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消息,日前美國對華晶體硅光伏電池(無論是否組裝入模塊)作出反傾銷行政復審終裁,這項調查于2015年2月4日發起。2015年12月28日,美國對該案作出反傾銷行政復審初裁。相比初裁結果,部分企業被裁定的反傾銷稅率略有不同。還有更多的企業依然被裁定238.95%普遍高額稅率。行業分析師認為,終裁結果對國內主流光伏企業影響有限。
6月20日,美國對華晶體硅光伏電池(無論是否組裝入模塊)作出反傾銷行政復審終裁:英利能源(中國)有限公司(YingliEnergy(China)CompanyLimited)、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ChangzhouTrinaSolarEnergyCo.,Ltd.)及其分別的關聯公司的反傾銷幅度分別為12.19%和6.12%。江蘇永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JiangsuSunlinkPVTechnologyCo.,Ltd.)和上海晶澳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ShanghaiJASolarTechnologyCo.,Ltd.)在調查期內無可審查交易。包括比亞迪(商洛)實業有限公司(BYD(Shangluo)IndustrialCo.,Ltd)在內的15家涉案企業的單獨稅率為8.52%。包括6家未能證明其單獨稅率地位的涉案企業在內的中國出口商均適用238.95%中國普遍稅率。
去年12月28日,美國曾對該案作出初裁,當時認定英利、天合光能及其相關公司的傾銷幅度分別為11.47%和4.57%。比亞迪(商洛)實業有限公司等十余家企業的傾銷幅度為7.27%。其余中國企業普遍傾銷幅度為238.95%。
今年1月8日,中國商務部還確認了美國商務部對華晶體硅光伏電池(無論是否組裝入模塊)作出反補貼行政復審初裁的消息,晶澳(揚州)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JASolarTechnologyYangzhouCo.,Ltd.);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ChangzhouTrinaSolarEnergyCo.,Ltd);無錫尚德太陽能電力有限公司(WuxiSuntechPowerCo.,Ltd)3家企業被裁定補貼率為19.62%。
TrendForce旗下新能源事業處EnergyTrend分析師林嫣容指出,反傾銷稅率與初裁結果差異不大,天合光能仍為最大贏家。主要一線廠商如天合光能、晶科能源、阿特斯、晶澳太陽能不僅能使用第三地的無稅率產能輸美,即使以本土產能供貨亦可維持6%左右的毛利潤,天合光能的毛利潤更能維持在9%左右,明顯看出貿易戰對產業影響正逐步縮小,此次終裁對國內廠商實際影響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