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發布2015年度無錫市物聯網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指南及組織項目申報的通知
市各有關部門(單位),各市(縣)區經信(發)委(局)、財政局,新區地經局:
為切實用好本年度無錫市物聯網發展專項資金(下稱“扶持資金”),推動全市物聯網發展,根據《市政府關于加快全市物聯網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錫政發〔2013〕117號)和《無錫市物聯網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錫經信發〔2013〕29號、錫財工貿〔2013〕42號)(下稱“管理辦法”)的有關要求,現將《2015年度無錫市物聯網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指南》(下稱“申報指南”)印發你們,請認真做好今年的扶持資金項目申報工作。
一、支持重點領域
扶持資金用于支持物聯網應用示范(A類)、產業發展(B類)、公共平臺運行(C類)和標準制訂(D類)項目。
二、組織申報事項
(一)申報單位基本條件
1.申報單位為在無錫行政轄區范圍內注冊的獨立企事業法人(不含參公事業法人)或中央企業、國家“211”高校的二級法人;
2.申報單位具有完成項目任務所必須的能力和必要的保障條件;
3.申報單位財務管理規范,會計核算體系健全,2013年1月1日以來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二)申報項目基本條件
1.申報項目符合相關“申報指南”支持的領域和對象;
2.同一項目不得在本年度扶持資金的各明細子項中重復申報;已享受過市同類財政專項資金扶持的項目,以及已獲扶持項目未通過驗收的不得重復申報;申報項目的數量限制按照《市政府辦公室關于深化市科技創新與產業升級引導資金管理的意見》(錫政辦發〔2014〕56號)第二十條規定執行;
3.申報項目實施期限應為2013年6月1日至申報截止日期;申報項目已經實施完成;申報項目實行單獨設帳核算;
4.申報項目除符合以上基本條件外,還需符合所屬子項所規定的申報條件,詳見附件。
(三)申報要求
1.申報項目按屬地原則上報。符合條件的申報單位通過網絡申報入口http://cyzxzj.wuxi.gov.cn或者市經信委網站http://etc.chinawuxi.gov.cn,注冊登錄后進行網絡預申報(已注冊企業無需重復注冊,但須增加2014年單位財務數據)。各市(縣)區經信、財政等部門對轄區內申報項目進行網絡受理和初審工作,同時提交各類申報項目匯總表至市經信委。通過網絡初審的項目,由各申報單位登錄網絡申報系統下載并用A4紙規格打印申請書PDF和準備相關附件材料,按各類項目申報材料要求順序裝訂成冊,加蓋單位公章,紙質版一式三份報送至各市(縣)區經信主管部門、財政局蓋章審核。各市(縣)區經信主管部門、財政局聯合正式行文并出具審核意見后,連同申報項目材料報送市經信委、市財政局。市直屬企事業單位經其市級主管單位審核后直接向市經信委申報。
2.領域明確的應用示范項目由市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咨詢,其他應用示范項目由市經信委負責咨詢。
3.申報材料、具體要求詳見附件各子項指南。
(四)網絡申報注意事項
1.請各申報單位注冊時認真填寫準確的單位和個人信息,以便審核人員能及時與各申報單位取得聯系;
2.本通知的文本及各類政策依據均可在市經信委政務網(http://etc.chinawuxi.gov.cn )查詢和下載;《無錫市企業信用基準評價報告》填報系統登錄網址:http://xypj.wuxi.gov.cn。
(五)申報受理截止時間
項目網上申報截止時間為6月4日24:00,紙質材料送達截止時間為6月10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三、具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項目組織。各地各部門要加大項目組織力度,組織推薦轄區內符合條件的優秀企業和優秀項目。
(二)嚴格規范程序。各地各部門要嚴格執行申報項目推薦程序,科學公正地組織本地區、本行業的項目申報和推薦工作,確保項目推薦程序公正、公平和操作過程的規范。
(三)嚴禁弄虛作假。各地各部門要切實負起責任,嚴格把關,對不符合條件的企業和項目不得推薦,對弄虛作假、冒名頂替等獲取財政資金行為,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