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中西部的某風力發電場。趙昀 澎湃資料圖
“十三五”期間,中國風電、光伏發電裝機規模將進一步擴大,在“棄風棄電”愈演愈烈的背景下,可再生能源消納面臨更大壓力。
9月13日,在《可再生能源法》實施十周年研討會會后,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戰略研究與國際合作中心主任李俊峰對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談及如何解決“棄風棄電”的問題。
李俊峰表示,應回歸“依法治能”的角度,嚴格執行《可再生能源法》,若有執行不到位的情況,全國人大應啟動追責程序。
中國新能源補貼資金缺口550億
《可再生能源法》明確規定,電網企業未按照規定完成收購可再生能源電量,造成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處以發電企業經濟損失額一倍以下的罰款。
李俊峰向澎湃新聞表示,“執行過程中,并沒有一個發電企業去主張這樣的訴求,也沒有任何一個電網企業被處罰。”
李俊峰說,目前全國出現了大面積棄風限電問題,全國人大卻沒有啟動追責程序,“《可再生能源飯》實施十年,更要突出‘依法治能’,我們向全國人大建議,應考慮一些追責問題。特別是那些不用通過執法檢查就可以發現的問題,全國人大可以立即對相關部門進行追責。”
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副處長支玉強在研討會上透露,目前中國新能源補貼資金缺口達550億。
在李俊峰看來,這是全民責任、費用分攤制度沒有落實的體現。
“比如,補貼不到位,人大可以對財政部、發改委進行問責,這是法律賦予的權力,”李俊峰說,“違法不究,法律寫得再好也沒有用。”
“如果一個發電企業不去主張(應有的補貼),是企業的錯誤;如果整個行業都不去主張,那就是法律的問題。”李俊峰說道。
日前結束的杭州G20峰會上,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和美國總統奧巴馬向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交存了中美氣候變化《巴黎協定》批準文書。
《巴黎協定》指出,各方將加強對氣候變化威脅的全球應對,把全球平均氣溫較工業化前水平升高控制在2℃之內,并為把升溫控制在1.5℃之內而努力。
李俊峰介紹,“十三五”時期是積極應對氣候變化,落實《巴黎協定》的一個轉折期,中國政府已對外承諾,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將達到15%,到2030年達到20%。
李俊峰說,可再生能源的發展關系到我國能源轉型戰略實施以及2020年、2030年非化石能源目標的實現。
完善《可再生能源法》迫在眉睫
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長朱明在上述研討會發言時指出,地方各級政府,以及電網發電和用能企業在可再生能源發展過程中的責任義務仍不明確。
“發展化石能源畢竟涉及到本地的經濟發展,包括煤礦企業的生存,非化石能源和化石能源都是地方政府需要考慮的問題。”朱明說道。
朱明說,各地方應嚴格落實《可再生能源法》的要求,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另外,全國人大應對《可再生能源法》實施情況進行評估,為修訂做好充分的準備。
為促進我國可再生能源發展,《可再生能源法》目前已確立總量目標、可再生能源強制上網、上網電價、費用分攤和專項資金五項制度,但制度落實并不樂觀。
國電集團副總經理謝長軍建議學習德國的立法經驗,細化法律條文,提高可操作性,促進利益相關方按照詳細可循的具體規定履行自己的義務。
謝長軍還建議完善定期追蹤評估機制,提升法律對產業的監督指導能力。
“德國‘可再生能源法’要求環保等部門每年向德國中央政府提交有關可再生能源發展情況的監測報告,并不斷根據新形勢修訂完善法律。建議我國學習和借鑒德國經驗,建立定期的追蹤和評估機制,讓政府部門、立法機構以及公眾及時了解‘可再生能源法’在執行過程中面臨的問題與挑戰,對立法形成規范的閉環管理。”謝長軍說。
澎湃新聞從研討會上獲悉,下一步,全國人大將加強對《可再生能源法》實施情況的監督,推動法律精神全面貫徹落實,適時修訂完善法案內容,將《可再生能源法》真正建設成為可再生能源產業的根本大法,推動可再生能源產業健康可持續發展。
上半年棄風棄光量已與去年全年相當
風機在大風中停擺,光伏電站在烈日下“曬太陽”,成為一段時間以來我國部分發展可再生能源地區的真實寫照。
一個“肩負”減排使命的朝陽行業,從寂寂無名,到風光無限,再到“棄風棄電”,僅僅只用了十年。自2006年《可再生能源法》實施以來,中國可再生能源裝機規模迅速壯大。
澎湃新聞從研討會上獲悉,截至2015年底,全國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容量達到4.8億千瓦,占全國發電裝機總容量的32%。全國電源結構持續優化,火電裝機比重已從2005年的75%下降到目前的70%以下。
另外,中國也擁有世界第一的新能源產品制造能力。
在李俊峰看來,“可再生能源發展從小到大,甚至從無到有,成為中國少數在國際上具有很強競爭力的,并且是值得夸耀的行業。”
但隨著裝機容量的上升,近兩年,“棄風棄光”問題卻愈演愈烈,成為阻礙中國新能源產業健康發展的一個“頑疾”。
國家能源局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全國風電平均棄風率高達21%,同比上升6個百分點,甘肅、新疆等棄風“重災區”棄風率甚至接近50%;上半年全國風電平均利用小時數917小時,同比下降85小時;風電棄風電量323億千瓦時,同比增加148億千瓦時。
光伏發電也未能幸免。國家電網的數據顯示,上半年,國家電網公司經營區累計棄光電量為33.05億千瓦時,同比增加91%;棄光比例為12.1%,同比上升2.05個百分點。
國家發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發展中心主任王仲穎認為,這樣的“雙棄”數據,意味著“2016年上半年全國棄風棄光量已經相當于去年全年的棄風棄光量,超過了2015年全年全社會新增用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