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原定5月15日對華光伏產品實行“雙反”制裁的投票推遲到了5月24日。但5月26日商務部網站稱:當地時間5月27日,中國商務部國際貿易(行情 專區)談判代表兼副部長鐘山將在布魯塞爾與歐盟貿易總司司長德馬迪共同主持召開中歐貿易投資政策對話會,并與歐委會貿易委員德古赫特就中歐光伏產品和無線通信設備貿易摩擦問題進行磋商。
這之前,負責歐盟“雙反”案的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發表聲明稱,由于歐盟完全沒有表現出通過磋商解決問題的誠意,中國與歐盟就光伏雙反案價格承諾的首輪談判破裂。也就是說,中方提出的價格承諾方案遭到了回絕。 一光伏企業相關人士在接受《中國企業報》記者采訪時表示,“說明我們根本就是外行,而且表現在很多方面。” “根據《反傾銷協定》,除非進口成員的主管機關已就傾銷和傾銷所造成的損害做出初步肯定裁定,否則不得尋求或接受出口商的價格承諾。”北京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徐錚在微博中這樣寫道,“要在初裁公布前就接受,那倒是奇怪了。在這個有初裁小道消息但還沒有正式公布初裁的敏感時期,可以私下磋商,但太高調地違反規則就沒有必要了。”
“初裁沒出不是主要原因,不接受是很正常的事情,肯定要經過多輪談判后才能達成統一意見,問題在于對方所表現出來的態度中的誠意不足。”杭州市太陽能光伏產業協會秘書長、浙江省太陽能光伏產業對外貿易預警示范點負責人趙永紅博士接受記者采訪時這樣說。
據了解,“價格承諾”談判的具體內容為:中方承諾出口到歐洲的光伏產品不低于某個最低價格,并設定具體時間期限;中方承諾將每年出口至歐洲的組件數量限定在一定的規模范圍內。作為交換,歐盟將不對參與價格承諾的中國涉案企業采取反傾銷措施。目前,中方已再次赴歐進行磋商。
“雖然經歷的很多,但基本都是失敗的,被動挨打。”上述光伏企業人士如是說。“沒有廉頗大兵壓境,哪有藺相如談判的精彩。”成為業內普遍觀點。“反制措施確實很有必要。”趙永紅贊同道。
根據調查進度時間表,反補貼初裁將在8月8日前做出,而反傾銷與反補貼的終裁均將在今年12月出爐,因此接下來的6個月將是考驗企業的時候。上述光伏企業人士表示,“下一步,將是中歐雙方談判期,持續6個月,而在這期間企業將不敢出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