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硅片廠國碩旗下子公司碩禾以太陽能導電漿的生產制造在業界占有一席之地,并積極跨入電站事業,在日本已持有近100MW的太陽能發電廠資產。碩禾表示,2017年目標將臺灣海內外的案廠持有量提升到200MW;其在海外發展的經驗也可作為同業借鏡。
碩禾與另一國際漿料廠賀利氏(Heraeus)在臺灣纏訟漿料專利權已近兩年,且中間判決結果失利。雙方發生爭議的專利關于一種利用導電漿形成電池電極的方式,這種技術可讓燒結溫度的控制需求降低,同時避免電池襯底被燒穿。
雖然上述訴訟仍未有最后結論,但碩禾與母公司國碩在其他領域已展開布局,例如電站事業、金剛線等,可望分散漿料事業的風險。
海外電站事業收益豐,今年要繼續擴張
碩禾的太陽能發電站主要分布于日本、菲律賓、中國大陸與臺灣,其中又以日本的規模最多,在福島、千葉、廣島、福岡共擁有近100MW案廠。母公司國碩在菲律賓則持有50MW的案廠量。
國碩與碩禾的海外電站將陸續轉由另一子公司禾迅持有。根據EnergyTrend取得的了解,禾迅有上市計劃,目前正在尋找投資人,讓股本擴充。
由于較早投入日本市場,利潤較豐,碩禾估計,日本案場每年約能挹注公司近新臺幣5億元的營收。加上臺灣與菲律賓的案廠,電站事業預計2017年將可為碩禾帶來7~8億新臺幣的收入。
碩禾指出,日本太陽能案場的開發計劃預計在2017年會進入穩定期。一方面是先前持有的案子已陸續完工投運,未來將以運營為主;另一方面則是限電問題。
日本在2014年下半年時出現地區電力公司(如:九州電力公司等)拒絕太陽能系統并網的現象,主因是并入規模太大,電網無法消納;其次則是售電補貼發放的問題。日本政府為此在2015年推出每年固定收購時數方案,由電力公司決定每年的收購時數,超過時數所發的電將不予收購。這樣的問題與中國大陸西北部的棄光限電現象如出一轍。
碩禾對此表示,日本政府已要求正在申請并網的案廠持有者預繳并網費,以確保如期并網,未如期并網者將沒收預繳費用。這樣的措施將有助電力公司安排電網空間,也能排除遲遲未完工的電站所占有的并網容量。
由于日本市場已經走向收斂,碩禾也重新調整電站事業的焦點。除在日本將繼續持有約100MW的資產之外,今年希望在臺灣也能將開發量提高到100MW。目前,碩禾在臺灣的案廠量約為10MW,還有很大的成長空間。
碩禾也估計,若今年可順利達成持有200MW的案廠,則2018年起,每年電站事業將可挹注公司營收新臺幣13~15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