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工信部發布《移動通信轉售業務試點方案》,虛擬運營商在中國通信業中誕生,開啟了移動通信市場數十家企業競爭的場面。今年年初,工信部發布征求意見稿,計劃實現虛擬運營商的正式商用。在此之前,試點經營并非一帆風順,因此除了語音、流量等傳統業務轉售外,不少虛擬運營商也涉水物聯網業務。在移動轉售正式商用前夕,物聯網作為虛擬運營商新的出路成為一個共識。不過,在筆者看來,物聯網時代的“虛擬運營商”的門檻大大降低,除了那些獲得移動轉售牌照的虛擬運營商外,未來還有大量企業通過各種方式從事類似業務,牌照的壁壘在物聯網發展中會逐漸降低。
積極擁抱物聯網的移動轉售獲牌企業
近幾年參與試點的虛擬運營商的經營模式是向中國移動、中國電信、中國聯通三大運營商購買移動通信服務,重新包裝成自有品牌并銷售給最終用戶。這些虛擬運營商企業不自建無線網、核心網、傳輸網等基礎設施,但有自己的客服系統,大部分也有業務管理平臺以及計費、營賬等業務支撐系統。我們比較熟悉的如京東通信、阿里通信、蝸牛移動、遠特通信等,它們向公眾提供自有品牌的手機Sim卡,承載著和三大運營類似的語音、短信、流量業務,但在產品設計、服務各方面會有所差異。
不過,由于受限于基礎運營商,且人口紅利和流量紅利漸趨消失,加上基礎運營商資費不斷下降,虛擬運營商的轉售業務有些艱難。例如,基礎運營商和互聯網公司推出各類“王卡”,大幅降低了流量資費,這讓批發基礎運營商流量業務的虛擬運營商失去價格優勢,若沒有其他創新則面臨生存困難。因此,物聯網被認為是一個理想的出路。
據多家機構統計,到2017年下半年,已有超過三分之一的虛擬運營商涉足物聯網業務,小米移動、聯想懂的通信、海航通信、樂語通信、遠特通信、民生通訊、北緯通信等獲得移動轉售牌照的企業都不同程度進軍物聯網業務,通過物聯網扭轉了單一移動轉售業務的經營困境。
具體分析這些進軍物聯網的虛擬運營商,可以發現它們的業務從基礎的物聯網流量卡到連接管理平臺、從物聯網終端到端到端解決方案各種類型都有,根據參與程度可以大致分為三類:
(1)圍繞物聯網卡的連接業務:
部分虛擬運營商沿用移動轉售業務的模式,主要圍繞物聯網卡來開展相關物聯網業務,它們為用戶提供多家運營商、多種類型的物聯網卡,并提供連接管理平臺對這些物聯網卡進行管理。例如,北緯通信發布“蜂巢物聯”品牌,整合三大運營商的物聯網卡資源,給客戶提供三大運營商的各種規格的物聯網卡,給予客戶多種靈活的流量選擇,并且提供智能物聯網卡連接管理平臺,可以進行Sim卡管理、流量池、短信預警、賬單信息和定制服務等。此種模式可以說是傳統移動轉售的延續,只提供連接服務,收入來源于物聯網卡流量和平臺服務。
(2)連接服務+終端產品:
除了提供基本的物聯網卡和連接管理平臺外,一些虛擬運營商還可以依賴自身產業鏈資源優勢,推出各類物聯網終端產品。虛擬運營商來源較廣,有電商、制造、醫療、游戲、服裝、旅游、線下渠道等各類行業,在通信連接基礎上,其所在的行業終端正是其切入物聯網的絕佳入口。舉例來說,小米移動與小米生態鏈海量智能硬件優勢互動,已達到1000萬級的物聯網卡發卡量,成為虛擬運營商中物聯網卡發卡量最高的廠商;遠特通信除了物聯網卡和管理平臺外,還與高通合作推出基于NB-IoT/eMTC的追蹤設備、基于LTE的智能手表以及車機設備等。
(3)端到端解決方案:
一些虛擬運營商推出了更為豐富的業務,雖然為手機用戶主要提供語音、流量業務,但在物聯網領域,除連接、終端之外,面向物聯網用戶可以提供端到端解決方案,轉型為綜合物聯網服務商。例如,聯想懂的通信作為一家虛擬運營商,近年來擴大其連接資源、云平臺資源和增值服務資源等,三大運營商物聯網卡、連接管理平臺、應用使能平臺、eSIM、物聯網通信模組、開發板、多行業解決方案集成等,目前能夠提供“云管端軟硬一體”的端到端解決方案;海航通信通過云、管、端的一體化方案,探索為海航集團交通、物流倉儲、零售等產業提供服務。
從基礎連接到端到端解決方案,虛擬運營商在傳統移動轉售之外,一直探索新模式。不遠將來,虛擬運營商正式牌照發布后,會給其帶來更大競爭優勢嗎?筆者認為至少在物聯網領域正式牌照的發布并不會帶來明顯優勢。
“牌照”優勢不明顯,物聯網虛擬運營商壁壘更低
從基礎通信業務角度來看,除了三大運營商外,試點的40多家虛擬運營商獲得的牌照具有一定價值,因為語音、流量等基礎通信業務是人與人通信的直接產品,這類產品只有持牌企業才能經營,虛擬運營商牌照發放給其他企業形成一定進入壁壘,獲得牌照后,企業有專門分配的移動通信號段、發布自有品牌的Sim卡和套餐,建設自己的運營計費系統,這些都是傳統移動通信中的核心元素。不過,面對物聯網用戶的需求,這些方面已不再是核心元素,企業通過其他方式也可以獲得或規避牌照形成的壁壘。
作為移動通信重要壁壘的號段,對于人與人通信來說是每一個用戶的特有標識,便于記憶和管理,但對于物聯網設備來說,設備的標識并不一定需要碼號來表示,物聯網用戶對于號段并沒有太多傾向性;三大運營商對于物聯網卡資源也非常開放,物聯網卡流量資費也比較靈活,有應用或渠道的廠商或個人均可以方便地獲取物聯網卡。虛擬運營商雖然可以通過獲得牌照形成專有號段和自有品牌的物聯網卡,但這些只是一個物聯網方案中的一環,未來大量的物聯網終端是低功耗、低數據流量設備,堅守牌照形成的號段和自有品牌物聯網卡,會形成一個低價值的流量管道商業模式,在物聯網時代沒有構成任何壁壘。
另一方面,由于物聯網平臺技術的發展,企業自建一套對設備管理、計費的系統難度并不大,各家基礎運營商都搭建了其連接管理平臺,為其他企業自建平臺提供越來越豐富的接口和技術支持。試想一下,某個服務商為大量用戶提供物聯網解決方案,這些方案中通信是其中一環。它可以向三大運營商采購大量物聯網卡,并購買運營商的部分技術能力和接口,自建或采用第三方連接管理平臺對這些卡進行管理,形成有效的連接方案,和其他硬件、軟件、平臺產品一起打包形成最終解決方案提供給用戶。對于用戶來說,他們只需關心最終方案的可行性即可,當通信網絡處于同質化時,他們甚至無需了解自己使用的是哪家運營商的網絡。此時,該廠商在很大程度上也承擔了“移動轉售”的角色,可以說也是一個虛擬運營商,只是沒有自有品牌的物聯網卡和號段而已。
由于價值鏈的變遷,有牌照保護的連接服務并不能構成物聯網服務的壁壘。相反,連接服務若能和上下游產業鏈粘性互動推動具體應用的落地更有價值。面對未來物聯網業務的發展,能夠提供連接服務的“虛擬運營商”將僅僅限于獲得牌照的那些少數企業,“虛擬運營商”的外延將更加廣泛。舉例來說,某一機械設備行業的物聯網平臺廠商,可以將其業務范疇進一步擴大,為行業內企業提供連接服務,這些連接服務也是轉售三大運營商的產品(或者說是運營商的渠道),且可以和自身的物聯網平臺打包提供給用戶。由于通信、平臺都是物聯網解決方案的通用性組成部分,所以第三方平臺類廠商有可能將其服務范疇進一步擴大至連接服務。
若此類模式能夠產生更好效果,則未來每個行業中大型物聯網服務商都有可能成為類似的“虛擬運營商”,連接服務只是其業務中的一部分。當然,提供連接服務一定受到一些監管政策的限制,不過嚴格從電信條例、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來分析,此類廠商并不需要申請獲取基礎電信經營牌照,僅需相對容易獲取的增值電信業務牌照即可。雖然提供連接的業務內容少于獲得虛擬運營商牌照的廠商,但并不妨礙其提供轉售業務的實質。因此,物聯網時代將出現大量“虛擬運營商”。
物聯網確實是虛擬運營商未來新業務的出路,但僅僅提供物聯網連接服務不會是一個好的出路,正式的虛擬運營商牌照發放也并不會為這些廠商建立起物聯網市場中的護城河,虛擬運營商面臨的競爭不只是三大運營商和這幾十家獲得牌照的企業,還有物聯網領域各類服務商,所有參與者需要對物聯網的價值體系進行不斷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