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年因專利問題被思科、摩托羅拉等不斷告上法庭的華為日前表示,華為現在一年還要交約3億美元的專利許可費,但華為認為這換來了近400億美元的年銷售收入,對華為是劃算的。
華為還呼吁中國調整知識產權政策,強化保護知識產權的環境,并對外界完整講述了華為在知識產權問題上的基本觀點和戰略。
華為知識產權部北京分部部長閆新是在“2014知識產權價值、投資與產業發展論壇”上發表上述演講的。
閆新稱,所有知識產權制度、政策的調整,要考慮是否有利于提升中國企業在全球的競爭力。中國應該強化保護知識產權的環境,畢竟知識產權環境差影響的只是國外企業的局部,而對中國企業來說則是影響全局。華為的研究表明,“沒有一個國家因為加強對創新的保護而使國家利益受損。”
在企業如何選擇創新路徑上,閆新表示,華為認為創新必須是在全球背景下的創新,而且自主是在全球價值鏈中的自主。片面地強調自主創新將直接導致了創新活動的重復勞動。
閆新稱,一要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創新,二要堅持開放式的創新。“在商業領域,所謂自主知識產權、自主創新的論調是有問題的。如果完全搞自主創新,企業很有可能被競爭對手拋在了后面,而且還有可能不被主流市場接受,導致巨大的商業風險。所以對于企業來講,沒必要搞百分之百的自主創新,而是要站在別人的基礎上去做創新。”
閆新認為,片面強調自主創新會導致企業整體創新進展緩慢,效率低下,很容易錯過主要市場或者市場利潤豐厚的時間窗。所以“要開放,搭大船,傍大款,才能賺大錢”。
他以日本為例來說明所謂完全的自主創新即封閉式創新的危害。日本在2G移動通信時代,因使用完全“自主創新”的PDC技術,導致日本的移動通信網絡與世界主流的GSM、CDMA網絡無法兼容,成為了信息孤島,日本手機用戶到世界各地都不能漫游,而日本的電信企業將主要精力用在PDC技術的開發,沒有機會推出市場空間更大的GSM和CDMA產品,從而失去了在2G時代發展的機會。“現在全球五大電信設備商,一家日本廠商都沒有。”
[page]特別是在華為所處的通信行業,標準尤為重要,閆新認為,互聯互通是最起碼的要求。對企業而言,使自己的技術被納入到標準中去,積累標準有關的基本專利,才能使企業利益最大化。
在第三代移動通信標準(3G)上,華為選擇了在全球通行的WCDMA技術進行研發投入,在這一領域積累了很多專利,逐漸趕上并追上了對手。在3G時代華為成為了全球最大通信設備商。據悉,華為迄今已加入全球170多個主要的標準組織,每年提交的標準提案達5000多篇。
最近小米接連在印度和中國遭遇專利起訴,專利對于很多中國新興企業都是一道難題,華為早年也飽受困撓。1988年創立的華為,在早期專利積累并不豐厚時,邁向全球的步伐曾受到許多專利挑戰。在閆新看來,思科2003年對華為發起的專利訴訟是華為邁向國際化過程中的一次洗禮。2003年1月下旬,思科向美國德克薩斯州法院提起訴訟,指控華為侵犯思科多起專利,包括路由器源代碼侵權。在自身獲得美國授權專利非常少的情況下,華為重金聘請律師赴美國應訴。之后,華為在2009年還曾遭遇摩托羅拉在美國發起的專利訴訟,指控華為非法竊取摩托羅拉的商業機密包括最新的手機技術。華為赴美反訴,最終雙方和解。除了直面專利挑戰,華為還堅持將每年至少10%的銷售收入投入研發,按照國際規定申請專利授權,在應對專利挑戰中成長至今天的專利大戶。
華為閆新在演講中呼吁企業要遵守知識產權通用規則,通過交叉授權來合法地使用他人的技術。他介紹,華為跟通信業界的主要專利持有人都進行了交叉許可談判,簽訂了數十份許可協議。
“通過繳費以合法地換取別人的技術進行使用,使得企業能夠快速地推出質優價廉的產品,滿足客戶和市場的需求,獲得大量銷售收入,之后企業才有足夠資金投入到創新中。而贏取未來,則要靠企業現在的投入。”閆新坦言。
華為也不贊成為了專利而專利的行為。閆新表示,現在很多企業申請大量的專利,花費巨大的投入,但是這些專利申請對公司發展有沒有支撐作用、公司投入的錢有沒有得到合理的回報,都是需要思考的問題。如果說在參與國內國際競爭的時候,申請的知識產權根本用不到,那么這樣的專利申請對企業來說,純粹是成本負擔。“企業可以通過交叉許可,合法地去換取別人的技術來合法地使用,而不是成為專利植物人。”
記者獲得的華為內部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第三季度,華為在無線通信領域國際標準中擁有2370件次基本專利;LTE/EPC領域已經在ETSI(歐洲電信標準化協會)上聲明1099件基本專利,占全球該領域的15%,位列全球第一。
截至2014年9月底,華為累計向3GPP(基于3G標準的第三代合作合伴計劃)提交15360篇LTE/EPC提案,其中2010年至今的LTE(長期演進路線,是4G標準之一)核心標準的提案通過數569件,占全球總數的25%,位居業界第一。這表明,在3GPP的系統架構和網絡設備技術研究和標準制定中,華為在LTE、LTE-A等標準的制定和發展中發揮重要作用。
[page]在日前某公開場合,華為知識產權部北京分部部長閆新在演講中,簡要介紹了華為對于創新和知識產權的價值觀。
閆新認為,創新必須是在全球背景下的創新,而且自主是在全球價值鏈中的自主;其次,尊重他人的知識產權,遵守規則,通過交叉來合法的使用他人的技術;第三,保護知識產權是中國企業發展的需要。
自主創新:不盲目,要開放
閆新表示,創新必須是在全球背景下的創新,而且自主是在全球價值鏈中的自主。一要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創新,二要堅持開放式的創新。
如果完全搞自主創新,很有可能被競爭對手拋在了后面,而且還有可能不被主流市場接受,導致巨大的商業風險。所以對于企業來講,沒必要搞百分之百的自主創新。
“你要站在別人的基礎上去做創新,大家都在這樣做,你必須也要去這么做,不能閉門造車。所以要堅持開放的創新,不要盲目的自主創新。要開放,搭大船,傍大款,才能賺大錢。”
遵守規則:每年繳3億美元許可費
閆新認為,要尊重他人的知識產權,遵守規則,通過交叉來合法的使用他人的技術。
據他透露,華為在過去的多年中,跟通信業界幾乎所有的友商和主要權利持有人,都進行了交叉許可談判,簽訂的許可協議數十份,每年華為繳納三億美金的許可費。
“大家不要看到所繳納的白花花的銀子而感到心疼,其實華為是劃算的,因為交了一些許可費,換來的卻是每年近四百億美元的銷售收入。繳費以合法地換取別人的技術進行使用,使得你能夠快速的推出質優價廉的產品,能夠滿足客戶和市場的需求,獲得大量的銷售收入。”
中國更應提高專利保護水平
閆新說,多年以來,國內似乎一直有這樣一種論調,就是在當前的中國,核心技術和專利持有人是國外公司,所以中國不應提供高水平的保護。
“這是一種似是而非的邏輯。我們認為這種邏輯是因果顛倒的,本末是倒置的。” 閆新說,“如果中國的知識產權保護環境比較差的話,最受影響的是中國本土公司。”
[page]“因為你的總部在中國,制造、研發、銷售主要也在中國,中國這一環專利保護環境不好,影響的將是中國公司的全局。而對國外的一些跨國公司而言,中國保護環境不好,影響的則僅僅是他的局部,因為它在歐美日韓其他發達國家或者發展中國家有更加全面的業務。”
“我們研究發現,沒有一個國家因為加強對創新的保護而使國家利益受損。” 閆新說。他還以多年前華為思科的專利訴訟案為例進行了說明,“為什么當時華為在美國的授權專利非常少的情況下,能夠低成本解決這個國際訴訟呢?除法院調查的事實之外,可能還有個因素是華為有較多的中國專利。中國作為全球最大的市場以及研發制造地,使中國專利有獨特的許可價值,這一點對中國企業參與國際競爭是非常有利的。”
華為知識產權部北京分部部長閆新建議,政府應該調整當前的專利年費制度,增強企業的國際競爭力。
閆新表示,在2011年的時候,中國的有效發明專利數量達到三十五萬件,首次超過了國外公司在華的有效發明專利的數量,這標志著中國的專利事業進入一個新的歷史階段。
根據最新的統計數據,中國有效發明專利是六十八萬件,國外在華有效發明專利是四十八萬件,國內超過國外在華近18%,進一步說明我們的創新主體在中國的優勢地位是越來越明顯。
閆新說,中國的獨特地位使專利有非常高的價值,如果要在國際對抗中保持有利地位,必須要維持越來越多的中國專利,但是現在的問題是,中國發明專利的年費成本非常高。
“我國維護一件發明專利20年有效期的年費總額除略低于德國外,遠高于其他國家的年費總額,大約是英國的2.2倍,法國的1.8倍,日本的1.7倍,韓國的3.7倍。若考慮人均收入水平因素,則我國年費負擔更加不合理,大約是美國的6.1倍,德國的3.6倍,英國的9.8倍,法國的7.3倍,日本的7.5倍,韓國的13.8倍!” 閆新舉例說。
“數據表明,其他國家的競爭對手,用占他們收入比例比較低的費用就可以維護一個跟我們差不多大的專利包,但中國公司在主場的費用負擔卻數倍甚至十數倍于對手,這種對抗,中國公司是沒有優勢的。” 閆新說,“有人擔憂說,如果年費標準降低,會不會使國外在華的公司受益更多。按官方統計,國內主體的發明專利數量已經超越了國外公司在華的有效發明專利數量,降低年費負擔,受益的首當其沖的是國內創新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