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科(CSCO)自2005年以來已經少繳納了70億美元的利得稅,其所采取的具體方式是將大約一半的全球利潤歸于一家瑞士子公司名下,這家子公司僅有大約100名員工。
而在今天,思科希望能夠節省更多的稅收支出,該公司已經請求國會豁免跨國公司在將這種離岸利潤轉回國內時所應繳納的大多數聯邦稅收。在首席執行官約翰-錢伯斯(John T. Chambers)的帶領下,思科正希望獲得2004年以來的第二個免稅期。錢伯斯稱,免稅期將會鼓勵公司“遣返”最多1萬億美元的海外資產,這有助于促進美國本土市場上的投資活動和創造就業崗位。
業界人士指出,思科通過這種手段將其自2008年以來的國際利潤的實際稅率壓低到了5%左右。據思科在四個國家的運營記錄顯示,該公司通過荷蘭、瑞士和百慕大將其年度全球銷售額中大約200億美元的利潤進行了轉移。南卡羅來納大學法律教授愛德華-克萊恩伯德(Edward D. Kleinbard)稱,這種為稅收法所允許的手段表明,最能利用此類策略的公司將如何從免稅期中獲得最大的利益。
克萊恩伯德稱:“為什么我們應當獎勵那些成功地戲弄了稅收體系的公司,自己卻反過來被要求填補那些失去的稅收收入呢?在這些海外利潤中,有很大一部分來自于一個龐大的騙局,那就是公司將它們的應課稅收入從美國及其他大型經濟體——這些公司的客戶和主要員工實際上都在美國及其他大型經濟體中——轉向稅收‘避風港’。”
思科發言人約翰-厄恩哈特(John Earnhardt)則發表電子郵件聲明稱:“思科遵循所有全球稅法的規定。單單是在過去3年時間里,思科(美國員工總數超過3.5萬人)就已經向美國當局繳納了大約44億美元的聯邦公司所得稅。”去年,思科報稱其有效稅率為17.5%,相當于美國當局法定稅率的一半。
與此同時,包括谷歌(GOOG)、蘋果(AAPL)和輝瑞(PFE)在內的跨國公司也正在推動國會批準免稅期,這將允許這些公司以5.25%的稅率將利潤遣返到美國市場。根據現行法律的規定,美國公司可以無限期地推遲為大多數海外利潤繳納聯邦所得稅,但當它們向美國市場遣返利潤時,則需支付高達35%的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