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能源局印發了《關于推進光伏發電“領跑者”計劃實施和2017年領跑基地建設有關要求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9月25日,國家能源局官方微信號發布了該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負責人對《通知》的解讀。
據介紹,這已經是相關部門發布的第三批“領跑者”計劃。本期啟動包括技術領跑基地與應用領跑基地。
從技術先進性看,應用領跑基地使用的是市場應用領域的領先技術產品,技術領跑基地使用的是自主研發、市場尚未應用的前沿技術或突破性技術產品;從產品制造看,技術領跑基地采用的是目前尚未建成生產線、形成產能的產品,對于已有生產線、形成產能的先進技術產品,不屬于支持范圍,不得申報和競爭入選技術領跑基地。
在總結前兩期領跑基地建設管理經驗的基礎上,《通知》對領跑基地建設進行了部署和完善,歸納起來,有五個特點:一是進一步明確了實施目標,進一步明確“十三五”期間領跑基地建設的目標是推動技術進步,促進成本下降,減少補貼依賴,實現2020年用電側平價上網,并在此大目標下,明確了兩類領跑基地的實施目的和目標;二是更加突出了目標導向,在領跑基地技術標準和競爭優選標準等方面都做了進一步完善;三是更加突出了土地、環境、安全、電價的約束作用;四是進一步完善了工作程序、監督管理、激勵獎懲機制;五是完善了競爭優選標準和相關要求,對于基地競爭優選,在強調基地資源條件的基礎上,更加突出了政策和服務的配套和落實。
《通知》還要求,投資能力、業績水平、技術與產業先進性、建設方案的優化水平是作為領跑基地企業優選的基本要素。應用領跑主要突出上網電價,而技術領跑主要突出研發技術的先進性和市場應用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