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1日,金華市金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關于禁止以太陽能光伏產業為由進行樓頂違章搭建的通知》。
通知中提到,嚴禁以太陽能光伏產業為由,在樓頂和平臺進行違章搭建采光房,鋼棚等違法建筑。供電部門在并網時,應憑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無違法建筑證明,否則不予接入。并且規定安裝的光伏板嚴禁使用藍色。
禁止使用藍色光伏板也許是城市規劃為了美觀,原諒小編暫時想不出別的緣由。但是關于樓頂光伏,是否屬于違章建筑?小編倒是可以科普一下。
樓頂光伏 是否屬于違章建筑?
違章建筑是指違反《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動工建造的房屋及設施。
違章建筑主要包括:
1.未申請或申請未獲得批準,并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變了使用性質建成的建筑物;
4.臨時建筑建設后超過有效期未拆除成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通過偽造相關材料向主管部門騙取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筑物。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不屬于違建,只要通過合規的途徑提交申請,合理的設計、建造光伏電站,國家電網都會予以接入電網并按時發放補貼。目前在家庭光伏發電系統的建設安裝方面,已經具備非常成熟的市場經驗,對于房屋完全無需改造,只要根據屋頂條件就可以確定是否可以安裝,不管是裝修前還是裝修后,都沒有任何影響。
但這并不代表居民可以隨意安裝光伏系統,想要避免光伏電站被當成違章建筑拆除,這其中需要滿足兩個條件。
首先,光伏發電站所依托的建筑物及設施應合法;電站設計要符合有關管理規定、設備標準,建筑工程規范和安全規范等;光伏電池組件、逆變器等設備需須采用國家認監委批準的認證機構認證的產品,符合相關接入電網的技術要求;施工方需要具備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相應資質等級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城管部門曾經碰到過有市民為了讓太陽能板采光更好,在屋頂上用磚砌起數米高的支撐體,用來擱放太陽能板,支撐體是違法建筑,對其進行了拆除。如果合法,城管是不會拆除的。
其次,屋頂建光伏發電站,除了在單位、私房上建的,建筑物與設施所有人是同一主體,多數市民都是在公共屋頂上自建光伏發電站,按照規定,建設者應該征得其他業主同意,否則仍屬違規建設。
也就是說業主通過正規程序辦齊手續,由正規服務商建設,項目就不會被判為違規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