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計算概念誕生至今已近十年,正全面邁向2.0時代,2015年卻仍被稱作“傳統企業云計算元年”;反觀電信運營商,網絡流量經營成效未達預期,轉型尚談不上成功。云計算與網絡的關系如何?運營商該如何認識“互聯網+”浪潮下的云計算?
云計算對運營商的特殊意義
云計算對運營商的特殊意義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云計算是現階段運營商網絡技術、架構和商業模式演進的主要動力。從全封閉的傳統電話網到業務與承載分離的IP網,網絡發展是一個在需求和技術引導下開放性和價值不斷提升的過程。在云計算(特別是SDN/NFV等)技術的推動下,未來網絡將在承載層進一步開放,并向以數據中心為中心的架構演進,網絡表現出資源池化、服務能力化、轉發面抽象、集中控制等新特點,數據中心將成為業務網元承載中心、用戶業務處理中心、互聯網流量集散中心和智能管控中心。這一網絡架構已經成為現實,其典型案例是數字地產商Equinix。由于網絡的進一步開放,將在傳統服務方式之上提供能力化的服務方式,從而徹底改變網絡的商業模式。
云計算也是運營商網絡價值降低的主要原因。從傳統電話網到IP網絡,再到基于云的下一代網絡,網絡的整體價值不斷提升,但產業鏈不同角色的損益程度不一。對運營商而言,網絡價值可能是下降的,具體原因有三:在網絡控制力方面,由于網絡進一步開放,進入門檻降低,運營商對基于云的網絡總體控制力必然下降;在商業邏輯方面,網絡創新從供應商巨頭壟斷轉變為用戶主導,網絡進入用戶定義市場時代,運營商已不再位于產業鏈的上游;從流量經營角度,傳統通過公網承載的流量將有很大一部分轉移到云數據中心這個流量“黑洞”,對公網(尤其是由傳統運營商控制的公網)流量交換能力的依賴性下降,運營商網絡面臨流量空心化的威脅。
未來,云計算將成為可以比肩網絡的獨立業務,并為網絡帶來可觀的業務流量。據權威機構預測,公有云市場規模將從2013年的1299億美元增至2019年的3158億美元,年復合增長率為15.7%。初步估算,到2019年,全球公有云業務收入可達網絡業務收入的25%左右,增速迅猛,規模可期。但縱觀全球云計算市場,運營商仍遠遠落后于互聯網巨頭。未來如果不能從數據中心和云業務(包括非自有業務)的發展中獲取足夠收益,運營商網絡價值的降低將從可能變為必然。
云計算的發展趨勢及運營商的機會窗口
時至今日,云計算已經成為顯而易見的事實和趨勢,人們不再疑慮,而是抱著務實的態度部署、使用云計算,并深入挖掘云中價值。云計算自身也正進入新的大變革時期,全面邁向2.0時代。云計算2.0時代的到來,預示著云計算新一波發展機會的到來。面對企業云計算市場的機會窗口,全球各大運營商紛紛通過改變經營策略、加強產業合作等方式開始行動。2015年年底,Verizon、CenturyLink、TaTa等運營商宣布出售利潤較低的公有云數據中心(資產都不是很大),采用回租或者類似條款作為交易條件,并繼續擁有部分優質的自家數據中心,以減輕數據中心運營成本壓力,將經營重心轉移到企業市場和私有云;AT&T則與IBM開展長期戰略合作,由IBM接管運營AT&T目前正在提供的面向企業的應用管理和托管服務,而AT&T自身則依托網絡優勢,專注于提供云網絡、安全和移動服務。
傳統企業市場一直是電信運營商的優勢市場,也是其云計算機會較大的市場。但是,互聯網公司在云計算領域的先行一步和在企業市場的發力,使得運營商的機會窗口進一步變小。運營商需要通過建立(至少是參與)產業生態,在企業市場迅速占有一席之地。
運營商的應對之策
(一)構建以云為中心的網云協同生態,夯實基本面
網絡是運營商賴以生存的根本,也是運營商相對于互聯網企業的核心優勢。在云計算時代,網絡仍是運營商實現差異化競爭的關鍵。不論是否發展自有云業務,運營商都應“以網為本,以云為中心”,構建網、云協同生態,實現網絡業務創新。
運營商應重點考慮不同云服務提供商及云客戶對網絡的新需求,圍繞云做網絡文章。首先,基于云業務和云技術推動網絡轉型,打造以數據中心為中心、成本合理、彈性易擴展、能力開放的下一代網絡,支持新型商業模式和生態系統建設;其次,使網絡成為用戶與云、云與云之間的橋梁,匯聚云業務流量,既可避免網絡流量空心化威脅,又可打造新型生態圈,重新建立運營商在整個生態系統中整合者的地位,構建可持續發展的競爭優勢;再次,運營商還需重點打造網、云結合型業務,如混合云、SDVPN、VDC、流量工程等,既可提升云服務,又可為網絡填充價值,推動自身轉型。
(二)構建以用戶為導向的基礎運營能力,迅速形成競爭力
運營商擁有龐大的云基礎設施和優質網絡資產,并在企業客戶群、立體渠道、品牌效應、傳統合作伙伴等方面占有先天優勢,政企市場一直是運營商的傳統優勢市場,也是其云計算機會較大的市場。
完整的云研發能力不是一蹴而就的。在形成完整的研發能力之前,運營商必須把握機會窗口,聚焦優勢市場,構建以用戶為導向的基礎運營能力,在生態、解決方案、集成、運營、服務等方面迅速形成競爭力,“網、云互動”,實現突破。
(三)構建以云為內核的可控研發能力,形成續航力
云計算雖已進入理性實踐和快速發展階段,但對于(潛在)大型云服務提供商而言,很難從市場上得到一套完全契合各種業務需求、“拿來即用”的、適合DevOps模式的商用解決方案。云計算運營模式是典型的互聯網模式,“頂層設計、整體競爭、可控研發、集成創新”成為大型運營企業的必備核心能力。運營商從事云業務,應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多種手段獲得所需的個性化研發創新和集成創新能力。
運營商應基于清晰的企業戰略和業務目標進行頂層設計,構建模塊化、可解耦的技術體系,優先自主掌控業務組件,并以網、云協同生態為基礎快速引入集成組件和使能組件(包括開源組件),在云業務運營和云生態合作中逐步積累并形成自身的研發能力。