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国产一级在线观看,国产成人综合久久精品亚洲,免费一级欧美大片在线观看

當前位置:智慧城市產業動態 → 正文

我國智慧城市建設三種類型

責任編輯:editor03 |來源:企業網D1Net  2014-06-26 16:31:57 本文摘自:比特網

智慧城市建設當下政府工作的重點之一,智慧城市的發展對于解決城市發展帶來的種種問題的有著顯著的作用,國家和政府對此做了很大的投入,包括資金和建設意見。杭州市作為國家首批智慧城市建設的試驗城市之一,代表著浙江智慧城市建設的風向標,浙江省副省長毛光烈對于智慧城市建設的工作十分關心。
  
  在今年的5月24日,為推進浙江省智慧城市建設我省智慧能源、智慧水務、智能環保、智慧政務等4個智慧城市示范試點的6個項目的相關單位簽署了購買云服務協議,是全國率先之舉。浙江省在智慧城市建設中走在全國的前列。
  
  我國智慧城市建設三種類型
  
  智慧城市建設正在我國各地如火如荼地開展,毛光烈認為目前全國的智慧城市建設主要有三種建設類型:
  
  第一種是技術工程項目建設型。把智慧城市當作技術工程項目來做,其特點非常類似于建筑工程公司,忙于到處投標承包,技術工程一完成,城市政府與技術工程公司的業務關系就完結了。
  
  第二種是數字城市的擴充型。這種建設類型停留在數字城市的水平上,缺乏對數據的智慧處理能力的開發,其特點是沒有實現改變管理方式的要求,“信息孤島”現象仍然存在。智慧城市應該是以改變原有的服務、管理方式為前提的,是以提供更智慧的服務為標志的。如智慧水網,無論管網哪兒出現問題,都能自動發現并可有效預防、自主應急處置,不會造成混亂。
  
  第三種是智慧能力建設型。這種建設類型的特點有:首先,具有業務云、管、端一體化的智慧。以智慧交通為例,交通數據是由云存儲并由云計算提供智慧處理、指揮的;管網是具有智慧的數據感知與數據傳輸智能的;智慧終端是具有智慧執行能力的。其次,具有市民主體(客戶)、城市公共服務力量、依法監管力量等人、機、物的系統協同服務能力。比如智慧交通,實際上就是在人、車、路、場關系中進行人與車、車與路、車與停車場等方面開展有機協同。第三,不僅具有基礎標準與應用業務標準相統一的標準規范,也有能解決“一攬子”問題的云服務工程公司進行建設運維,還具備技術手段與法律手段、管理制度相協調的網絡權益、秩序與安全的保障能力。
  
  毛光烈比較推崇第三種智慧城市建設類型。智慧城市應該具備智能感知(能實現實時、全面與立體感知)、系統協同(能夠實現一卡通、一鏈通、一令通)、智慧處理(建立在大數據、云存儲、云計算、業務建模和智能分析等服務之上)、機制先進(投資運營機制高效、權益保障追溯完善、監管體制管用等)、服務優質等特征。只有具備上述功能,才能稱之為智慧城市。
  
  智慧城市建設遭遇難題
  
  我國智慧城市建設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是從整體而言,還有很多的路要走,目前擺在我們面前的問題還很多。
  
  一、達不到“智慧”要求。
  
  認識上,很多人把智慧城市等同于數字城市,其實智慧城市與數字城市是信息化不同發展階段的產物,智慧城市基于數字城市,但高于數字城市;技術上,沒能開發“一攬子”解決問題的業務操作系統軟件,不能“一卡通”;實踐上,缺乏安全可靠、管理嚴格、服務一流的云服務業務工程公司,承擔智慧城市建設的公司缺乏成功案例與經驗。
  
  二、信息孤島、網斷聯難仍存在。
  
  智慧城市實際上是物聯網的具體應用,其障礙主要有三方面:其一,部門分割、條塊分割的小數據中心建設,形成了眾多的“信息孤島”;其二,標準建設相對滯后,標準不統一,業務操作系統軟件難以模塊化開發。比如人車路等基本的數據單元,在不同的領域、不同的管理部門各搞一套,基礎數據單元標準不一。其三,業務傳感與應用裝備建設,各部門各搞各的,甚至一個部門內部也各搞各的,造成“有網無聯”。比如,治安一套探頭、城管的一套探頭、交警的一套探頭,不光不相容,而且同樣低水平,還各成各的網。
  
  三、體制難以突破。
  
  概括起來說,主要是投資、建設、運維、使用、監管的機制不健全。在投資和建設方面,由財政撥款投資,各部門各搞各的建設,導致重復建設多、業務專用網建設水平低、高效處理能力弱等問題;在運維方面,技術類、事務類等業務沒有剝離,仍由政府部門內設機構直接負責,導致運維效果差、效率低;在新的商務模式創新方面,政府購買云服務的采購方式、政策保障、業務監管等尚未建立健全。
  
  五、網絡權益與安全保障舉措失配、錯配。
  
  缺乏法律手段、技術手段、工程手段協同配套的統一設計,各種手段運用能力建設不足;安全的執法、司法力量較弱,無法很好地保障網絡權益;云服務公司制度建設滯后,管理不到位,缺乏責任追溯體系;網絡實名制等基本制度建設推開不足;網絡的安全技術、工程技術創新與應用投入不足。
  
  六、網絡基礎設施建設不充分。
  
  泛在、互聯、高效、優質、廉價、便利的網絡基礎設施是智慧城市建設的先決條件。而現實是:泛在網建設進展慢、覆蓋水平低;各類網絡自成體系,相容性低,傳輸速度、質量不高;網絡收費偏高,制約了各類業務物聯網的使用與發展;業務專用網(傳感網、專用物聯網)建設落后,重視不夠,投入不足;網絡的“最后一公里”重復建設大,小區入戶重復率高,不利于家庭、社區物聯網的與骨干網的分別建設、有機對接、業務開發。
  
  智慧城市建設難題如何破解
  
  智慧城市建設最終目的是為了給市民提供更便捷、更低碳、更有品質、更有尊嚴的生活與工作服務,給企業提供新的發展手段、打開新的發展空間,給公共服務提供更高效、更智能的技術與網絡的支撐,給傳統產業的升級提供新的技術工具、網絡支持、制造方式、商業模式。因此,要圍繞智慧城市建設的目標追求,研究破解難題的對策舉措。
  
  主攻云服務技術,加強云、管、端“一體化”的技術創新
  
  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確保智慧產業技術創新優先安排。第一,加快大數據、云計算、智慧物聯網、移動互聯網等新一代網絡信息技術的創新,尤其是云存儲、云計算等云服務產業的技術創新。第二,加快開發智慧城市(智慧醫療、智慧安居等)業務操作系統軟件與智能終端,以形成技術、業務、管理三結合的智慧能力為重點,加強覆蓋云、管、端一體化業務操作系統軟件的開發。同時,加強數據綜合傳輸技術的創新,并抓好智能終端裝備的開發。第三,加強網絡安全技術、工程安全技術的創新,培育具備“一攬子”解決問題能力的專業性、高水準的云服務公司。
  
  以政府購買云服務作為突破口,推進體制機制創新
  
  購買云服務,是一種網絡產業的生產方式、經營管理方式、分配方式的大變革,包括個人、企業、單位、政府等業主。建議率先推廣公共服務的購買,因為這不僅有利于發揮示范引領作用,也有利于移動互聯網、智慧物聯網等網絡產業經營體制創新,還有利于打破信息孤島的體制僵局,從而激發網絡經濟發展的市場活力。但前提是必須營造有利于云服務產業發展的生態系統。通過加快培育安全可靠、服務高效、技術水平一流的云服務公司,設立購買公共服務的專項資金,出臺扶持政策,加強權益保護,最終形成全社會的購買云服務的共識與氛圍。
  
  以統一基礎標準與打通各類業務標準體系為重點,防治信息孤島
  
  要著重解決兩大問題:數據基礎標準,要在“統一”二字上下功夫,相當于統一度量衡的“車同軌”;各類業務標準體系的對接,要在“打通”兩個字上做文章,相當于各條高速公路之間的“連連通”。具體而言,可通過協調來消除基礎標準“統一”的問題,通過補充來解決業務標準體系之間的“斷頭路”問題,通過聯合試點試行來解決標準體系規范中的“互讓”問題,通過“采風整理”來解決標準體系的實用性不強問題,通過“共同協議”來解決標準體系建設各搞一套的問題。
  
  加強配合,確保智慧城市網絡權益、秩序與安全
  
  法律方面,制定相關法律法規,保護隱私、保護權益;體制方面,要明確規定購買云服務,云服務公司要建立責任追溯制度;制度方面,要推行實名制、風險評估、等級保護等制度;監管方面,要對網絡進行依法專項整治、依法監管,加強對網絡企業的依法管理;技術方面,要統一技術標準,加強工程建設,確保網絡安全。
  
  以共建共享為原則,加快網絡基礎設施建設
  
  統籌有線、無線網、北斗網的利用,系統推進泛在網的建設。特別是要加快4G網絡發展,它投資小,對泛在網建設貢獻大,建設成本低但網速快、傳輸質量好。同時,按照“整體規劃、統一建設、多家共用”的原則,解決網絡建設“最后一公里”擾民問題和骨干網與社區網、家庭網的服務對接問題。還需加強業務專用物聯網(傳感與應用裝置的業務專網)的建設。各個城市如要建設智慧城市,就必須加大對城市物聯網的投入。

關鍵字:建設智慧城市

本文摘自:比特網

x 我國智慧城市建設三種類型 掃一掃
分享本文到朋友圈
當前位置:智慧城市產業動態 → 正文

我國智慧城市建設三種類型

責任編輯:editor03 |來源:企業網D1Net  2014-06-26 16:31:57 本文摘自:比特網

智慧城市建設當下政府工作的重點之一,智慧城市的發展對于解決城市發展帶來的種種問題的有著顯著的作用,國家和政府對此做了很大的投入,包括資金和建設意見。杭州市作為國家首批智慧城市建設的試驗城市之一,代表著浙江智慧城市建設的風向標,浙江省副省長毛光烈對于智慧城市建設的工作十分關心。
  
  在今年的5月24日,為推進浙江省智慧城市建設我省智慧能源、智慧水務、智能環保、智慧政務等4個智慧城市示范試點的6個項目的相關單位簽署了購買云服務協議,是全國率先之舉。浙江省在智慧城市建設中走在全國的前列。
  
  我國智慧城市建設三種類型
  
  智慧城市建設正在我國各地如火如荼地開展,毛光烈認為目前全國的智慧城市建設主要有三種建設類型:
  
  第一種是技術工程項目建設型。把智慧城市當作技術工程項目來做,其特點非常類似于建筑工程公司,忙于到處投標承包,技術工程一完成,城市政府與技術工程公司的業務關系就完結了。
  
  第二種是數字城市的擴充型。這種建設類型停留在數字城市的水平上,缺乏對數據的智慧處理能力的開發,其特點是沒有實現改變管理方式的要求,“信息孤島”現象仍然存在。智慧城市應該是以改變原有的服務、管理方式為前提的,是以提供更智慧的服務為標志的。如智慧水網,無論管網哪兒出現問題,都能自動發現并可有效預防、自主應急處置,不會造成混亂。
  
  第三種是智慧能力建設型。這種建設類型的特點有:首先,具有業務云、管、端一體化的智慧。以智慧交通為例,交通數據是由云存儲并由云計算提供智慧處理、指揮的;管網是具有智慧的數據感知與數據傳輸智能的;智慧終端是具有智慧執行能力的。其次,具有市民主體(客戶)、城市公共服務力量、依法監管力量等人、機、物的系統協同服務能力。比如智慧交通,實際上就是在人、車、路、場關系中進行人與車、車與路、車與停車場等方面開展有機協同。第三,不僅具有基礎標準與應用業務標準相統一的標準規范,也有能解決“一攬子”問題的云服務工程公司進行建設運維,還具備技術手段與法律手段、管理制度相協調的網絡權益、秩序與安全的保障能力。
  
  毛光烈比較推崇第三種智慧城市建設類型。智慧城市應該具備智能感知(能實現實時、全面與立體感知)、系統協同(能夠實現一卡通、一鏈通、一令通)、智慧處理(建立在大數據、云存儲、云計算、業務建模和智能分析等服務之上)、機制先進(投資運營機制高效、權益保障追溯完善、監管體制管用等)、服務優質等特征。只有具備上述功能,才能稱之為智慧城市。
  
  智慧城市建設遭遇難題
  
  我國智慧城市建設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是從整體而言,還有很多的路要走,目前擺在我們面前的問題還很多。
  
  一、達不到“智慧”要求。
  
  認識上,很多人把智慧城市等同于數字城市,其實智慧城市與數字城市是信息化不同發展階段的產物,智慧城市基于數字城市,但高于數字城市;技術上,沒能開發“一攬子”解決問題的業務操作系統軟件,不能“一卡通”;實踐上,缺乏安全可靠、管理嚴格、服務一流的云服務業務工程公司,承擔智慧城市建設的公司缺乏成功案例與經驗。
  
  二、信息孤島、網斷聯難仍存在。
  
  智慧城市實際上是物聯網的具體應用,其障礙主要有三方面:其一,部門分割、條塊分割的小數據中心建設,形成了眾多的“信息孤島”;其二,標準建設相對滯后,標準不統一,業務操作系統軟件難以模塊化開發。比如人車路等基本的數據單元,在不同的領域、不同的管理部門各搞一套,基礎數據單元標準不一。其三,業務傳感與應用裝備建設,各部門各搞各的,甚至一個部門內部也各搞各的,造成“有網無聯”。比如,治安一套探頭、城管的一套探頭、交警的一套探頭,不光不相容,而且同樣低水平,還各成各的網。
  
  三、體制難以突破。
  
  概括起來說,主要是投資、建設、運維、使用、監管的機制不健全。在投資和建設方面,由財政撥款投資,各部門各搞各的建設,導致重復建設多、業務專用網建設水平低、高效處理能力弱等問題;在運維方面,技術類、事務類等業務沒有剝離,仍由政府部門內設機構直接負責,導致運維效果差、效率低;在新的商務模式創新方面,政府購買云服務的采購方式、政策保障、業務監管等尚未建立健全。
  
  五、網絡權益與安全保障舉措失配、錯配。
  
  缺乏法律手段、技術手段、工程手段協同配套的統一設計,各種手段運用能力建設不足;安全的執法、司法力量較弱,無法很好地保障網絡權益;云服務公司制度建設滯后,管理不到位,缺乏責任追溯體系;網絡實名制等基本制度建設推開不足;網絡的安全技術、工程技術創新與應用投入不足。
  
  六、網絡基礎設施建設不充分。
  
  泛在、互聯、高效、優質、廉價、便利的網絡基礎設施是智慧城市建設的先決條件。而現實是:泛在網建設進展慢、覆蓋水平低;各類網絡自成體系,相容性低,傳輸速度、質量不高;網絡收費偏高,制約了各類業務物聯網的使用與發展;業務專用網(傳感網、專用物聯網)建設落后,重視不夠,投入不足;網絡的“最后一公里”重復建設大,小區入戶重復率高,不利于家庭、社區物聯網的與骨干網的分別建設、有機對接、業務開發。
  
  智慧城市建設難題如何破解
  
  智慧城市建設最終目的是為了給市民提供更便捷、更低碳、更有品質、更有尊嚴的生活與工作服務,給企業提供新的發展手段、打開新的發展空間,給公共服務提供更高效、更智能的技術與網絡的支撐,給傳統產業的升級提供新的技術工具、網絡支持、制造方式、商業模式。因此,要圍繞智慧城市建設的目標追求,研究破解難題的對策舉措。
  
  主攻云服務技術,加強云、管、端“一體化”的技術創新
  
  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確保智慧產業技術創新優先安排。第一,加快大數據、云計算、智慧物聯網、移動互聯網等新一代網絡信息技術的創新,尤其是云存儲、云計算等云服務產業的技術創新。第二,加快開發智慧城市(智慧醫療、智慧安居等)業務操作系統軟件與智能終端,以形成技術、業務、管理三結合的智慧能力為重點,加強覆蓋云、管、端一體化業務操作系統軟件的開發。同時,加強數據綜合傳輸技術的創新,并抓好智能終端裝備的開發。第三,加強網絡安全技術、工程安全技術的創新,培育具備“一攬子”解決問題能力的專業性、高水準的云服務公司。
  
  以政府購買云服務作為突破口,推進體制機制創新
  
  購買云服務,是一種網絡產業的生產方式、經營管理方式、分配方式的大變革,包括個人、企業、單位、政府等業主。建議率先推廣公共服務的購買,因為這不僅有利于發揮示范引領作用,也有利于移動互聯網、智慧物聯網等網絡產業經營體制創新,還有利于打破信息孤島的體制僵局,從而激發網絡經濟發展的市場活力。但前提是必須營造有利于云服務產業發展的生態系統。通過加快培育安全可靠、服務高效、技術水平一流的云服務公司,設立購買公共服務的專項資金,出臺扶持政策,加強權益保護,最終形成全社會的購買云服務的共識與氛圍。
  
  以統一基礎標準與打通各類業務標準體系為重點,防治信息孤島
  
  要著重解決兩大問題:數據基礎標準,要在“統一”二字上下功夫,相當于統一度量衡的“車同軌”;各類業務標準體系的對接,要在“打通”兩個字上做文章,相當于各條高速公路之間的“連連通”。具體而言,可通過協調來消除基礎標準“統一”的問題,通過補充來解決業務標準體系之間的“斷頭路”問題,通過聯合試點試行來解決標準體系規范中的“互讓”問題,通過“采風整理”來解決標準體系的實用性不強問題,通過“共同協議”來解決標準體系建設各搞一套的問題。
  
  加強配合,確保智慧城市網絡權益、秩序與安全
  
  法律方面,制定相關法律法規,保護隱私、保護權益;體制方面,要明確規定購買云服務,云服務公司要建立責任追溯制度;制度方面,要推行實名制、風險評估、等級保護等制度;監管方面,要對網絡進行依法專項整治、依法監管,加強對網絡企業的依法管理;技術方面,要統一技術標準,加強工程建設,確保網絡安全。
  
  以共建共享為原則,加快網絡基礎設施建設
  
  統籌有線、無線網、北斗網的利用,系統推進泛在網的建設。特別是要加快4G網絡發展,它投資小,對泛在網建設貢獻大,建設成本低但網速快、傳輸質量好。同時,按照“整體規劃、統一建設、多家共用”的原則,解決網絡建設“最后一公里”擾民問題和骨干網與社區網、家庭網的服務對接問題。還需加強業務專用物聯網(傳感與應用裝置的業務專網)的建設。各個城市如要建設智慧城市,就必須加大對城市物聯網的投入。

關鍵字:建設智慧城市

本文摘自:比特網

電子周刊
回到頂部

關于我們聯系我們版權聲明隱私條款廣告服務友情鏈接投稿中心招賢納士

企業網版權所有 ©2010-2024 京ICP備09108050號-6 京公網安備 11010502049343號

^
  • <menuitem id="jw4sk"></menuitem>

    1. <form id="jw4sk"><tbody id="jw4sk"><dfn id="jw4sk"></dfn></tbody></form>
      主站蜘蛛池模板: 娄底市| 甘肃省| 崇阳县| 铜陵市| 攀枝花市| 弋阳县| 平舆县| 乐至县| 会东县| 远安县| 瓦房店市| 南皮县| 溆浦县| 南安市| 阿鲁科尔沁旗| 泸州市| 佳木斯市| 重庆市| 武邑县| 措美县| 嘉荫县| 舞阳县| 郸城县| 政和县| 尚志市| 平陆县| 洛川县| 扶绥县| 肇东市| 迭部县| 平凉市| 惠东县| 东光县| 连平县| 台南市| 建平县| 平邑县| 中牟县| 涟水县| 新泰市| 屏南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