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能源對全球經濟可持續發展起著核心作用,能源領域占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的三分之二;
2. 北歐國家一致認為在過渡到未來清潔能源過程中,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并實現經濟增長是可行和有益的;
3. 北歐國家將致力于改善可持續利用和獲取清潔能源,以實現本國發展目標、全球可持續發展目標和“巴黎協定”;
4. 加強開放和基于市場的國際和公私合作,保持在可再生能源、節能解決方案和智能能源方面的領先地位,發展智能、集成化和智能化的低排放綠色經濟,實現高水平的競爭力和供應安全;
5. 加強北歐在清潔能源、能源效率和能源系統研究開發創新等方面的合作,研發具有全球吸引力、成本效益的智能能源解決方案;
6. 加強與其他國家和國際組織的合作,加速增加清潔能源投資,利用現代低排放技術促進全球能源系統的經濟和環境可持續轉型;
7. 認可市場對清潔能源轉型的重要性,歡迎北歐公司和組織對加快清潔能源轉型做出承諾,支持并促進公共和私營部門加強清潔能源轉型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