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溫州樂清某新能源企業生產的一款太陽能發電設備,因存在質量問題,遭到泰國客戶的退運,產品已經從市場上下架或從消費者手中召回,合計152套,貨值15808美元。目前該批不合格產品已經退運至該企業倉庫,這是溫州轄區首次遭遇退運的太陽能發電設備。
調查顯示,該款太陽能發電設備由太陽能轉換系統和電力輸出系統組成,利用太陽能給內置的蓄電池充電,產品輸出電壓為220V,可滿足一般家庭的用電需求。企業在2015年9月完成訂單生產后,通過上海口岸出口到泰國,由泰國的進口商批發給泰國的各大超市銷售。2016年2月開始,陸續接到顧客投訴該產品存在質量問題,主要是該產品的太陽能板接線盒存在接觸不良等問題,泰國超市統一將該產品下架,停止銷售,并要求全部退貨。
經過分析,導致產品被退運的原因有三點:一是企業對采購的太陽能板質量驗收把關不嚴。該款產品的太陽能板系外購配件,在抽樣驗收時,缺乏具體的驗收質量指標,沒有及時發現太陽能存在的質量問題。二是包裝和運輸存在的問題。太陽能板體積大且易碎,應采用托盤包裝及集裝箱運輸,但是該批貨物僅采用普通紙箱包裝,以散貨方式發運。如果搬運方式不恰當,很容易導致太陽能板破損或接觸不良等產品質量問題。三是售后服務質量有待于提升。該企業沒有建立針對顧客投訴的應急預案,在處理客戶投訴時,溝通渠道不通暢,沒有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來消除產品存在的質量問題,最終導致退運。
為此,檢驗檢疫部門提醒:企業應不斷完善質量管理體系,并持續有效運行。不僅要加強對外購原輔材料的質量把關,而且要不斷提升產品售后服務的質量水平。同時,應充分考慮運輸過程對產品質量的影響,根據產品的特點選擇合適的包裝和運輸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