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公布2013年度國家智慧城市試點名單的通知
建辦科[2013]22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建委(建交委、建設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
為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推行新型城鎮化,有效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國家智慧城市2013年度試點申報工作的通知》(建辦科函[2013]275號)要求,各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開展了基于數字化城管系統的智慧城市試點申報的組織、初審和推薦工作。經綜合評審,確定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等103個城市(區、縣、鎮)為2013年度國家智慧城市試點。為做好試點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針對本地區新型城鎮化推進中的實際問題,制訂出智慧城市創建目標,做好頂層設計;制訂創建任務和重點項目的時間節點;創新體制機制,明確責任和考核制度,落實相關保障措施。
二、要高度重視信息整合和共享協同,抓好城市公共信息平臺和公共基礎數據庫建設,提升各應用系統效能;注重城市發展中的應用體系建設,突出具有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標志性成果。
三、指導試點城市編制重點項目投融資規劃,將“政府引導、社會參與”的多渠道、多元投資落到實處,逐一落實項目投資規模、資金來源和建設時序,確保創建任務順利完成。
四、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總結2012年度智慧城市試點管理經驗,統籌做好本地區試點的組織協調、全過程管理指導檢查和監督。組織列入2013年度試點的城市(區、鎮)修改完善試點實施方案,編制創建任務書并開展評審工作。評審意見掃描件、實施方案和任務書電子文檔請于2013年9月1日前發送至[email protected]。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13年8月1日
附件:
2013年度國家智慧城市試點名單
一、市、區(83個)
北京市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
天津市
武清區、河西區
重慶市
永川區、江北區
河北省
唐山市曹妃甸區
山西省
陽泉市、大同市城區、晉城市
內蒙古自治區
呼倫貝爾市、鄂爾多斯市、包頭市石拐區
黑龍江省
齊齊哈爾市、牡丹江市、安達市
吉林省
四平市、榆樹市、長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遼寧省
營口市、莊河市、大連市普灣新區
山東省
煙臺市、曲阜市、濟寧市任城區、青島市嶗山區、青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青島中德生態園
江蘇省
南通市、丹陽市、蘇州吳中太湖新城、宿遷市洋河新城、昆山市
安徽省
阜陽市、黃山市、淮北市、合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寧國港口生態工業園區
浙江省
杭州市拱墅區、杭州市蕭山區、寧波市(含海曙區、梅山保稅港區、鄞州區咸祥鎮)
福建省
莆田市、泉州臺商投資區
江西省
新余市、樟樹市、共青城市
河南省
許昌市、舞鋼市、靈寶市
湖北省
黃岡市、咸寧市、宜昌市、襄陽市
湖南省
岳陽市岳陽樓區
廣東省
肇慶市端州區、東莞市東城區、中山翠亨新區
廣西壯族自治區
南寧市、柳州市(含魚峰區)、桂林市、貴港市、
云南省
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彌勒市
貴州省
貴陽市、遵義市(含仁懷市、湄潭縣)、畢節市、凱里市
甘肅省
蘭州市、金昌市、白銀市、隴南市、敦煌市
四川省
綿陽市、遂寧市、崇州市
西藏自治區
林芝地區
陜西省
寶雞市、渭南市、延安市
寧夏回族自治區
銀川市、石嘴山市(含大武口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烏魯木齊市、克拉瑪依市、伊寧市
二、縣、鎮(20個)
北京市
房山區長陽鎮
河北省
唐山市灤南縣、保定市博野縣
山西省
朔州市懷仁縣
吉林省
白山市撫松縣、吉林市船營區搜登站鎮
山東省
濰坊市昌樂縣、平度市明村鎮
江蘇省
徐州市豐縣、連云港市東海縣
安徽省
六安市霍山縣
浙江省
寧波市寧海縣、臨安市昌化鎮
江西省
上饒市婺源縣
湖南省
長沙市長沙縣、郴州市永興縣、郴州市嘉禾縣、常德市桃源縣漳江鎮
貴州省
六盤水市盤縣
寧夏回族自治區
銀川市永寧縣
三、2012年試點擴大范圍(9個)
常州市試點新增新北區
武漢市試點新增蔡甸區,2012年試點含江岸區
沈陽市:新增沈河區、鐵西區、沈北新區,2012年已批復渾南新區
南京市:新增高淳區、麒麟科技創新園(生態科技城),2012年已批復河西新城區(建鄴區)
長沙大河西先導區:新增洋湖生態新城和濱江商務新城,2012年試點含梅溪湖區
佛山市:新增南海區,2012年已批復順德區、順德區樂從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