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份掀起的中歐電信設備貿易戰,將在本月底得到緩和。
昨日(10月9日),據《路透社》報道,中國和歐盟就長期以來的電信貿易爭端問題,將在月底達成一項和解協議,該協議可能包括中國減少對華為和中興通訊的出口信貸支持。該報道援引消息人士稱,如果中國作出讓步,歐盟貿易執委準備放棄對歐盟所謂的中國移動電信網絡設備制造商得到非法補貼的調查。
昨日下午,記者致電華為、中興相關負責人,但未獲得回應。
社科院世界經濟與政治研究所國際貿易研究室主任宋泓對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貿易爭端和解對中國企業在歐洲開展業務是有益的,限制出口信貸對華為、中興這種擁有良好銀行授信的企業,影響不是很大。歐盟可能用簽訂價格承諾的方式,對中國出口電信網絡設備產品進行價格約束。
已解決四項問題
上述消息人士表示,中國考慮在協議中承諾限制對華為和中興通訊的出口信貸支持。雙方還同意,對中國電信設備企業在歐洲的市場份額以及歐洲企業在中國的市場份額進行監控。雙方還將在電信領域的工業研發以及標準化方面進行合作。
《路透社》援引接近談判人士的消息稱,“雙方已經在所有四個問題上取得共識,正準備敲定最終協議。”
另一名人士稱,歐盟貿易執委德古赫特(KareldeGucht)希望在他10月31日離任前達成協議。對此,分析人士認為,中歐電信貿易爭端有望在10月份完成和解。若雙方不能達成協議,有可能促使歐盟執委會啟動反補貼程序,針對中國電信設備出口產品征收懲罰性關稅。
在國際貿易中,出口信貸是壟斷資本爭奪市場、擴大出口的一種手段。政府為支持和擴大本國大型設備等產品的出口,會對出口產品給予利息補貼、提供出口信用保險及信貸擔保,鼓勵本國的銀行對出口企業提供利率較低的貸款,解決本國出口商資金周轉的困難。
事實上,中歐電信貿易問題爭執已久。2011年,歐盟對華為、中興數據卡反傾銷調查中,歐盟擬收集的一份證據是這兩家企業獲得的銀行貸款授信。歐盟據此認為這是華為、中興獲得低息政府貸款,由此獲得不公平的優勢。
歐盟一份文件顯示,歐盟執委會認為,華為在歐洲電信設備市場的快速崛起,只有在獲得國家支持的情況下才能辦到,而在全球貿易規定中這種支持是不合法的。華為在歐洲市場的占有率已經從2006年的2.5%猛增至如今的25%。華為和中興的產品價格比歐盟低18%,損害了歐洲制造商的獲利能力。
分析人士指,如果限制出口信貸,一方面意味著出口企業的貸款融資成本要上升,另一方面出口商資金周轉將缺少一個穩健的信貸渠道。
或用“光伏案”解決方式
2013年5月中歐電信貿易問題開始激化,時任歐盟貿易委員德古赫特宣布,對產自中國的無線通信網絡與關鍵設備展開“雙反”(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這也是繼在美國遭調查后,華為和中興又再次遭遇貿易保護壁壘。
對于歐盟的調查,華為、中興在去年5月份,相繼發表聲明否認傾銷及接受政府補貼。華為聲明稱,華為與歐洲同行公平競爭,以創新和服務,而非補貼和傾銷贏得市場和客戶的信任;中興通訊方面則表示,中興通訊致力于公開透明的運營,遵守WTO和相關國際貿易規則。
宋泓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中國擁有強大的外匯儲備,對國內對外貿易企業做出口信貸,一方面有利于消化外匯資金,另一面可以扶持國內企業拓展海外市場,屬正常的經濟活動。
對于華為和中興損害了歐洲制造商的獲利能力,宋泓認為,“中國產品的價格優勢是競爭力強的結果,歐盟就設備價格提出的異議,是不合理的邏輯,充滿了貿易保護主義色彩。類似于中歐雙方在去年8月就光伏產業達成的價格協議,電信案還有可能將通過類似價格約束方式和解。”
2013年7月,中歐光伏案解決方案形成之后,歐盟曾暗示:將用光伏談判模式解決中歐電信爭端。
對于歐盟提出的和解條件,宋泓認為,限制對華為、中興限制出口信貸,對企業來說,將缺少一份優質信貸的選擇。限制信貸的方式達成和解,是一種“軟著陸”,對業務影響有限。
通訊行業專家項立剛分析稱,中歐電信貿易案解決對華為來說是明確的利好,相對于信貸限制,能夠順利在歐洲市場開拓業務顯然更加重要。解決電信領域內的爭端,將極大地改變雙方關系的基調,為日后達成范圍更廣的自由貿易協定鋪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