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客帝國》電影里所描述的虛擬世界正在發生,似乎科幻作家比科學家更加聰明、想象力更加豐富,比如儒勒·凡爾納的《海底兩萬里》。其實這只是一個表象,從邏輯思維上講,科學家應該更加聰明,知易行難,科學家約束自己的想象力,是因為他們需要從邏輯上論證所描述的東西,或者需要通過實驗室做出相應的產品。
趙文銀 中國電子學會云計算專家委員會委員
互聯網正在快速改變人們的生活生存形式。電子商務、微博微信改變了人們的生活方式,而類似賽博空間(Cyberspace)戰已經成為新的戰爭形式,改變了人們的生存競爭方式。
當前最熱門的話題是“互聯網+”模式以及云計算、物聯網、大數據和移動互聯網的行業應用。它們會快速開發出各自行業內的大量產品,然后通過互聯網連接成整體,形成早期的虛擬世界。如同宇宙的早期,只有一些簡單的功能和簡單的組織連接結構,復雜的、多樣性的系統和結構是通過漫長的過程進化出來的。
云計算核心技術解決的對象是虛擬世界的組織連接結構,而功能性的產品,當前的傳統技術已經積累了大量的解決方法。
一、最熱門的話題:互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移動互聯網
現在全國都在談論互聯網+,但是大多數人并不知道互聯網是什么,屬于盲目跟風,缺少屬于自己的獨立思想。比如現在很多人喊“互聯網+農業”,通過農村電子商務推動農村的發展,認為在縣里開個“淘寶館”,就是農村電子商務、互聯網+農業了。實際上農村的真正問題在于生產力水平低下、產品分散、數量少、沒有品牌、物流不通等,而這些問題是淘寶館沒有辦法解決的。
即便是IT行業的技術人員,也有很多人不了解互聯網的含義,也就是說大量的人高喊著口號沖向“互聯網+”戰場,卻不知道戰斗的對象是什么,如同堂吉訶德一樣,用浪漫的理想主義情調設計場景,用催眠的方式讓參與者進入角色,不同的是通過這種方式,參與者可以獲得可觀的利益。比如當前國家推動的縣域農村電子商務,國家提供2000萬元的財政資金,由于地方政府相關領導并不清楚農村電子商務的真正內容,認為只要在網上提供電子結算手段,讓農民可以在網上付款,就是農村電子商務,而這樣的系統成本很低,只要拿到2000萬,參與的各方就可以獲得很多利益,而不用考慮農村的實際效果,因為有一個習慣性的不需要承擔責任的理由:不了解高科技產品,不能讓探索者承擔失敗的責任。
1、互聯網是什么
凡是能彼此通信的設備組成的網絡就叫互聯網。所以,即使僅有兩臺機器,不論用何種技術使其彼此通信,也叫互聯網。國際標準的互聯網寫法是Internet,因特網是互聯網的一種。
因特網可不是僅有兩臺機器組成的互聯網,它是由上千萬臺設備組成的互聯網。因特網使用TCP/IP協議讓不同的設備可以彼此通信。但使用TCP/IP協議的網絡并不一定是因特網,一個局域網也可以使用TCP/IP協議。判斷自己是否接入的是因特網,首先是看自己電腦是否安裝了TCP/IP協議,其次看是否擁有一個公網地址(所謂公網地址,就是所有私網地址以外的地址)。
因特網是基于TCP/IP協議實現的,TCP/IP協議由很多協議組成,不同類型的協議又被放在不同的層,其中,位于應用層的協議就有很多,比如FTP、SMTP、HTTP。
萬維網:在因特網里,只要應用層使用的是HTTP協議,就稱為萬維網(World Wide Web)。之所以在瀏覽器里輸入百度網址時,能看見百度網提供的網頁,就是因為您的個人瀏覽器和百度網的服務器之間使用的是HTTP協議在交流。
物聯網是互聯網的一種表現形式。弄清楚這個關系是非常重要的。從目前網絡上看到的一些專家的文章,他們似乎認為物聯網是一種和互聯網不同的網絡。
在互聯網的定義里,并沒有指明通信的具體方式,如果兩臺設備通過聲音傳遞信息,也構成了互聯網,比如兩個人通過聲音進行交流。
2、云計算依然處在模糊不清晰的探索階段
倘若有人信誓旦旦地說,他們的產品就是真正的云計算產品,那么一定是在忽悠人們購買他們的產品。對于國際IT公司來說,這種行為是他們的營銷方式,并不是他們不知道云計算現狀。在當前的社會環境下,這種虛假的誘惑性宣傳不會受到法律的懲罰,不過對于大多數國內公司來說,出現這種行為,是因為他們本身不了解云計算。
云計算屬于社會學概念,并不是單純的技術概念,目前仍然處于探索階段,沒有明確統一的定義,不同的人按照自己的需要和觀察角度提出符合自己商業利益的解釋。法律學家可以從法律的角度提出云計算概念,而這個概念一定不是國際IT公司主導的銷售“計算能力”的概念,因為法律關心的是“計算能力”產生的結果,不關心“計算能力”本身,如同法律不關心一個人“力量”的大小,只關心這個“力量”產生的結果,比如是否把對方打傷了。
中國云計算專家趙文銀認為,云計算是以應用為目的,通過互聯網將大量必要的硬件和軟件按照一定的組織形式連接起來,并隨應用需求的變化動態調整組織形式所創建的一個內耗最小、功效最大的虛擬資源服務集合。
保定市云計算微創業協會(http://ccme.bd.em258.com)秘書長王永旺認為,云計算是一種可以使社會最大化節能、減排、低碳、環保、并減少重復性投入、建設的一種新型網絡技術模式。
3、互聯網與云計算、大數據、移動互聯網的區別
互聯網是一個抽象的網,解決彼此獨立的設備和系統之間的連接溝通問題。可以形象地比喻成四通八達的交通路網。
云計算要解決的是如何在“網”上布置硬件設備和軟件系統等功能性產品工具,最大效率地提供滿足人們需求的應用服務。
大數據是云計算產品應用所形成的結果,以數據的形式呈現。比如微博上對所有搜索的關鍵詞進行分析,就可以知道人們最關心的話題內容。
移動互聯網只是互聯網的一種特殊存在形式,強調互聯的設備的位置是可以移動的,這是由通訊方式決定的,比如4G手機不能在沒有4G信號的深山里連接,但是衛星手機可以連接,因為衛星信號覆蓋了這座山。
二、云計算正在創建的互聯網虛擬世界的行為模式
十幾年前,人們很難相信互聯網會通過信息改變人們的生活行為模式,幾年前,人們很難相信會出現一個對應人們行為模式的抽象邏輯世界。
但是這些事情正在發生,“邏輯信息人”已經成為了現實。互聯網正在擴大人的行為能力,不斷地突破法律的約束邊界。
1、具有獨立行為模式的虛擬世界正在發育成長
云計算將創建一個多層次交織關聯、以信息為存在形式的虛擬世界,這個信息世界是以互聯網為連接通道、以計算機硬件為存儲載體的邏輯世界。
傳統的互聯網產品是以信息孤島的形式存在的,不同企業的商業網站或者同一企業的不同行業網站,信息之間并沒有建立關聯關系,比如新浪、騰訊、新華網、人民網等。即便是組織性非常強的政府網站信息,也是相互孤立的,并沒有攜帶現實世界里客觀存在的關聯關系。比如保定市政府網站里的信息和下屬區縣政府網站的信息并沒有建立關聯關系。
云計算革命一個很大的技術特點就是建立信息的關聯關系,真實地描述物理世界里信息所攜帶的客觀屬性,比如一個村里農民的信息,在行政區劃上,同時包含鄉鎮、縣、市、省的關聯特征屬性,在行業上,攜帶醫療、社保、戶籍、土地、職業等關聯特征屬性。
目前人們正在通過互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移動互聯網等開發虛擬世界里的大量局部功能,并且用來滿足人們的生活工作需求,比如微信、電子商務、互聯網金融等。
2、邏輯信息人的出現改變了人們的世界觀
邏輯信息人是虛擬世界里的行為主體,決定了虛擬世界的邏輯秩序。
人們正在接受一個巨大的觀念沖擊,虛擬世界具有獨立的行為規則,不受物理世界行為規則的約束。也就是說,盡管“邏輯信息人”是“物理人”的信息映射,但是可以脫離“物理人”而獨立存在。比如在虛擬世界里,只關心一個人的銀行卡和相關信息,并不關心“物理人”本身,這些信息本身就可以完成轉帳、支付消費等邏輯過程,而對應的“物理人”可能不知道這些過程已經發生。
虛擬世界里的一些邏輯行為在現實世界里是不會發生的,比如“復制邏輯信息人”。
這種事情在互聯網、云計算出現之前是不可能發生的。這也給傳統的法律帶來了沖擊,也給法律研究人員提供了新的機遇和挑戰。
3、網上收集的有關法律的一些知識
法律的歷史和文明的發展之間有著很密切的關連。古埃及的法律——可回溯至西元前3000年,有一部約可被分成十二篇的民法典。這部民法典是基于瑪特的概念,傳統、修辭語法、社會公平為其特色。
舊約圣經大概是仍然和現今法律系統有關的最古老的法律體系,可追溯至公元前1280年。它采取道德責任的模式,作為對良好社會的建議。古雅典(古希臘的小城)是第一個由除了婦人和奴隸之外的廣大公民所組成的社會,時間約在公元前8世紀時。當時的雅典并沒有法律科學,且古希臘也沒有和“法律”有關的字眼以做成指涉的抽象概念。但古希臘法包含了對雅典式民主發展政制上的革新。
法律首先是指一種行為規范,所以規范性就是它的首要特性。規范性是指法律為人們的行為提供模式、標準、樣式和方向。法律同時還具有概括性,它是人們從大量實際、具體的行為中高度抽象出來的一種行為模式,它的對象是一般的人,是反復適用多次的。法律還具有普遍性,即法律所提供的行為標準是按照法律規定所有公民一概適用的,不允許有法律規定之外的特殊,即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旦觸犯法律,便會受到相應的懲罰,對其教育,改良。
法律規范不同于其他規范的另一個重要特征是它的嚴謹性。它由特殊的邏輯構成。構成一個法律的要素有法律原則、法律概念和法律規范。每一個法律規范由行為模式和法律后果兩個部分構成。行為模式是指法律為人們的行為所提供的標準和方向。其中行為模式一般有三種情況:
①、可以這樣行為,稱為授權性規范;
②、必須這樣行為,稱為命令性規范;
③、不許這樣行為,稱為禁止性規范。
4、如何理解虛擬世界里的法律規則
法律是一種概括、普遍、嚴謹的行為規范,為人們的行為提供模式、標準、樣式和方向,是一種抽象出來的邏輯行為模式,具有哲學的邏輯嚴謹性。對于抽象的邏輯人來說,法律具有完美性。
人們的行為能力是由科技生產力水平決定的,因此不同時期的法律條文是不同的。所以對于研究法律的人員來說,單純地研究分析法律條文是沒有太大的價值的,結合當時的社會環境或許更加有利于理解法律條文。
云計算、大數據、移動互聯網正在快速地更改產品工具的性能,借助這些工具,人們的行為也變得多樣化、個性化。這就給法律條文的制定,以及監管人們的行為帶來了很大的挑戰。比如互聯網+手機APP可以做到瀏覽文件后,系統自動銷毀文件及痕跡,這就給違法信息的傳播提供了機會。又比如一些人利用短信、QQ、微信等工具,向大量不認識的人發送詐騙信息,利用虛擬世界里的“法律規則”漏洞獲得錢財。
在云計算社會,人們將同時生活在虛擬世界和物理世界里,因此當前的法律設計方式也將發生改變,這就給法律行業提供了新的機遇和挑戰。
對于中國的法律人員來說,不能盲目地迷信外國法學家的理論觀點,如果能夠抓住云計算革命帶來的機遇,或許創建出具有中國文化特色的法律體系(不同于英美法系、大陸法系、伊斯蘭法系)。
三、互聯網+正在改變人們的行為模式
互聯網正在和傳統行業結合,改變人們的行為模式。
由于法律的缺陷以及信息平臺提供商不擇手段地謀取利益,互聯網成了人們非法謀取錢財的新場所,比如非法集資、傳銷,假冒偽劣產品等。
1、關于虛擬世界里的合同
商業服務資源的數量是衡量一個人生活水平質量的重要指標之一,對于偏遠山區的人來說,獲得商品及服務的資源很少,因此生活水平較低,大城市的人生活水平相對較高,是因為獲得商品及服務的資源很多。而合同是約束人們商業行為模式的主要手段。
“合同”的概念源自于“有約必守”這一法律用語。合同可以是單純的日常買賣,也可以是指復雜的多方協定。合同可以經由口頭約定(如買報紙)或以書面約定(如簽訂雇用合同)。有時,一些正式程序(如書面約定或證人保證)對合同是否有效是必須的(如買一橦房子)。
在大陸法系中,合同的成立著重要約與承諾兩個要素。譬如在法國、德國,一般的合同只需單純地以“合意”(由要約與承諾所構成)為基礎便可成立。而除了要約外,尚有所謂要約之引誘這個概念,其乃指足以喚起他人向自己要約為作用之意思通知,必須經自己承諾后,合同始能成立。然而當事人的行為到底是要約抑或是要約的引誘,往往難以判斷。
盡管虛擬世界里的合同最終也是通過現實世界里的人來完成行為的,但是由于“邏輯信息人”具有獨立性,有些行為可以在虛擬世界里獨立完成,因此需要建立符合虛擬世界行為規范的合同“法律規則”。比如某企業提供的信息平臺上,某人創建了用來“傳銷”的微店平臺,或者銷售“假冒偽劣”的網店,或者從事非法交易的qq群,那么合同的主體除了雙方邏輯信息當事人,似乎信息平臺提供商也需要成為合同的主體,承擔信息邏輯過程合法性的責任。因為對于邏輯信息人來說,自身的信息具有隱私保護性,但是對于創建信息平臺的提供商來說,里面的信息以及邏輯過程,對于技術而言全部是公開的。
信息邏輯過程合法性是指信息所經歷的邏輯過程符合虛擬世界的“法律”規則,比如“邏輯信息人”是可核實可追溯的。如同在現實世界里,對于政府來說,物理人是可核實可追溯的,比如通過監控視頻記錄可以追溯一個人在某個時間內的行為軌跡。
2、互聯網+微博微信使信息的影響力變得無法預測
信息的影響力是在傳播的過程中形成的,信息傳播的次數以及傳播的區域都會影響信息產生的效果。
互聯網+微博微信改變了信息傳播的方式,使信息的影響力變得無法預測。一個毫不起眼的人在“微博微信”上發布的一條信息,就有可能被很多人轉發,在很大的范圍內造成非常大的影響,而這種后果是發布人沒有想到的。如果產生的影響是負面的,就可能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這種技術方式逼迫人們在“微博微信”上發布言論的時候更加小心,因為技術會讓發布的言論失控,但是后果有可能需要原始發布人來承擔。
3、互聯網+農產品改變了農村商務模式,提高了消費者的知情權
農村電子商務真正要解決的是提高農產品的生產能力,而不是把工業品賣給農民。互聯網+農產品擴大了農村電子商務的范圍,形成了農產品生態鏈,包含質量監督、產品追溯、品牌宣傳、物流、商品交易等很多環節。
這些環節以云網站信息的形式出現在互聯網上,使每個環節上的行為信息透明公開,保證了消費者的知情權。
4、互聯網+云網站媒介改變了農村農民的信息話語權
云網站極大地降低了農村農民使用網站發布信息的門檻,提高了農民的信息話語權。農民利用云網站媒介介紹農村、發表自己的觀點,并通過云結點信息關聯技術匯集給上級部門,讓上級部門及時了解農村農民的想法,幫助農民解決困難和問題。
同時農民可以通過互聯網在云網站(http://yixian.em258.com)公共信息區域推銷信息,通過信息創造財富。
5、互聯網+金融改變了投資模式,帶來了更多的法律問題
當前最熱門的互聯網金融話題就是P2P“跑路”新聞。
P2P是英文peer-to-peer的縮寫,意即個人對個人。又稱點對點網絡借款,是一種將小額資金聚集起來借貸給有資金需求人群的一種民間小額借貸模式。
P2P還有一種更廣泛的概念,泛指互聯網金融,借助互聯網、移動互聯網技術的網絡信貸平臺及相關理財行為、金融服務。
用技術打破信息壁壘、以數據跟蹤信用記錄,互聯網技術優勢正在沖破金融領域的種種信息壁壘,互聯網思維正在改寫著金融業競爭的格局。互聯網+金融的實踐,正在讓越來越多的企業和百姓享受更高效的金融服務,同時也帶來了很多法律問題,比如非法集資、詐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