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獲悉:自治區出臺《關于擴大新能源消納促進新能源持續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提出29條措施促進新能源電力市場消納和有效利用,包括不再新增疆內風光電年度計劃,加快推進“電化新疆”“電能替代”工程等。
據了解,當前自治區電力消納形勢嚴峻,棄風棄光限電問題逐漸凸顯。自治區出臺措施,是要把棄風、棄光控制在合理的范圍內,促進新能源持續健康發展。
截至6月底,全疆風電投產規模1700萬千瓦、光電投產規模877萬千瓦。根據國家安排,今年不再新增疆內風光電年度計劃。
在通道布局方面,自治區加快推進新疆百里風區、準東新能源基地、南疆四地州光伏基地及新能源資源富集地區送出通道建設。而對于不具備電網接入和市場消納條件的地區,不再規劃、建設新能源項目。
民生用電方面,加快推進“電化新疆”“電能替代”工程。措施包括:研究制定電采暖價格政策,加快推進電鍋爐、電供暖、地源熱泵、冷熱聯供等基礎設施建設,逐步替代傳統燃料加熱供暖方式。
對于風電清潔供暖來說,全疆已經以烏魯木齊和阿勒泰地區為試點,第一批和第二批風電清潔供暖示范項目將于2016年內建成投運,實現供暖面積110萬平方米;自治區還要求盡快啟動第三批風電清潔供暖示范工程建設。
另外,還將加快推廣電動汽車、電軌交通使用,加快充電設施建設,促進交通電氣化。具體措施包括:加快推動哈密、吐魯番、昌吉等地公共交通充電設施建設;積極開展烏昌電氣化軌道交通前期研究論證工作。
圍繞“疆電外送”和“電力絲綢之路”的戰略布局,自治區將提高對新能源的輸送電量。
2016年增加新能源輸出電量不低于10億千瓦時,并全面啟動風光火打捆示范工作。今年,自治區將加快建設準東-華東皖南±1100千伏特高壓直流輸電工程;超前啟動“疆電外送”第三條、第四條特高壓外送通道及配套新能源送出方案研究論證工作。
同時,自治區將通過市場化的經濟補償機制,促進自備電廠深度參與調峰消納棄風棄光電量,爭取2016年自備電廠參與調峰消納新能源電量不低于50億千瓦時。
自治區還鼓勵新能源發電企業參與直接交易并逐步擴大交易范圍和規模,確保2016年通過大用戶直接交易消納新能源電量不低于5億千瓦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