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省消防總隊獲悉,全省消防部隊從即日起將推廣使用執法記錄儀和移動執法終端,防止執法作假、執法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
據了解,執法記錄儀又稱警用執法記錄儀或現場執法記錄儀。集數碼攝像、數碼照相、對講送話器功能于一身,能夠對執法過程中進行動態、靜態的現場情況數字化記錄,便于各種環境中執法使用。我省消防部隊推廣使用執法記錄儀后,將有效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據悉,為保證推廣應用推進,省消防總隊將以畢節消防支隊為試點,在執法過程中全面推廣使用執法記錄儀。到今年下半年,全省消防部隊將全面推廣應用執法記錄儀,并按照“每日上崗領取、下崗交回”的要求嚴格管理,全面規范消防監督執法行為,提高人民群眾對消防執法的滿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