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呼萬喚始出來。
近日,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發布了《關于做好風電、光伏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管理工作的通知》,核定了部分存在棄風、棄光問題地區規劃內的風電、光伏發電最低保障收購年利用小時數,并對如何落實這一措施進行了部署。
根據上述通知,除資源條件影響外,未達到最低保障收購年利用小時數要求的省(區、市),不得再新開工建設風電、光伏電站項目(含已納入規劃或完成核準的項目);未制定保障性收購要求的地區應根據資源條件按標桿上網電價全額收購風電、光伏發電項目發電量。未經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同意,不得隨意設定最低保障收購年利用小時數。
在政策救濟方面,通知則規定,對于保障性收購電量范圍內的限發電量要予以補償。
此次納入全額保障性收購的省份主要是中西部的省份,其中,位列I類資源區的則包括青海海西、甘肅部分地區、新疆哈密等四個地區以及內蒙除東部幾個盟市以外的地區,其保障性利用小時數為1500小時,東北三省、河北部分地區、山西部分地區、陜西榆林、延安以及青海、甘肅、新疆等不包括在I類資源區的地區則屬于II類資源區,其保障性利用小時數在1300~1450小時之間。
保障性收購政策落地
在苦等了近半年之后,全額保障性電量收購政策終于正式出臺。
根據兩部門發布的通知,此次全額保障性電量收購主要集中在出現棄風、棄光問題的省份,這些地區要按照此次核定的最低保障收購年利用小時數并安排發電計劃,確保最低保障收購年利用小時數以內的電量以最高優先等級優先發電。已安排2016年度發電計劃的省(區、市)須按照附表核定最低保障收購年利用小時數對發電計劃及時進行調整。
除了發電計劃方面要保障外,在電力調度上,則要求各省(區、市)主管部門和電網調度機構應嚴格落實《關于有序放開發用電計劃的實施意見》中關于優先發電順序的要求,嚴禁對保障范圍內的電量采取由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向煤電等其他電源支付費用的方式來獲取發電權,妥善處理好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購、調峰機組優先發電和輔助服務市場之間的關系,并與電力交易方案做好銜接。
此外,對于光伏電站所發的超過保障性電量之外的部分,則規定,應通過市場交易方式消納,由風電、光伏發電企業與售電企業或電力用戶通過市場化的方式進行交易,并按新能源標桿上網電價與當地煤電標桿上網電價(含脫硫、脫硝、除塵)的差額享受可再生能源補貼。
而在實現的方式方面,則鼓勵光伏企業與電力用戶開展直購電交易,地方政府能源主管部門或經濟運行主管部門應積極組織風電、光伏發電企業與售電企業或電力用戶開展對接,確保最低保障收購年利用小時數以外的電量能夠以市場化的方式全額消納。
此次全額保障性電量收購措施的出臺,最直接的受益可能還是來自于電改的配套政策。
在去年年末出臺的電改配套文件中,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負責人就已經透露,在存在新能源限電情況的地區,擬通過發電計劃方式優先安排一部分新能源保障性發電量,保障新能源項目合理收益的基本利用小時數。其余超出保障性范圍的新能源發電量鼓勵參與市場交易,通過市場競爭機制保障優先上網。
完美的政策?
不過,任何一項政策的最終的效果,可能還要看其落實的程度。
在此次政策的執行方面,通知則表示,保障性收購電量為最低保障目標,鼓勵各相關省(區、市)提出并落實更高的保障目標。目前實際運行小時數低于最低保障收購年利用小時數的省(區、市),應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盡快確保在運行的風電、光伏電站達到最低保障收購年利用小時數要求。具體工作方案應向全社會公布并抄送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家能源局。
在懲罰性措施方面,則包括除資源條件影響外,未達到最低保障收購年利用小時數要求的省(區、市),不得再新開工建設風電、光伏電站項目(含已納入規劃或完成核準的項目);未制定保障性收購要求的地區,應根據資源條件按標桿上網電價全額收購風電、光伏發電項目發電量;未經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同意,不得隨意設定最低保障收購年利用小時數。
此外,在電費結算方面,通知則稱,各省(區、市)有關部門在制定發電計劃和電量交易方案時,要充分預留風電和光伏發電保障性收購電量空間,不允許在月度保障性收購電量未完成的情況下結算市場交易部分電量,已經制定的市場交易機制需落實保障月度保障性電量的要求。
通知最后還表示,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派出機構會同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和經濟運行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可再生能源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執行情況的監管和考核工作,定期對電網企業與風電、光伏發電項目企業簽訂優先發電合同和執行可再生能源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情況進行專項監管,對違反《可再生能源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管理辦法》(發改能源〔2016〕625號)和本通知要求的要按規定采取監管措施,相關情況及時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家能源局。
有業內人士認為,就目前的整個電力行業形勢來看,棄光、棄風等問題的出現,既有技術上的因素,也有利益上的考量。而此次主管部門開始著力從利益調整上解決這一問題,說明后者在現實條件下的影響更大。因此,這一政策能否有效落實,可能還要看各方的利益博弈結果以及地方政府的考量重心,包括對環境、對當地就業、對當地的包括煤炭等產業的總體發展,都是需要考慮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