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明年1月1日起,如果你使用的是沒有安裝條碼即沒有“身份證”的氣瓶,或者氣瓶雖有“身份證”卻超過檢驗周期未檢驗,到充氣站充氣時可能會遭遇尷尬:充不到氣。同時,車用天然氣瓶充氣時也要守這個“規矩”。
這是個什么“規矩”?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負責人介紹,荊門市正在推行氣瓶安全信息化管理,對在用氣瓶(含工業氣瓶、車用天然氣瓶、液化石油氣瓶)實行一瓶一碼注冊登記,通過建立氣瓶電子信息庫和網絡監控平臺,實現充裝工作與氣瓶信息識別的網絡聯鎖控制。經過設備改造的充氣站在給氣瓶充氣前,要對氣瓶上安裝的條碼或電子標簽進行掃描,經過掃描的氣瓶信息符合標準才能充氣。
條碼和RFID電子標簽就仿佛氣瓶的“身份證”,是判斷氣瓶是否允許充裝的唯一標識,只有經過檢驗合格、辦理使用登記的氣瓶才能安裝條碼。這樣能做到杜絕人為違規充裝超期未檢氣瓶、超過使用年限的氣瓶和不符合安全技術規范的氣瓶,有效降低氣瓶安全事故風險。
氣瓶有了“身份證”,安全用氣更靠譜
受本身特性、存放場所及使用環境影響,氣瓶在使用中,容易出現瓶體變形、腐蝕減薄、機械損傷、瓶閥漏氣等安全隱患。還有一些居民習慣于在冬季將氣瓶泡在熱水中使用、將氣瓶倒過來使用,這些不正確的使用方式也易導致安全事故的發生。
目前,荊門市各類在用氣瓶總數約為18萬只(包括工業氣瓶、車用天然氣瓶、液化石油氣瓶)。按照國家對氣瓶定檢周期的規定,在用氣瓶定檢周期一般為4年,荊門市平均每年到期應檢的氣瓶數量應達到4.5萬只左右。但全市近3年的實際檢驗氣瓶數量分別只有1.0萬只、1.3萬只、1.1萬只,定檢率僅為22.2%、29.0%、24.4%。這表明,荊門市每年至少有3萬只氣瓶超期未檢。這些存放于居民小區、公共場所的超期未檢氣瓶仿佛“定時炸彈”,威脅著人們的生命財產安全。更有一些個體經營者設在居民小區的換氣點,使用自制工具非法倒裝;部分氣瓶充裝單位違規充裝、逃避安全監管,這些都是安全隱患。
據了解,目前荊門市加氣站的設備已經改裝完畢,開始對液化石油氣瓶加裝條碼,對車用氣瓶安裝電子標簽。11月1日起,荊門市氣瓶信息化管理開始試運行,從明年1月1日起,未加裝條碼或者電子標簽的氣瓶將不能充氣。
市民自有液化石油氣瓶要托管或賣給充裝單位,明年2月28日前裝條碼免費
根據國家質檢總局《氣瓶安全監察規定》第二十九條,氣瓶充裝單位只能充裝自有產權氣瓶和托管氣瓶。因此,信息化管理實施以后,市民要么將自有氣瓶直接賣給充氣站,要么將其交給氣瓶充裝單位托管。
氣瓶托管,就是居民與氣瓶充裝單位簽訂《氣瓶托管協議》,將居民自有產權氣瓶委托給氣瓶充裝單位集中使用,統一管理,充裝單位負責向居民提供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氣瓶,且氣瓶托管不得收費。托管后,氣瓶定期檢驗及檢驗費用均由充裝單位負責,居民仍然擁有氣瓶的所有權及法定使用年限內的使用權。如果將自有產權氣瓶出售給充裝單位的,由居民與氣瓶充裝單位協商辦理。無氣瓶的居民則可以直接向氣瓶充裝單位或其供氣點租用氣瓶。
為避免管理混亂,市民將自有氣瓶托管給充裝單位,經檢驗合格、安裝條碼后,被托管的氣瓶只能在受理托管的充裝單位充裝,而不是到任何站點都能充裝。相比之下,將氣瓶出售給充裝單位、租用氣瓶顯得更為方便。
為調動居民的積極性,順利推動氣瓶產權轉換和托管,2015年2月28日前,全市民用氣瓶條碼安裝享受免費政策,所需資金由各級政府按照現行財政體制分級負擔。氣瓶使用登記及條碼安裝由氣瓶充裝單位向湖北特檢院荊門分院申報辦理。
車用氣瓶要裝電子標簽,還要換證
自2006年荊門市推進“油改氣”以來,目前幾乎城區所有出租車都已使用天然氣。由于車用氣瓶中的壓縮天然氣主要成分是甲烷,工作壓力高達20兆帕,其壓力是液化石油氣的20倍,是一般鍋爐蒸汽壓力的20至200倍。這些裝在汽車后備箱里的車用氣瓶如因管理不善、不及時檢查出現泄漏,易發生火災、爆炸等危險。
截至目前,荊門市登記在冊的車用氣瓶有5000多只。與居民家中使用的液化石油氣瓶一樣,車用氣瓶要在明年1月1日前加裝電子標簽,否則無法充氣。
為了規范車用氣瓶使用,加強車用氣瓶安全管理,荊門市車用氣瓶使用前需申請辦證。目前荊門市正在對車用氣瓶使用證進行更換。原來的淡黃色《車用氣瓶使用登記證》是一張淡黃色卡紙,更換后的新證則是有綠色封皮的《湖北省車用氣瓶使用登記證》,更易保管。如果2015年5月1日前不換證,車用氣瓶也將不能加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