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購買一個證書相當于使用1000千瓦時的綠色電力
8日記者從北京市發改委獲悉,根據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要求,全國范圍內試行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核發和自愿認購。機構和個人都可自愿認購,認購價格按照不高于證書對應電量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貼金額由買賣雙方自行協商,或者通過競價確定認購價格。按照有關要求,明年起適時啟動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考核和綠色電力證書強制約束交易。
北京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綠色電力證書是國家對發電企業每兆瓦時非水可再生能源上網電量頒發的具有獨特標識代碼的電子證書,陸上風電、光伏發電企業(不含分布式光伏發電,下同)所產生的可再生能源發電量可獲發綠證。
風電、光伏發電企業出售綠證后,相應的電量不再享受國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的補貼。綠色電力證書的認購方,實際上是獲得了聲明權,即宣稱自身使用了綠色能源。
“每購買一個證書相當于使用1000千瓦時的綠色電力,替代約300千克標準煤,相當于減排二氧化碳763.37千克,二氧化硫7.94千克,氮氧化物3.53千克。”該負責人表示,可再生能源綠證交易制度,可以完善可再生能源支持政策和創新發展機制的重大舉措,有利于促進清潔能源高效利用和降低國家財政資金的直接補貼強度,對凝聚社會共識、推動能源轉型具有積極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