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轉型大背景下,新能源發展面臨哪些問題?補貼肯定是避不過去的話題。11月8日,筆者邀請到國家氣候戰略中心主任李俊峰為我們解答相關問題。可再生能源補貼從哪來?為何會有拖欠發放的情況?應該如何解決?看了李俊峰老師的這篇“實話實說”,你就明白了。
精彩言論
人與動物不同,是愛折騰的動物,非要試圖去改變一些東西,這些改變的嘗試就是創新。
現在用于可再生能源補貼的錢是有出處的,也是可以收得上來,花得下去的。現在出了一個小岔子,在實際操作中,大家把這件事搞的很麻煩。
演講實錄
能源是個大問題,危機在未來
能源是一個特別永恒的話題,它解決起來比較困難。我講個小故事,人與動物不同,是愛折騰的動物,非要試圖去改變一些東西,這些改變的嘗試就是創新。過去人類的創新是為了生存,后來的創新是為了發展,現在好多創新都是出于好玩的目的,創新就會創造出各種各樣的東西讓人們消費。人類消費每一件物品,都需要能源的支撐,同時能源也是我們所有人每天都要消費物品之一,所以也有很多人在考慮能源資源的發現和能源技術的創新,滿足人類無休無止的能源消費。總之滿足人類日益增長的能源消費使得大問題。
消費能源不僅給人類帶來快樂,這就是物質和精神上的享受,也帶來一些環境問題。2012年的霧霾,讓中國人民開始關注能源帶來環境問題。但其實能源引發的環境問題原來就有,現在也沒有嚴重到來了霧霾馬上就不能呼吸程度。能源引發的環境問題是能夠解決的,不會像有些人說的,幾十年、上百年的解決不了,因為我們可以把美國人、歐洲人、日本人在過去30年間積累下來的技術和經驗用來解決我們現實的問題。舉個例子,石家莊花三年的時間進行霧霾治理,效果比原來的預期要好很多,治理方法也比預期的簡單。
我認為,危機在未來。過去我們說寧愿毒死不愿餓死,現在中國90%以上的人可以衣食無憂了,所以大家希望有更放心的水、更清新的空氣、更安全的食物。目前中國現在的人均年收入是7000美元,到2050年過上現代化生活的時候,如果我們想和美國人、歐洲人、日本人過一樣的好日子,人均年收入至少要達到35000-50000美元,換句話說得GDP必須增長5-7倍。
但是,GDP是能源堆出來的,沒有能源,GDP是難以增長的,這樣一來,未來用什么能源就是關鍵問題。現在我國使用的能源中90%是化石能源,接近百分之七十是煤,如果未來我們的GDP漲5-7倍,按照目前的預測,我們的能源使用量至少翻一番,或者還多一些。國家能源局2009年曾經做過預測,到2030年的時候,需要65億的標準煤,2050需要75-80億的標準煤,我不判斷這個預測的數字是對是錯,只說能源生產和利用的方式如果不改變,環境問題就來了。這兩天蘇州有一個能源轉型的會議,大家討論的是能源轉型,這個會上沒有人反對能源轉型,都認為能源必須轉型。能源轉型有兩個方向,更清潔、更低碳。
關于能源轉型下的新能源發展面臨哪些問題這一點,我是樂天派,從來不認為有問題。2004年中國曾就發展可再生能源問題向國際社會做了兩個承諾,這就是制定可再生能源法和頒布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這兩件事我們都做到了,2005年頒布了可再生能源法,2007年頒布了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那個時候提出了2020年發展3000萬千瓦的風電。和那個時候做的規劃,只敢把風力發電目標提得高一點,當時還沒有幾個國家有3000萬千瓦的風電裝機容量,但是現在我們達到了,并且多得多。到今天為止我們風力發電裝機超過1.2億千瓦,現在考慮到2020年是不是2億或2.5億千瓦的問題了,是原定規劃目標6-8倍。
現在發展可再生能源,有一些問題,但是問題并不像大家估計得那么嚴重,至少我們的目標都是明確的、一致的。G7的領袖們今年6月份做了一個宣言,到本世紀末人類要告別化石能源,用可再生能源取代化石能源。習近平主席在聯大發言中說,中國用非化石能源取代化石能源。就全球范圍內的能源轉型,世界領袖們已經形成共識。
中國的能源機制是世界上最好的之一,問題在于執行方法
至于怎樣解決能源轉型問題和環境問題,好多人批評我們的政策和制度,但其實中國的機制應該說是設計的最完美的制度之一,我們的決策,包括“十三五”的建議,都有很有想法的頂層設計。在發展新能源上,沒有幾個國家比中國做得更好。德國人有電價制度,但是沒有發展目標,搞多少算多少。中國人學了德國的電價補貼制度,同時制定了一個明確的目標,到2020年要實現一定規模的裝機容量。中國的電價機制設計得清清楚楚,包括怎么收錢,分錢。這些都沒有問題。我們的機制很好,但現在問題出在方法上。
現在用于可再生能源補貼的錢是有出處的,也是可以收得上來,花得下去的。現在出了一個小岔子,在實際操作中,大家把這件事搞的很麻煩。本來這個錢是國家通過國務院批準以后,按每一度電征收1.5分錢的可再生能源發展附加費,從每一個消費者手中收上來的,錢匯總到兩個電網公司。接下里的補貼發放環節,也是通過電網計量所有的可再生能源發電商的發電量,包括分布式和集中式,然后按照發電量發放可再生能源補貼。就是這樣一個簡單的問題,本來只需要有電網全面負責就夠了,政府起到保證和監督的作用足以。
但是我們弄得很麻煩。
這個發放過程,按最快、最理想的狀態需要1.5年,差不多18個月。但是在中國辦事情沒有那么容易,我和很多朋友討論在中國必須大力降低管理成本。好多領導專家問我什么叫管理成本?舉個例子,假如你是國家部委的一個處長,今天你想辦一個批件,五個人簽字順利通過,你就會很開心。但是更多的情況是一個件轉過來轉過去,各部門都說我有意見,更討厭的是沒有意見也要拖著,這一圈轉過來往往兩、三個月就過去了,這就是我們的管理成本。
因為有管理成本高的問題,本來最快一年半解決的事情,我們經常可以拖到兩年,甚至三年。現在拖得最久的是三年,三年沒有補貼。目前確實有一堆企業補貼拿不到,特別是光伏發電企業,補貼關系到他們的生死存亡。因為,投資商的應得的發電價格,分成了兩部分,屬于電網支付的只占不到40%,國家的補貼占60%多。由于長期拿不到補貼,已經有部分的光伏企業開始賣電站了。最近我也和各個方面的同事們探討這個問題,一個企業60%的收入三年拿不到的時候,意味著什么,對投資者意味著什么,對銀行意味著什么,這是一個大問題。雖然是方法學的問題,但是它影響到整個能源轉型的一個進程。我們常說細節決定成敗,方法學就是細節。
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因為大方向是正確的,只要方法學的細節做好了,能源的許多問題都可以得到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