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處置‘僵尸企業’這個‘牛鼻子’。”近期,“僵尸企業”的處置問題成了經濟界熱議的焦點。
有研究顯示,目前我國“僵尸企業”比例最高的行業為鋼鐵、房地產、建筑裝飾、商業貿易。從所有制角度來看,國有和集體企業中“僵尸企業”占比最高。可以說,“僵尸企業”的妥善處置既關乎去產能、去杠桿的進程,也是國企做大做強的前提。“僵尸企業”僵而不死易引發金融風險,其占據的勞動力、資本、土地等要素資源釋放不出來,會阻礙新技術、新產業的培育和成長。
2017年政府工作報告強調,要更多運用市場化、法治化手段,有效處置“僵尸企業”,推動企業兼并重組、破產清算。近期不少地方明確了2017年處置“僵尸企業”任務清單,例如北京支持分類處置50戶以上“僵尸企業”,山東計劃處置“僵尸企業”124戶。此外,中央企業計劃今年完成300戶“僵尸企業”處置任務。
不過在近日的全國政協經濟組小組討論會上,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兵器裝備集團公司董事長唐登杰“吐槽”了“僵尸企業破產難”問題:“現在在法律上是可以的,但是在操作上很難。之前在光伏領域投入過重資產,后來光伏不行了,想重整、兼并重組,誰都不要,只好走向破產清算。但地方政府不愿意,讓再注資,但繼續投產成本根本撐不住,所以到現在也沒有破產,成了‘僵尸企業’。”
不可否認的是,當前“僵尸企業”的退出尚存許多障礙,其中最大的難點無疑是債務處置和職工安置。
據了解,僅國資委梳理的中央企業需要專項處置和治理的“僵尸企業”和特困企業,涉及的資產就達3萬億元。在各地處置“僵尸企業”的過程中,企業、地方政府、金融機構等利益相關者亟須一起面對問題。
去年以來,銀監會指導各地組建了不少債委會,各債權銀行協商采取一致行動,不隨意停貸、抽貸,對“扶持類、挽救類、退出類”企業的債務采取不同對策,取得了較好的效果。銀監會主席郭樹清此前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要與各類企業和地方政府建立密切聯系,堅持同舟共濟、合作共贏,積極探索多種靈活有效的債務處置方式,堅定不移地深入推進去產能。
唐登杰強調,政府要客觀看待“僵尸企業”破產,支持企業更好地利用法治化手段解決問題。
破產清算、破產重整是法治化處置“僵尸企業”的重要方式。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通報的數據,2016年法院共受理企業破產案件5665件,比2015年上升53.8%,其中重整案件1041件;審結企業破產案件3602件,比2015年上升60.6%,其中重整案件525件。
“2016年企業破產案件激增,法院依法促進‘僵尸企業’清理,為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供更加強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國人大代表、東華大學教授嚴誠忠說。
然而,企業破產重整目前也面臨諸多障礙,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行長殷興山認為,其中包括稅收減負難、融資解困難、信用修復難,建議全國人大、國務院適時修改《企業所得稅法》、《貸款通則》、《征信業管理條例》,以完善市場出清機制、推動企業破產重整。
處置“僵尸企業”,如何安置企業職工也是關鍵環節。2017年政府工作報告指出,去產能必須安置好職工,中央財政專項獎補資金要及時撥付,地方和企業要落實相關資金與措施,確保分流職工就業有出路、生活有保障。
從去年的情況來看,中央財政安排1000億元專項獎補資金,全國化解鋼鐵煤炭過剩產能涉及28個省份1905家企業,共安置了72.6萬人。
據了解,目前各地采取內部安置、外部轉崗、解除勞動合同、扶持創業等多種方式分流職工。今年化解過剩產能大約需要安置50萬職工。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辜勝阻強調,處理“僵尸企業”原則是“保人不保企”。建議多渠道解決好去產能涉及的職工分流安置問題,鼓勵通過企業內部分流消化、新企業吸納原有企業職工、搭建創業平臺、提供職業技能培訓等方式,拓寬就業和再就業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