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實驗室創始人 方興東
這幾天,中國高科技領域最重大的事件莫過于“中興事件”。美國商務部以中興通訊公司違反美國出口管制法規為由,將其列入“實體清單”,采取限制出口措施。這對于產業鏈高度分散且核心技術高度依賴美國的中國企業來說,無疑是一次近乎致命性的重手,要是解決的時間拖延到以月計算,就會造成難以彌補的重創。好在周一傳出了好消息,據《華爾街日報》網絡版報道,美國商務部的一名高級官員周日稱,美國政府計劃臨時解除對中興的貿易制裁,緩解中美兩國因此事而加劇的緊張態勢。雖然只是臨時解除,但起碼將摁入水里的中興暫時撈上來喘口氣。
但是,此事已經不可避免地對中興品牌以及中國高科技造成了內傷,其長期影響如何高估都不為過。我們必須在戰略高度重視此事,深度研究、積極應對,最終將壞事變成好事。
國內輿論對中興事件,有義憤填膺,有幸災樂禍,更多是旁觀看熱鬧。畢竟,此事發生在特別時期,同時期有中國“兩會”、朝鮮被制裁、美國總統競選、中美南海較勁等重大事件發生。各種陰謀論可以找到很多原料。但我認為,看這個事情起碼有兩個層面:一是就事論事,看中興如何申訴和論理。這事情不是一時半會能論清楚,即使能論清楚,到時候企業也完蛋了。二是中美之間國與國的博弈,這是根本所在。
中興事件給我們非同尋常的警示以及反思,是多個層次的:一是企業層面,全球化過程中如何有效防范與化解風險;二是產業層面,中國企業“走出去”如何抱團,改變一盤散沙、相互內耗的局面,并打造產業聯合體;三是國家層面,國與國之間如何在關鍵產業中博弈;四是政府與企業之間、政府與媒體之間如何聯動和協同。
這次中興是被抓住了把柄。作為一個企業,被美國政府抓住把柄,的確需要反思自己的多方面問題。但是,沒有企業是完美的,這是一個防不勝防的事情。再說,這次事情的緣起是2012年,是4年之前的事情,而且現在美國和伊朗的關系已經根本性緩解。另外,這次制裁是直接通知政府,作為當事方的中興是后來才得知。這個事件最好的結果是解決在萌芽之中或者公開宣布之前。一旦公布出來,解決的難度和付出的代價,就高多了。
有專家認為,這類單邊制裁并不是源于法院判決,美國政府首先考慮的是迫切性,然后才是合法性。所以,看中興事件,必須從利益入手,才能洞察真相。國家層面的經濟利益和政治利益,以及企業層面的商業利益,才是這個事件的根本。美國的出招有些蹊蹺,他們究竟想謀求什么利益,而我們又會失去什么利益,這是問題的關鍵。這種博弈不可能是一事一時的。我們必須明晰用什么利益去博弈,才可能爭取最好的結果。
拋開各種陰謀論,我個人認為,最根本的內在驅動是美國的產業利益和國家利益。斯諾登事件之后,全球很多國家開始對美國不信任,對思科、Juniper、IBM等美國企業不信任,轉而采購歐洲企業以及華為、中興等中國企業的產品,動搖了美國在高科技領域——尤其是通信行業——的壟斷地位,威脅到美國掌控和監控全球通信與信息的基礎和能力。這些年,中國高科技全球化風生水起,但目前真正完成全球化、具有全球市場能力的,實際上只有華為、中興和聯想三家而已。目前來說,聯想并沒有對美國高科技產業形成競爭壓力,對其國家戰略和政治利益也沒有構成威脅。而華為和中興主攻的通信設備領域,不但是通信產業的基礎,而且是構建國家網絡空間的基礎。目前,華為強大的全球競爭力,已經將當年神話般的思科,從一個在全球市場如入無人之境的公司,硬生生擠壓成了一家美國本地公司。目前思科在北美的收入占到整體收入的60%之多,北美之外只剩下40%。這對于美國高科技企業來說,屬于低到不可思議的程度,典型的狀況是美國之外的收入要達到或者超過70%。比如蘋果,今年在中國區的收入就會超過美國本土市場收入。2011年之后,華為連續遭遇美國政府各種狙擊,目前暫時擱置和放棄了美國市場。鑒于華為的實力和管理的規范性,美國政府對華為無處下手。中興雖然規模比華為小不少,但依然對美國相關企業構成了越來越大的競爭壓力,難免會遭到美國各種方式的打壓。
2013年的斯諾登事件,觸發了中國對網絡空間安全的戰略覺醒,全國上下對網絡安全的重視急劇升溫。我們的確有許多隱患,需要大補課,但也難免出現一些急功近利的安全大躍進和泛安全化的情況,造成了外企的擔憂。但是,經過2015年一年的緩解,從下半年開始,就從原來的過激慢慢進入放松和放水的新周期。比如銀行業,一開始大張旗鼓地追求自主可控的去IOE運動,到了今年,蘋果支付進來了。IBM、思科、惠普等,為了擺脫網絡安全審查的陰影,紛紛選擇與國企合作。還有,《反恐怖主義法》最終版本中有關數據本地化的條款也消失了。這樣的搖擺說明,我們國家在戰略、策略更多是事件驅動、應急驅動。
我們再來看產業層面。任何一家中國企業要“走出去”,僅僅依靠自身,難以應對各個國家的復雜環境,尤其是政治方面的干擾,是企業自身不可能承受之重。即使強大如華為,在美國市場也只能選擇走為上策的無奈之舉。而我們看美國企業,他們之間競爭激烈,但在國際市場,尤其是政府公關方面,他們抱團之緊密令人贊嘆。以在中國最活躍的美國信息產業機構(USITO)為例,其網站明示自己是一家獨立的會員制非營利機構,代表信息與通信技術(ICT)產業界在華美資企業,目的是“致力于提供中國ICT行業的深度洞察和決策方案,以應對該行業面臨的諸多復雜挑戰,促進中美貿易的發展。致力于為會員公司與中美政府、學術界及其它產業組織構建有效的交流渠道,促進相關政策和法規的完善”。說白了,就是抱團公關和游說政府。一些問題,尤其是政策問題,單個企業無法與政府博弈,但通過抱團,以行業協會名義出面,效果就完全不一樣。為什么中國企業不能在美國形成中國版的USITO呢?這不僅僅是一個問題,更是一種拷問。當年,華為在美國遭遇各種刁難,中興采取的主要策略是撇清關系,認為自己和華為是不一樣的,希望美國政府區分對待。而這一次,華為對中興事件肯定也是樂于袖手旁觀的。目前,中國高科技企業在美國只有華為、中興、聯想三家站得住腳,如果每個企業單打獨斗,甚至彼此拆臺和內耗,那么,我們可以預見,中國高科技在美國市場根本形不成真正的產業競爭力。中國產業界在美國形成不了類似USITO的機構,就不可能真正形成對等博弈的能力。中興事件對于每一個中國企業來說,事實上都有著唇亡齒寒的關系。只要走出國門,任何企業都不可能超越政治、文化和社會等綜合因素,沒有一個企業最終能夠獨善其身。
值得反思的還有第三個層面——政府與企業之間的關系。我們可以看看這兩年來美國政府為美國企業在華利益的各種交涉,就知道美國政府和美國企業之間的利益關系是何等的根深蒂固。除了政治獻金和院外游說之外,更重要的是美國政府將美國企業的利益視為國家的核心利益。企業與企業之間在市場上競爭,靠的是公平競爭的環境和自身的實力。但是,當企業與另一個國家的政府發生沖突的時候,僅僅依靠企業自身和政府博弈,無疑是雞蛋碰石頭。這時候,只有通過政府與政府的博弈才可能有效解決問題。我們的政府應該把中國企業當做自己的核心利益去保護。只有我們的政府為企業形成系統的、強大的保駕護航能力,中國企業才能不受不公平的欺壓和打擊,依靠加強競爭力去謀求持久發展。企業與企業之間打架,靠的是規則和競爭力。而國與國之間的博弈,就得跳出就事論事的層次,拼的是利益交換和實力對比。應對中興事件,最有力量的就是我們的反制能力。目前中國高科技企業在美國市場大概只有數百億美元的業務,可能還不到蘋果一家企業在中國的利益來得大。美國所有高科技企業在中國的利益幾十倍于中國企業在美國的利益。我們稍微拿出點反制措施,就可以讓他們感覺到得不償失,就不敢對中國企業輕舉妄動。中國網絡強國之路,要從這些基本的事情做起。
中興事件值得反思的還有政府與媒體的關系。美國媒體是相對獨立的,但其維護國家和本國企業的意識形態非常統一而且強大,遠遠超過我們的想象。尤其是,他們配合默契、行動協調,值得我們好好學習。最近幾年,美國政府對中國施壓,基本形成了套路:在通過政府和法律渠道進行磋商和溝通的同時,媒體進行大肆渲染。這次中興事件,美國商務部直接在網站上公布,甚至把中興前律師反水后交出的內部絕密文件,也一同公布出來,《紐約時報》、《華爾街日報》等媒體紛紛發聲,將其制造成為一個媒體事件。通過媒體的輿論施壓和證據組合,形成強大的輿論殺傷力,讓中興和中國政府一下子陷入被動局面。
美國政府和企業之間、美國政府和媒體之間非同尋常的默契,形成了事實上的聯合體。這種企業、產業、媒體和政府多層面的聯手,多管齊下的組合策略,是美國企業和美國政府博弈能力的根本保障。我們如果沒有在戰略、戰術上形成相應的能力,怎么可能形成對等博弈的基本格局?沒有破解之道,未來屢屢陷入被動還會是常態。
全球化時代,我國的高科技不可能封閉式地發展,但是,我們必須在自主可控與核心技術方面有所作為,逐漸擺脫受制于人的嚴峻局面。除了堅定發展核心技術之外,我們在反禁運、網絡安全審查、數據本地化等能夠構建反制能力的制度建設方面,尤其要加快節奏。把我們巨大的市場和美國企業在中國巨大的利益構建成為有效的博弈籌碼,能夠讓中國高科技企業免受不公平的傷害,能夠讓華為這樣的優秀企業能夠在美國市場獲得對等準入的資格,能夠讓中國企業在海外時時刻刻感受到自己的政府是靠山。
中興事件看起來是企業的問題,實質上檢驗的還是我們的企業、產業和國家的博弈能力問題。從任何單一層面看待此事都是片面的,只有從多個層次形成體系化的戰略及協調能力,我們才能不讓下一次再輕易發生。
目前來說,局勢有點柳暗花明,比大多數人預期的要好,說明政府和企業等各方面的努力有成效。值得高興。但是,暫時擱置制裁依然是懸著一把殺傷力很強的劍。我們必須面對上述問題,痛定思痛,對癥下藥,改變自己,讓目前被美國政治因素的火力壓制住的中國高科技企業,能夠仰起頭來,順暢地走出去。固守本土者,生存空間將會越來越少,唯有全球化才是一步活棋。國家的國際博弈能力,如何跟上中國高科技的發展步伐,是一個我們無法再回避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