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發展在我國已經逐漸步入正軌,對于大多數可再生能源而言,政府補貼是其目前發展的保障。
6月9日,國家發改委原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原局長張國寶發表專欄文章稱,必須權衡短期利益和長期利益的關系,如果政府繼續大量補貼,可再生能源的規模就不可能做大。
張國寶認為,要想可再生能源得到大的發展,一定要在機制上創新。創新的方向應該是逐漸減少補貼,甚至于最終做到不要補貼,與燃煤發電有一定的競爭可比性。
不過,部分業內專家對記者表示,補貼對我國目前可再生能源的發展十分必要。
當前,我國對多個可再生能源發電領域都有相關的補貼標準。
以太陽能光伏發電為例,去年7月底,國家能源局劃定了一批分布式光伏發電示范區,在該示范區內,電量補貼標準已經確定為0.42元/千瓦時。
根據記者當時的采訪,實施的0.42元/千瓦時的標準是在首批光伏發電示范區,這并不意味著標準將來會在全國范圍內實施,不過業內專家認為,今后如果推廣實行,基本上還會實行該標準,在此之前,發改委曾經將該電價補貼標準定位0.35元/千瓦時,受到光伏企業的普遍反對。
張國寶撰文稱,五月下旬他到新疆參觀了哈密和吐魯番的可再生能源項目。由于受到自然條件影響,當地在發展風電、太陽能方面十分便利,現在已經建成了哈密到鄭州的正負800千伏特高壓直流輸電線路,具備了與火電打捆向華中電網送電的能力。
目前,吐魯番正在建設吐魯番新區,規劃有8.7平方公里,屋頂全部裝上太陽能板,規劃裝機1.37萬千瓦,已并網0.8萬千瓦。由龍源公司承建并按微網運行,上網電價1.09元/千瓦時,居民用電價按低于當地電價2分錢計價,即每度電0.56元。多余電上網,不足由大網支持。
據悉,當地發展光伏發電的積極性非常高,投資者非常踴躍,現在遇到的最大問題是國家批給的光伏發電控制指標太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