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記者從省發改委獲悉,我省正式印發《關于推進全省燃煤發電機組超低排放的實施意見》,從8月30日起,全省新建常規燃煤和低熱值煤發電機組全部分別執行超低排放標準。到2020年,全省單機30萬千瓦及以上燃煤發電機組大氣主要污染物排放確保達到超低排放標準。“在全省范圍內選擇典型企業開展試點工作,晉北煤電基地選1個現役低熱值煤發電企業,晉北、晉中、晉東煤電基地各選1個現役常規燃煤發電企業,作為超低排放試點項目,依照超低排放標準,重點篩選試驗適合的技術路線和環保設施。”省發改委相關負責人介紹,《意見》提出四項任務,從8月30日起,全省新建常規燃煤和低熱值煤發電機組執行超低排放標準;對全省單機30萬千瓦及以上燃煤發電機組主要污染物環保設施進行改造;在不影響供熱和社會穩定的基礎上,關停單機20萬千瓦級及以下燃煤機組;扶持我省環保技術服務產業等。
為鼓勵火力發電企業節能、減排,我省將在資金支持、成本分攤、置換優惠、電量獎勵等方面給予相應的政策支持。
省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推進我省燃煤發電機組超低排放,是推動能源革命、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具體行動,對于加快建設新型綜合能源基地、保障國家能源安全、保護生態環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