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響應國務院“簡政放權、轉變職能”的要求,根據公安部科信局日前召開的“全國公安技防工作經驗暨新技術交流會”上的有關精神,以及公安部關于“推進落實技防立法及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確定于2015年底前逐步取消所有安全技術防范產品生產登記”的工作部署,市公安局技防辦經研究決定,從即日起,取消本市《安全技術防范產品生產登記批準書》(以下簡稱《批準書》)年度審核,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對本市持有《批準書》的技防產品不再進行年度審核,原《批準書》持續有效;二是不再受理申請發放《批準書》;三是在本市技防工程中使用安全技術防范產品,應持有效的型式檢驗報告。
特此通知。
上海市公安局技術防范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