證券化項目,這導致PPP資產轉讓市場很難活躍,投資者風險不易轉移,對智慧城市建設的PPP項目的熱情不高。針對這種情況,可以創新PPP產品的實現形式和交易模式,例如借鑒分級證券化基金模式,把參與PPP項目的各方權責與損益分配機制,內嵌到PPP產品設計中,使PPP具有硬約束。通過這種設計為PPP創造動態優化投資者結構和動態優化運營機制的環境,激發社會資本活力。
(四)以智慧治理體系為核心,打造發展新優勢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入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指出,以網格化管理、社會化服務為方向,以智慧城市建設為契機,充分發揮現代信息技術的優勢,加快形成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匹配的城市管理能力,并通過構建智慧城市,來完善城市管理工作的總體要求。推進智慧城市建設,關鍵要保障新型城鎮化的健康發展和城市社會的穩定、繁榮。
1、構建新一代智慧基礎設施
隨著物聯網、移動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等新一代信息技術的廣泛推廣,基于新型信息技術的各種業務和應用迅速改造了金融、商務、醫療、物流等傳統產業,社會各行各業都加速架構在互聯網和移動互聯網之上,因此智慧城市的建設必須構建適應萬物物聯、智能化社會的新一代智慧基礎設施。各級政府亟需進一步推廣寬帶化,三網融合,建立高速、寬帶、融合、安全、無線的泛在網絡信息基礎設施;加強技術研發、應用試驗、評估檢測等方面的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著力推進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的產學研合作,增進企業之間的合作,優化智慧城市技術創新的軟硬件環境;推進各地云計算中心的科學規劃及合理布局,防止由云的重復覆蓋產生的資源浪費;鼓勵與云計算相關關鍵技術的研發,創新云平臺的服務模式,提升云平臺的應用水平;根據行業應用的需要,在市政設施、農業、交通、環保等領域中應用物聯網技術,逐步構建安全可控、覆蓋全市的感知網絡體系。
2、推動政府數據共享平臺建設
信息時代,政府掌握著大量的、關鍵的數據,但是以往由于信息技術、體制機制等的限制,各級政府及各部門之間的信息網絡往往自成體系,相互割裂,相互之間的數據難以實現互通和共享,導致政府掌握的數據大多處于割裂和休眠狀態。打通不同政府部門間的數據壁壘,構建城市公共基礎數據庫,建設大數據中心,集成人口、資源、環境、經濟、社會輿情等結構化與非結構化數據,全面整合、開放政府和事業單位公共基礎數據,建設供全社會共同使用的政府數據共享平臺,實現各部門信息資源集約布局、互聯互通和業務協同,有利于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壓縮政府開支、降低行政成本。
3、完善城市綜合管理運行體系
經過多年的智慧城市建設,各級政府大規模、高強度建設智慧基礎設施的階段已經過去,智慧城市建設和管理面臨著保障大量已建城市設施高效安全運行、加強城市精細化管理等新任務。在新的階段,智慧城市建設需城市綜合管理運行體系為先導,建設全面覆蓋、安全保障的智慧感知、傳輸網絡、高速運算、信息交換及服務運營支撐架構的智慧化環境,加快現有城市基礎設施的智慧化改造,提升電力、燃氣、交通、水務、物流等公用基礎設施的智能化水平,實現運行管理精準化、協同化、一體化實現智慧管理應用集成和感知網絡的統一管控,創造良好的城市運營條件與服務保障。
(五)以完善保障體系為支撐,培育發展新環境
智慧城市建設是一個龐大而復雜的工程,涉及到國土、交通、環保、城建等多個部門的密切配合和落實部署,所以要確保智慧城市建設的統籌兼顧、穩步推進必須有一套完善的保障體系,保障智慧城市建設發展。
1、實現行業統一的標準與規范
建設智慧城市,需要把以前城市中的教育、醫療、交通、市政等各部門間分割的信息,整合到一個平臺上,如果沒有統一的標準,各地、各部門智慧系統建設都從自身利益和需求出發,不同的系統之間標準不一、接口復雜,不易實現系統互聯互通和信息的協同共享,勢必形成新的城市間的信息割裂,形成和擴大“信息孤島”問題。因此,建設統一合理的標準意義重大。建議政府建立統一的信息化架構標準,實現跨系統技術集成與信息共享,盡量減少信息化孤島促進資源共享。發揮政府、企業和行業協會的積極作用,推進信息技術基礎標準、信息資源標準、網絡基礎設施標準、信息安全標準、應用標準、管理標準等應用規范和技術標準體系建設。
2、加強智慧城市人才培養和引進
強智慧產業人才隊伍建設,建立人才分類指導目錄,搭建創新創業平臺,建立和完善人才引進、培養、評價、激勵和服務機制,堅持人才使用的多元化與國際化,鼓勵智慧產業領域的海外高端人才回國創業。引導科研院所與當地本土潛力企業共建研發中心,同國內外知名企業和研究機構共建人才培養體系。激發創新型人才積極性和創造性,建立完善人力資本和技術入股激勵機制,加大要素分配力度。高校及時調整專業和課程體系,開設跨院系、跨專業的新一代信息技術通選課,培養智慧產業所需的復合型人才,積極探索建立政、產、學、研、企深度合作的智慧人才培養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