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紫光國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紫光國芯、公司)召開了第六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重大資產重組停牌期滿申請繼續停牌的議案》,同意繼續籌劃重大資產重組及停牌期滿申請繼續停牌不超過3個月的事項,并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作為紫光國芯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的獨立財務顧問,經核查,東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了紫光國芯的繼續停牌議案。
據了解,紫光國芯正在籌劃重大資產重組事宜,公司股票自2017年2月20日開市起停牌,3月6日,因該重大事項構成重大資產重組,公司披露了《重大資產重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7年3月6日開市時起轉入重大資產重組程序繼續停牌。
這次重大資產重組的標的公司為長江存儲科技控股有限責任公司,公司間接控股股東紫光集團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湖北紫光國器科技控股有限公司為其控股股東,持有其 51.04%的股權。
按照目前的初步交易方案,紫光國芯擬通過發行股份的方式收購標的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權。此次交易不會導致公司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不構成借殼上市。交易的交易對手方湖北紫光國器科技控股有限公司為公司關聯方,本次交易構成 關聯交易。本次重組的具體交易方案尚未最終確定,不排除根據交易進展進行調 整的可能性。
截止目前,此次重組的盡職調查工作已完成,相關中介機構正在開展后續的審計、評估及重組預案(或報告書)的編制等工作。但由于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的具體方案尚需進一步商討和完善,與交易對手方的溝通和談判工作也還在進行中, 而且公司本次重組擬增加與現有標的資產業務相關的新標的公司,交易事項仍具有較大不確定性。公司預計無法按照原計劃披露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相關文件并復 牌。為保證本次重大資產重組工作的順利開展,避免造成公司股價異常波動,維 護廣大投資者的利益,公司擬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股票繼續停牌。
此次停牌時間自2017年5月22日起不超過3個月,即自停牌首日起累計不超過6個月。在此期間,紫光國芯爭取早日披露符合《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6號—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申請文件》要求的重大資產重組預案(或報告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