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網D1Net摘錄信息要點:
1.《紐約時報》指出,互聯網公司的數據中心時時刻刻均處于警戒狀態,擁有最先進的監控設備,包括熱傳感器和虹膜掃描儀等。但是當數據在連接數據中心之間的光纖電纜上進行傳輸時,并沒有被加密,所以美國國家安全局就能夠在雅虎、谷歌等公司不知情的情況下,獲取到數據信息。
2.《紐約時報》在報道中引用了美國政府過去的數種監聽手段,最早始于情報機構對電報通訊方式的監控。另一個案例則是上世紀60年代代號為“梯陣”(Echelon)的監聽網絡,使用衛星、微波和光纖電纜來監控前蘇聯及其加盟共和國的語音、傳真和數據通信。
3.《紐約時報》進一步指出,前國家安全顧問約翰·鮑因德克斯特(John Poindexter,任職于羅納德·里根政府時期)在2002年曾提出“全面信息知悉”計劃(Total Information Awareness)。該計劃希望掃描所有的電子信息,包括手機、電子郵件、財務和旅行記錄等。最終,該計劃構想在2003年夭折。不過美國國家安全局被曝光的監聽項目,如“棱鏡”和“布爾河”(Bullrun),均與鮑因德克斯特的“全面信息知悉”計劃非常類似。
《紐約時報》日前指出,美國國家安全局(NSA)被曝光監聽谷歌和雅虎用戶的通信,不需要侵入兩家公司的數據中心,而只需截取這些公司分布在世界各地的數據中心連接起來的光纖電纜信息。
該報道稱,美國的光纖電纜歸屬于沃達豐、Verizon通訊、英國電信和Level 3通信等公司,而谷歌和雅虎所使用的光纖電纜則歸屬于Level3通信。《紐約時報》指出,互聯網公司的數據中心時時刻刻均處于警戒狀態,擁有最先進的監控設備,包括熱傳感器和虹膜掃描儀等。但是當數據在連接數據中心之間的光纖電纜上進行傳輸時,并沒有被加密,所以美國國家安全局就能夠在雅虎、谷歌等公司不知情的情況下,獲取到數據信息。
Level3通信就此表示,“遵守各國的法律是我們的政策和慣例。當我們被要求依據法律提供數據信息時,我們才會準許該國政府機構接入客戶數據。我們同美國國土安全部、司法部和國防部簽署了一項協議,以應對美國政府在國家安全和執法方面的種種擔憂。該協議對我們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要求,涉及信息的儲存與管理、流量管理、人員篩查及其他。”《紐約時報》在報道中引用了美國政府過去的數種監聽手段,最早始于情報機構對電報通訊方式的監控。另一個案例則是上世紀60年代代號為“梯陣”(Echelon)的監聽網絡,使用衛星、微波和光纖電纜來監控前蘇聯及其加盟共和國的語音、傳真和數據通信。
《紐約時報》進一步指出,前國家安全顧問約翰·鮑因德克斯特(John Poindexter,任職于羅納德·里根政府時期)在2002年曾提出“全面信息知悉”計劃(Total Information Awareness)。該計劃希望掃描所有的電子信息,包括手機、電子郵件、財務和旅行記錄等。最終,該計劃構想在2003年夭折。不過美國國家安全局被曝光的監聽項目,如“棱鏡”和“布爾河”(Bullrun),均與鮑因德克斯特的“全面信息知悉”計劃非常類似。
谷歌和雅虎表示,如今當數據在數據中心之間的光纖電纜上運行時,他們已經對其進行了加密。谷歌董事會執行主席埃里克·施密特(Eric Schmidt)在本月表示,“如果美國國家安全局真的在監控谷歌的數據中心,這是一種及其惡劣的行為。如果政府機構為了實現其使命而采取的措施存在侵犯用戶隱私的風險,那就不對。斯諾登的揭秘已經告訴我們,未來肯定會有更多信息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