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智慧城市應運而生。智慧城市成為信息時代現代城市化發展的新目標,實現城市科學發展的新模式。智慧城市是信息技術與城市發展的深度融合,是解決新時期城市發展問題的可行路徑,也是實現我國新型城鎮化、工業化、信息化、農業現代化四化融合的有力手段。
智慧城市作為城市信息化發展的高級階段,是當前城市現代化發展與城市化建設的大趨勢。如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已經確定了國家智慧城市兩批試點,試點城市已經達到193個,預計2015年第一季度將確定149個城市為第三批試點。智慧城市建設是一個長期過程,投入成本高,跨多個利益相關方,而且收益會更多地體現在長期社會效益而不是短期經濟效益。所以必須找到健康長效的商業模式。我們在建設智慧城市的過程中,可以借鑒國外的投資運營模式,結合我國國情,推動城市化的建設與發展。
國外智慧城市投資運營模式
(一)意大利威尼斯:出租信息基礎設施
水城威尼斯一直受到全球海平面上升的威脅,2003年威尼斯啟動了摩西計劃,構筑活動水閘阻擋海潮,護衛威尼斯。威尼斯市在修筑防水壩的同時,就將光纖光纜埋設在防水壩內部。光纖光纜敷設完工后,威尼斯市將光纖以芯數為單位出租給歐洲各大通信運營商,每年都會獲得大量的租金。威尼斯市利用這部分租金,開展智慧城市建設。另外,威尼斯市在全市架設Wi-Fi網絡,外地游客連接Wi-Fi網絡時,需要向威尼斯市支付服務費用。這部分Wi-Fi費用被市政府集中起來,用于Wi-Fi網絡的日常維護,并向威尼斯市民提供免費的Wi-Fi服務。
(二)丹麥哥本哈根:采取政府引導、企業為主的建設方式
哥本哈根在過去五年的智慧城市中共投入1.5億元左右,只有1000萬元左右由政府財政出資,其他資金都是由企業出資。在智慧城市前期投入時,政府邀請企業一起來建設,所有權在政府,政府與企業一起運營。
(三)西班牙巴塞羅那:開發了自主知識產權的智慧城市標準體系
巴塞羅那市與企業合作,共同開發和設計了統一的智慧城市標準體系,包括基礎設施的接口標準、數據采集標準、設備采購標準、技術標準等。這套智慧城市標準體系由巴塞羅那與企業共同擁有所有權,如果其他城市要采用這套標準體系,需要向巴塞羅那和企業支付專利費用。巴塞羅那利用專利費用的收入,來維持智慧城市日常運轉和維護。
(四)法國伊希萊·莫里諾:出租不涉密的公共數據
伊希萊·莫里諾把智慧城市運行中積累的不涉及隱私的數據租用給企業,政府獲得智慧城市建設資金,企業進一步對數據的潛在價值進行挖掘,發掘其面向市場的商業價值,從而形成新的商機,達成與政府的雙贏合作。世界上越來越多的城市正在將他們的數據庫租用給企業,以鼓勵企業重新利用存儲在數據庫中的數據,使企業為自身商業利益,也為公眾從數據中創造出價值。
中國該如何建設智慧城市
(一)拓寬投融資渠道
在智慧城市建設過程中,只依靠政府財政資金很難滿足,謀求更多的投融資渠道、確立相對穩定的資金來源是十分必要的,從而保障智慧城市建設的順利實施。智慧城市建設的過程中,根據不同項目的具體特點,需要廣開投融資渠道,創新投融資模式,充分發揮資本市場作用,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為導向、企業投入為主體、社會投入為重要渠道的多元化投融資體系,以政府扶持資金帶動更多的社會資金投入建設。
對于政務型、涉密要求高、投資規模不大、運營維護成本較低的建設運營項目,政府可以獨立投資,其盈利模式為非營利,主要用于政務與公共服務。對于共享要求、專業性要求、涉密要求和公共性較高的建設運營項目,建議采用政府投資、企業建設和運營的模式,其盈利模式以非營利為主,政府向建設運營企業購買服務,企業也可結合小部分廣告、用戶收費或增值應用獲益。對于投資規模大、公益性質強、專業運營和維護要求高的項目,建議政府企業共同投資、企業負責建設和運營。其盈利模式以免費服務和增值服務相結合,政府向建設運營企業提供一定補貼,并出臺相關扶持激勵政策,企業可結合增值服務獲得市場化收入。對于資金投入量多、政府控制性強、公共服務性大、開發準備期長、專業管理難度大、投資運營期長、收益比較穩定的項目,建議采用政府牽頭BOT模式,其運作機制是通過市場化運作完成項目建設,并獲取經營收益償還項目貸款本息,支付運營成本,收回投資者資本金,并獲取合理的商業利潤。對于涉密要求不高、投資規模靈活、運營維護要求中等、直接面向公眾、應用內容豐富的建設運營項目,建議由企業負責投資建設運營,其盈利方式為純粹通過市場化運作獲取經營利潤,主要用于易被市場買單的公共服務。
(二)利用互聯網思維創新運營模式
當前這個時代正全面接受著互聯網思維的洗禮,銀行、證券、保險、制造業、零售等傳統行業的商業模式也都因受到互聯網行業的挑戰而進行革新。采用互聯網思維建設智慧城市,就是采用互聯網的規律和手段來思考問題,智慧城市建設的中心要以百姓為本,打造百姓滿意的智慧型城市。
在盈利方式上,引入互聯網思維的盈利思路,創新項目商業運營模式,對于可以市場化的項目加強具體項目的商業運作模式可行性研究,增強項目自身造血功能,使項目建成后能快速持續收回成本;比如基礎服務免費、增值服務收費,或者短期免費、長期收費,或者對百姓免費、轉嫁收費等。運用大數據思維,將城市非涉密數據有條件地開放,鼓勵企業基于開放的數據進行數據挖掘,挖掘出大數據背后的潛在價值,為百姓提供更為智能和便利的服務。為使智慧城市投入的資金更有效率,更有針對性,在城市建設中,運用互聯網眾籌的思想,開展百姓需求調查,了解百姓最迫切希望解決的問題,從而有針對性地選擇項目,將有限的“好鋼”(資金)用在“刀刃”上。
(三)避免建設中出現“爛尾樓”
智慧城市建設內容較多、工程項目較復雜、建設周期較長,通常需要充足的資金支持,尤其是長期運營需要大量資金的持續投入,給建設城市的經濟實力帶來巨大的挑戰。智慧城市由于資金保障不充分、投融資機制和重大資金監管機制不健全等因素,很有可能導致智慧城市建設難以為繼,出現類似工程建設中的“爛尾樓”現象。這種現象已經在全國的部分智慧城市建設中出現苗頭,前期規劃的項目工期緩慢或停工,一些項目甚至出現招標時無人投標、中標后無人施工的局面,智慧城市建設停步不前。
在經濟實力并不雄厚的條件下,在智慧城市各信息化項目立項前,應先找到合適的商業模式,以合適的角度切入智慧城市領域,切忌大而全、寬而廣的設計思路,要分步驟、有計劃地完成智慧城市建設目標。應建立智慧城市專項資金,鼓勵和引導具有管理、技術和資金優勢的企業、社會機構參與智慧城市建設。應建立項目資金統一管理制度,有效加強資金監管,明確資金使用來源和去向,力爭做到集約、節約建設。
(四)建設過程循序漸進
智慧城市建設應循序漸進,避免貪大求全。如果一個城市的領導僅僅把智慧城市建設作為一項政績工程和形象工程,在建設目的不明確、建設思路不清晰的情況下盲目跟風,很容易與智慧城市的科學發展理念相悖,偏離城市現代化的發展方向。各個智慧城市建設都應從城市自身的發展現狀出發,圍繞滿足城市建設和居民生活的需求,尋求合適的智慧城市建設路徑,最大限度地提高城市的運轉效率,為當地居民在醫、食、住、行、游、教等方面提供方便便捷的服務。
智慧城市的各建設項目之間可以排出優先順序,對經濟效益好、社會效益明顯的項目,優先選擇。對經濟效益不好、社會效益不明顯的項目,慎重選擇。有企業投資的項目優先建設,資金充足的項目優先建設,資金不足的項目慎重選擇。風險較小、效果明顯的項目優先建設,風險較大、效果一般的項目慎重選擇。對城市經濟社會發展有緊迫需求的項目優先選擇,錦上添花的政績工程項目慎重選擇。不能把智慧城市建設變為一場曠日持久的消耗戰。在眾多的智慧城市工程項目中,要找到比較容易取得實效的突破口,踏踏實實、一步一個腳印地開展智慧城市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