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商務部網站獲悉,7月1日,土耳其經濟部發布官方公報,決定應國內企業申請,對原產于中國的光伏(土海關稅號為8541.40.90.00.11)發起反傾銷調查。利益相關方應于立案之日起37日內向土調查機關提交信息。
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負責人表示,光伏電池及組件作為重要的清潔能源產品,其快速應用與發展有利于各國有效應對氣候變化,對于各國減排目標的實現具有重要意義。中方認為,如土方對該產品實施反傾銷措施,將損害中方利益,也不符合土方自身利益。
該負責人強調,中方一貫反對濫用貿易救濟措施。希望土方審慎處理該案,實現兩國光伏產業的共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