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海東市在城鎮新區建設、舊城區改造、新農村建設、易地搬遷、產業園建設的規劃中,優先做好可再生能源供熱資源評估,建立可再生能源與傳統能源協同的多源互補和梯級利用的綜合能源利用體系。開展綠色建筑星級評價體系建設,重點推進大型公共建筑納入節能監管體系建設。推進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對全市2004年以前的居住建筑以外圍護結構保溫、供熱計量及室內溫控、供熱管網進行改造。推廣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樂都區、互助縣被列為“可再生能源示范縣”,平安區被列為“可再生能源應用縣”。編制完成了《海東市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公共建筑能耗監測平臺建設實施方案》,將海東市委辦公樓、市政府辦公樓、海東飯店等確定為市級機關辦公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檢測項目,并完成驗收。
同時,大力改造燃煤鍋爐。對燃煤鍋爐清單進行持續動態更新,合理安排年度淘汰計劃;2013至2017年全市的燃煤鍋爐“煤改氣”項目總計改造837蒸噸,完成投資2.5億元。在建成區結合天然氣管網覆蓋及新能源推廣,逐步淘汰燃煤小鍋爐,禁止原煤散燒;積極實施“煤改氣”和集中供熱工程,在供熱供氣管網不能覆蓋的地區,大力實施太陽能等清潔能源替代燃煤采暖。
此外,推進清潔能源替代工作。嚴格限制煤炭消費總量,城市建成區再建耗煤項目實行煤炭減量替代;加快天然氣輸配管網建設,優化天然氣適用方式,新增天然氣優先保障居民生活或用于替代燃煤,逐步提高天然氣、風能、太陽能等清潔能源消費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