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于當地時間9月22日公布201條款的調查結果,判定境外光伏組件組件進口確實對美國光伏產業造成嚴重損害。相關人士判斷,這可能帶來極高的貿易門檻,并使美國2018年的實際需求腰斬。
美商Suniva今年4月宣布破產后訴請啟動201條款,要求美國對所有境外進口的太陽能電池與組件實施貿易管制,并提出第一年電池每瓦0.40美元、組件每瓦0.78美元的超高門檻。ITC于5月17日正式受理申訴并展開調查,調查項目聚焦于進口至美國的晶硅太陽能電池。
ITC認定境外進口的組件對國內產業造成「嚴重損害」,并宣布201條款進入救濟階段。ITC將在10月3日召開第一次聽證會后決定實際的救濟措施,并在11月13日送交美國總統特朗普。根據ITC的公告時程,特朗普將在60日內(亦即1月12日前)決定是否啟用。
分析師蔡篤慰指出,由于ITC認定進口組件「造成了嚴重損害」,之后的貿易保護門檻很有可能根據美國本土制造商與進口產品間的組件售價差來制定稅率,或是根據美國本土制造商的制造成本制定進口最低價限制。由于美國本土制造商多生產高效產品,若ITC沒有作進一步的產品區分,最終的結果很有可能偏向當初Suniva所提出的高門檻要求。
ITC在最新的說明中指出,在個別對加拿大、墨西哥、新加坡、韓國等與美國有貿易協議的國家進行調查之后,發現韓國與墨西哥的進口產品對美國制造商造成了實質損害,而其他包括NAFTA(除墨西哥外)、CAFTA-DR的成員國,以及哥倫比亞、約旦、巴拿馬、秘魯、新加坡等國家皆不被認為對美國市場造成損害,未來這些國家很可能會被排除在門檻之外,不需遭受額外懲罰。然而即使如此,韓國和墨西哥仍可能基于其貿易協議國的身份,被施加與其他國家不同的進口門檻,一切要等10月3日的第一次聽證會后才可能較為明朗。
由于截至目前為止,仍沒有傳出可能收取保證金的消息,在可能祭出高門檻的憂慮下,有部份美國及海外企業會在這段期間加強拉貨及增加美國庫存量,爭取最后一點時效。不過多數企業仍會觀望至10月3日第一次聽證會之后才啟動拉貨。蔡篤慰認為,最有可能提出保證金制度的時間點,應該是11月13日ITC提交完整方案給美國總統特朗普之后,在此之前,廠商仍能在有限時間內向美國出貨、堆積庫存,尤其是對美國市場依賴度高的韓國與東南亞等制造商。
根據海關數據估計,美國在5至8月底之間額外進口了約5GW的組件,現階段的組件庫存已需約兩季來消化;加上從9月23日到11月13日之間廠商仍有向美國運貨的機會,預計美國整體的組件庫存將到2018年第二季才能消化完,屆時,美國才會再有下一波對海外組件的采購需求。
由于海外進口之低價組件主要供應美國的大型地面電站,貿易門檻之高低也將直接沖擊大型電站的需求。一旦美國決定對海外太陽能組件采取高門檻,組件成本將隨之飆高,預計美國2018年的市場需求將大幅下跌到5.5GW左右。后續須待2019年貿易門檻修正、美國本土產能陸續開出后才會逐漸回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