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業內獲悉,國家能源局綜合司近日下發了一份關于征求對《關于2017年建設光伏發電先進技術應用基地有關要求的通知》(下稱《通知》)意見的函,就光伏發電先進技術應用基地建設的規模、條件、評分規則等征求意見。業內人士告訴記者,這就是今年領跑者計劃的相關申報評定辦法,其規模較去年進一步擴大,并對行業此前爭議較大的多條條款作了修改。
按照《通知》,為促進光伏技術進步、產業升級,降低光伏發電成本,擬組織2017年光伏發電先進技術應用基地建設工作。各單位要在5月25日之前將意見反饋到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
記者從拿到的這份文件上看到,光伏發電先進技術應用基地包括光伏發電領跑技術基地和光伏發電前沿技術應用依托基地兩類。在業內看來,前者就是“領跑者”計劃,而后者很可能就是傳說中的“超級領跑者”,其以擁有前沿技術的光伏產品制造企業為選擇對象,相關技術指標應比上述“領跑者”指標有較大提高,且具有原創核心技術知識產權,建成試驗生產線或初步形成產能,已具有初期市場應用,已制定該前沿技術的產業化發展計劃。
據稱,此舉是為加速光伏發電前沿技術產業化發展。按計劃,該基地每個建設規模50萬千瓦,在2到3年內建成,第一年內建成規模不少于建設總規模的10%且不超過30%,在三年內全部建成并促進相應前沿技術產業化。基地企業可獨立參與競爭,也可聯合投資實力強的其他企業聯合參加競爭。基地競爭條件包括光伏電池及組件的先進性、三年內可達到的電價水平。
“政府政策性的倒逼,包括‘領跑者’計劃,都是希望行業整體升級換代,把過剩、效率低的落后產能全部淘汰,由此體現大企業技術領先的優勢。”海潤光伏副總裁邱新在接受上證報記者采訪時如是說。
在他看來,之前“領跑者”1.0版本更關注產品的效率,如今則更關注技術的提升,要求產品中必須要有新技術的應用。這是新版“領跑者”和之前最大的區別。
“應通過‘領跑者’推動整個行業的技術提升和發展,但不能拔苗助長。至于‘超級領跑者’,我們認為在技術還不成熟、不適合量產的情況下就推,會導致投資成本高、市場接納低。政府的出發點是好的,希望提升不同新技術的應用并淘汰落后產能,但對光伏來說還不盡然。”天合光能集團副總裁印榮方對此態度謹慎。
記者注意到,此次《通知》提出的“光伏發電前沿技術應用依托基地”規模,和此前市場傳聞每個基地至少100萬千瓦的規模相比有了明顯縮水,或許正是能源局對上述市場擔憂的一種調整。
另據《通知》,2017年光伏發電先進技術應用基地共建設800萬至1000萬千瓦,每個基地建設規模在50萬到100萬千瓦之間;每個省(區、市)可申報3個基地,總規模不超過200萬千瓦。這相比2016年總計550萬千瓦的指標規模有了明顯擴大。
今年的光伏“領跑者”技術指標將在2015年“領跑者”指標的基礎上,根據產業技術進步水平適度提高。《通知》顯示,多晶硅電池和組件轉換效率要求分別達到19.5%和17%以上,單晶硅電池和組件轉換效率分別達到21%和18%以上,單多晶電池轉換效率差提高到1.5%。
而之前的“領跑者”計劃要求,多晶、單晶電池組件的光電轉換效率分別要達到16.5%和17%以上,兩者僅相差0.5%。這一條件一度引發國內單、多晶企業的激烈爭議。
另據《通知》,2016年光伏發電未達到最低保障小時數的省(區、縣)不得申請。已建成未驗收以及在建基地所在市(縣)級區域不安排新建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