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13日,工信部發布《微功率短距離無線電發射設備技術要求(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要求》)。文件一經發布,即在業內掀起軒然大波,其影響持續發酵到了現在。
該《要求》對6個頻段的使用規則進行了詳細說明。其中在業界引發爭論的,是關于470-510MHz頻段作為民用無線電計量儀表使用的規定,與2005年版本的《要求》相比,新版本增加了“限單頻點使用,不能用于組網應用”的要求。
受訪專家認為,工信部嚴格管理,是為了確保物聯網的安全可靠。因為目前在470-510MHz頻段部署的物聯網應用無論業務范圍還是組網規模都在快速擴張,而現有的頻譜使用規定已經無法滿足物聯網的安全需求。
頻段為廣電所有,亦可用于兩大場景
理清470-510MHz頻段的所屬權是分析問題的前提基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頻率劃分規定”,該段頻率是電視廣播頻率,主業務是廣播。在電視數字化改造后,470-566MHz本來可以釋放出來,但由于種種原因仍為廣電所有。當然,在滿足一定條件下也可使用于無線傳聲器和民用計量儀表。
在2005年出臺的《要求》中,已經出現了上述兩大用途。由于中國沒有專門的ISM頻段,470-510MHz頻率又可用作民用計量儀表,因此FSK、GFSK、LoRa、非授權頻譜NB-IoT、ZigBee等領域的很多企業選擇了在此范圍部署物聯網,Lora企業尤其甚眾。
而國家對于這一頻段的使用要求是比較寬松的。例如,根據2017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微功率短距離設備無需辦理頻率使用、臺站設置和設備型號核準許可。
寬松的政策規定,加之Lora本身在功耗、成本等方面優勢突出,使得Lora近幾年快速發展,目前已有幾百家企業在470-510MHz頻段提供抄表、計量、監控等業務。
但是與寬松政策相伴的,是頻段使用缺乏有力保障。例如,2017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規定了“微功率短距離設備不能干擾其他依法開展的無線電業務,也不能提出免受其他無線電業務有害干擾的保護要求。”這就意味著頻譜干擾在所難免,而遇到頻譜干擾時只能通過協商解決。
頻譜專家何廷潤向記者表示,如果物聯網感知端延用原有微功率頻譜,采用技術及安全責任自負的方式,那么物聯網的實際應用范圍將大幅縮水。
這不是危言聳聽。眾多企業沿用非物聯網環境下的微功率應用頻率,使得物聯網從基站到感知端的頻譜及環境都沒有保障。而物聯網感知端是微功率環境,既無外部給予的頻率保障,更無微功率環境下無線電安全手段的保障。這正是物聯網安全系統中容易被忽視的現狀。
規模日益擴大,安全成隱憂
伴隨著2017年NB-IoT轟轟烈烈的起步,以及業界對NB-IoT與eMTC技術對比的爭論不休,目前業界對于物聯網的關注點都聚焦在了網絡體系、技術、應用上,而忽略了感知端的安全保障。
不在聚光燈之下的470-510MHz頻段物聯網應用則潛滋暗長,據悉目前470-510MHz頻段的物聯網組網,有的已經超出了2005年版本《要求》的設定。
例如,《要求》規定,需要滿足傳輸數據時才能用于無線計量儀表,但現在很多應用已超出了這個范圍;《要求》提出發射功率限值為50mW(e.r.p),但現在很多實際應用已經過界。
電磁環境是需要保護和管理的,微功率設備也是需要管理的,但是現在出現了過界使用的情況。2005年的《要求》考慮到了無線電測量儀表的使用,是按照保護這種條件下的電磁環境條件制定的要求,而后來的組網應用和擴大范圍應用超出了范圍,不受控。受訪專家分析,為保護主業務和各項次要業務應用的電磁環境,此次《要求》增加了“不能組網應用”的規定。
當然,《要求》出臺后,Lora陣營受挫,NB-IoT則獲得利好,可謂“有人歡喜有人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