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證監會召開第十七屆發行審核委員會2017年第44次發審委會議,并于當天披露了首發企業的發審委審核結果。重慶長江造型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振靜股份有限公司獲通過,浙江鴻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鴻禧能源”)未通過。
在今年7月之前,新三板企業的IPO之路可謂一帆風順,但這一狀態在7月被打破,愛威科技在7月12日的發審會上被否,成為了今年首家在發審會上被否的新三板擬IPO企業。從7月12日至11月10日這段時間,共有19家新三板企業上發審會,其中成功過會的企業僅有10家,余下9家企業中5家企業被否,4家暫緩表決。
據了解,鴻禧能源此次IPO保薦機構為中德證券。證監會官網10月31日披露的IPO審核結果顯示,由中德證券保薦的海寧中國家紡城股份有限公司首發上會未能獲得通過,而此前10月7日的證監會發審會上,同樣由中德證券保薦的山西壺化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也未能獲得首發通過。
在發審會上,發審委主要對鴻禧能源關聯方及關聯交易、毛利率低于行業平均水平、公司業務是否獨立、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或利益輸送、募投項目經營業績等幾個方面提出了詢問。
資料顯示,相關問題并不是證監會首次提及,在鴻禧能源提交材料后發行部給出的反饋意見中也涉及相關問題。反饋文件中,證監會要求公司說明“公司關聯交易類型較多,既有關聯采購、銷售,也有關聯租賃、資金占用、無真實交易背景的票據融資、自然人關聯方借款、委托貸款等。
發審會上還是提出了這個問題,說明此前公司和中介機構的回答并沒有說服力,這一項問題應該引起了發審委委員對公司財務真實性的質疑。根悉,關聯交易成為發審委最為關注的問題之一,連續兩次沒有解釋清楚或也是讓鴻禧能源被否的關鍵原因之一。
鴻禧能源是一家從事太陽能發電系統的設計、研發、建設及利用以及從事多晶太陽能電池片、太陽能電池組件的生產和銷售的高新技術企業。2014年被工信部列入符合《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的第一批企業名單,主要產品包括多晶太陽能電池片、分布式光伏電站等。
太陽能光伏發電以其對環境的友好性是一種可持續發展的可再生能源,但現階段太陽能光伏電池應用成本明顯高于傳統發電方式,該行業的商業運作和大規模推廣應用主要依賴于政府扶持和補貼政策。企業想要上市無可厚非,不過合規性問題未能妥善解決,業務經營及盈利能力又受質疑,最終也只好無緣A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